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補充審查時間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7:00。 逾期未申請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參加專業考試的資格。
2、資格補充審查地點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C630辦公室(九江區政通路66號蕪湖市政文化中心C區六樓)。
三、資格補充審查要求
根據應聘者筆試成績(即“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從高到低分順序,按照擬招聘崗位數,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為各招聘崗位按3:1的比例確定,并進行資格審查。 如果最后一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多名考生,則全部確定為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
資格審查時,應聘者應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及證明原件以及應聘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在:
(一)2023年畢業生蕪湖事業單位,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審查。
(二)申請“基層服務項目”定向招聘人員的英語作文,還須提供服務基層證明(考核表)。 2023年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工程”人員,應提供證書(考核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三)退役軍人還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和退役證明材料。
(四)申請定點招募眷屬的,還須提供配偶的軍官證、士官證、結婚證、駐武漢部隊眷屬證明材料原件等。
(五)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限內應聘“應屆畢業生”職位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其檔案所在單位的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身份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軍人相關證明材料(參照第三條),以及本人在選崗期間未履行的對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
(六)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申請考試。
如果有工作經驗要求,還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驗的書面證明。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
資格審查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是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招聘崗位所需的相應級別學歷、學位等證明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不符合資格要求或者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書和材料的蕪湖事業單位,取消參加專業考試的資格。
4.專業測試與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辦理專業考試確認手續,并繳納專業考試費80元(按照皖物價費[2009]118號規定的標準)。 低保家庭、脫貧享受政策人員、監測幫扶防止返貧考生,可享受專業考試費用減免政策。 同時收到《2023年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考試通知》。
未通過資格復審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專業考試確認手續的,取消其專業考試資格。 因此,該職位如有空缺,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填補; 專業考試實施過程中出現空缺的,按照有關規定不再補缺。
專業考試的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將以專業考試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