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造價師和監理師考試報考條件(文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懂法懂法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1、工程造價專業專科結業,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專科結業,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2、工程造價專業碩士結業,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專科結業,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和獲博士學位,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4、獲上述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5、報考條件中有關文憑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坦承的正規文憑。以上報名條件中從事相關工作經歷期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文憑前、后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至日期為2004年年末。6、在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機制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兼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建設安裝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課目,只出席《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剖析》兩個課目的考試。(1)1970年(含1970年,下同)曾經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專科結業,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2)1970年曾經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專科結業,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曾經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本科結業,從事安裝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造價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推行滾動管理,滾動周期為三年,出席全部課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的考試方可榮獲執業資格;免試部份課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方可榮獲執業資格。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懂法懂法,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出席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一)出席全科(4科)考試的條件:1、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本科(含專科)以上文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3、1970年(含1970年)曾經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本科結業注冊工程造價師注冊工程造價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二)免試部份課目的條件:對從事安裝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有下述4項條件的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協議管理》和《工程建設品質、投資、進度控制》兩科。1、1970年(含1970年)曾經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本科(含職校)以上結業;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3、從事安裝工程設計或安裝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出席全部4個課目考試的人員,應當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考試;符合免試部份課目考試的人員,應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規定的兩個課目的考試,可取得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第七條出席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考試者,應當同時具有以下條件:一、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后具備五年以上水務安裝工程建設實踐經驗;二、有二年以上監理工作經歷;三、經過水務部認定的監理安裝工程師輪訓班輪訓合格并取得畢業證書。第八條出席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考試者,需填寫《水利安裝工程建設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申請表》,由所在單位接隸屬關系逐項初審:一、流域機構所屬單位的申請表由流域機構初審;二、地方所屬單位的申請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務(水電)廳(局)初審;三、部直屬單位人員的申請表由本單位初審。經各單位初審合格后,報部備案,經部初審后,領取考試通告,方可出席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