不可以,報名注冊消防安裝工程師要求具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工作經歷,注冊消防安裝工程師報名要求如下:
(一)取得消防安裝工程專業本科文憑注冊環境評價工程師,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則取得消防安裝工程相關專業本科文憑,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消防安裝工程專業學院本科文憑注冊環境評價工程師,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則取得消防安裝工程相關專業學院本科文憑,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消防安裝工程專業學院碩士文憑或則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則取得消防安裝工程相關專業學院碩士文憑或則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四)取得其他專業相應文憑或則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期限相應降低1年。
擴充資料
國家對注冊消防安裝工程師資格推行注冊執業管理體制。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安裝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安裝工程師名義執業。經偵部消防局是一級注冊消防安裝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部委。
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安裝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受聘于一個經批準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通過錄用單位向本單位所在地(錄用單位屬企業的,通過本企業向公商注冊所在地)的經偵機關消防機構遞交注冊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