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國務院頒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將自學考試定義為“個人自學、社會救助、社會救助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和國家考試。”
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 自學考試被依法確定為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面向自學學生的國家高等教育考試,主要是學業考試。 它是個人自學、社會救助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它是法律規定的國家教育考試。 華東師范大學是上海市首批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六所高校之一。 華東師范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成立于1982年,作為學校自學考試工作的管理機構華東政法大學自考辦,30多年來自學考試辦公室結合學校和考生的實際情況我們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為考生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華東政法大學自考辦,并根據國家考試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考試管理規章制度和工作操作規程。規格符合我校特色。
自學考試辦公室善于總結工作經驗,更新工作方法,積極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直屬院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管理的指導思想。 目前開設的專業有漢語言文學(專科至本科)和學前教育(專科至本科)專業,為上海及全國培養了一大批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