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終推薦生名單、錄取名單及推薦生注冊以“推薦服務系統”記錄信息為準。 被推薦院校應當公布推薦學生名單,并在“推薦服務系統”備案。 招生單位應當公布錄取名單山東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并按規定向“推薦服務系統”備案。
(二)自2023年9月26日起,被推薦學生通過“推薦服務系統”注冊并填寫個人信息。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被推薦學生通過“推薦服務系統”填寫申請,收到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和待錄取通知書。
(三)提供“推薦免試服務系統”中的推薦免試招生信息,如推薦方式、推薦生名單、復試錄取方式、錄取、免試生名單等由推薦院校和招生單位確定,并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在推薦院校和招生單位網站上予以公示。 考生如有疑問,可直接聯系相關推薦院校及招生單位咨詢山東財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或向推薦院校及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訴。
(四)當年保送生可在規定時限內查詢所申請并參加復試的招生單位相關專業同級別、同類別保送生的錄取名單及相關錄取信息。
(五)自2023年碩士招生年度起,二等免考學生須按要求在“免考服務系統”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 二等功免試的學生,不再在“免試服務系統”中發放復試和待錄取通知書。 如被招生單位擬錄取,招生單位將直接上報擬錄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