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出席相應級別的考試。
法學專業:
報考出席經理草藥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主管中藥師考試,具有良好的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有下述相應條件(注:部份地區2018年衛生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或許會略有不同,詳細以當地衛生局發布內容為準。
【參加高級專員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取得草藥學專業本科文憑,受聘兼任草藥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草藥學專業本科文憑,受聘兼任草藥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草藥學專業碩士文憑,受聘兼任草藥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草藥學專業本科學位,受聘兼任草藥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草藥學專業碩士學位。
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出席法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車禍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紕漏責任者未滿1年。
(3)遭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編造文憑或考試其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縣級衛生行政部委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條件中文憑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委認可的正規高校結業文憑或學位。工作期限估算的截至日期為考試前一年度的年末,報考出席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文憑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期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口的限制主管中藥師考試,均可按照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考取專業類型出席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應當在有關部委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西藥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出席經理草藥師資格考試人員,報考條件中有關文憑的要求,是指國家坦承的國民教育文憑;有關工作期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文憑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期限估算截至到考試前一年度的年末。
所學專業須與報名專業對口(或相似),比如學法學類專業的,只可考取法學類資格,不可考取護理類資格,這么類推。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車禍責任者等狀況不得出席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