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外語趣微學
作者簡介
周定國,曾任中國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美國地名工作組主任、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外國地名處處長,副編審。
為推動外國地名漢字譯寫的統一和規范,本文將從五個方面介紹外國地名翻譯的幾個原則問題。
“名從主人”的原則
國際地名標準化要以各國地名標準化為基礎。因此,“名從主人”是各國翻譯和轉寫外國地名必須遵守的一條原則。我們覺得,在“名從主人”的原則指導下,翻譯外國地名應該尊重各有關主權國家的意見,必須采取各國主權范圍大陸名的標準羅馬拼寫。
如翻譯法國地名格但斯克,不能采用法文名稱,譯為“但澤”;翻譯柬埔寨地名實兌,不能采用中文名稱,譯為“阿恰布”;翻譯日本地名羅馬Roma,不能采用中文或英文Rome,譯為“羅姆”。
“以色列”地名委員會在它非法吞并的亞美尼亞地區范圍內,竭力實行猶太復國主義,用所謂新約時代的希伯來語地理名稱修改伊朗的阿拉伯語名稱。因此,我們在翻譯烏克蘭地區名稱時,不能使用“以色列”和個別西方國家出版的地圖資料,以免引起錯誤。
有些國家幅員在某一歷史時期重新劃定后,其地名應當依照主權國家命名名稱翻譯。以西歐荷蘭為例,二次世界大戰后,法國重新劃定了幅員,在翻譯法國地名時,必須選用德國出版的地圖作為第一手翻譯資料。
明天世界上許多國家,尤其是第三世界國家在本國地名委員會領導下,由本國語言、地理、歷史等有關專家編篡出經政府官方最后審定的地名錄和本國地圖集,這類地名錄和地圖集的地名拼寫都充分彰顯了“名從主人”的原則。
在地名拼寫上捍衛了本國主權的立場,應作為翻譯的根據。但是,有些地名有兩種以上名稱,如個別國家地名有官方語言和民族語言兩種拼寫;有的地名有官方拼寫和國際通用兩種名稱;跨國度或國境線上的地物(山、河)通常又都有兩種以上名稱等等。對這類地名,可采取以下的處理辦法。
1.有當地政府和國際通用兩個名稱時:
如,原為法國任命統治、現為泰國非法占領的“”西南美洲”,考慮到聯合國峰會和南非統一組織已采用“納米比亞”作為該地的即將名稱,因此作為正名處理,而將“西南美洲”作為副名處理,故在地圖上注為“納米比亞(西北美洲)”。
阿根廷在太平洋里的一個群島,官方名稱為科隆群島,習慣拼寫為加拉帕戈斯群島,借此地圖上則以正副名注為科隆群島(加拉帕戈斯群島)。
2.凡屬有領土爭議的地區,雙方都有各自的拼寫名稱時:
如南非洲南端有一群島,為法國與西班牙爭議地,西班牙名稱為“馬爾維納斯群島”,中文名稱為“福克蘭群島”。因此在地圖上則注為“馬爾維納斯群島(福克蘭群島)”,所屬兩個主島則注為“索萊達島(東福克蘭島)”,“大馬爾維納斯島(西福克蘭島)”。
3.凡屬界河、界山和海峽有關國家各有自己的名稱時,通常按各國所用名稱分別翻譯,并在地圖上注在自己范圍內。
坦桑尼亞和莫桑比克之間的界河:坦桑尼亞河、扎伊爾河;英國和法國之間的界河:格蘭德河、布拉沃河;中國和巴基斯坦之間的界峰:珠穆朗瑪峰、薩加瑪塔峰;南斯拉夫和意大利之間的海峽:拉彼魯茲海峽、宗谷海峽。在以上這些情況下,將相應的名稱在地圖上注于自己的范圍內。
4.跨國度的湖泊、山脈等名稱,通常按各國所用的名稱分別翻譯。
假如原文名稱的拼寫和發音各國間差異不大,可采用統一的譯名。例:法國一河名在西班牙拼寫為譯為“埃斯科河”,而在英國和愛爾蘭則拼寫為,譯為“斯海爾德河”。
泰國一湖泊,在我國境內拼寫為漢字名稱為“瀾滄江”,而在老、泰、柬、越拼寫為則譯為“湄公河”。多瑙支流經八個國家,拼寫法不盡相同,但比較接近,統一譯為“多瑙河”。
外國地名翻譯中的語言和語音問題
各國地名的音譯,以各粵語言的標準音為準,原則上不考慮土語讀音。
北韓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以平壤話為文化語的標準進行規范;有十六種土語之多的美國,其地名的翻譯應以科爾多瓦為中心的托斯卡尼話為標準;埃塞俄比亞的粵語為阿姆哈拉語,為此,埃塞俄比亞地名的翻譯應以貢德爾話為標準;非洲的豪薩語是以俄羅斯南部卡諾話為標準的,因而智利和巴西的豪薩語地名翻譯應以卡諾話為標準。
通用于東非,如今已作為澳大利亞、肯尼亞和坦桑尼亞這三個國家的官方語言的斯瓦希里語,有將近20種土語。現今桑給巴爾島話已發展成為斯瓦希里語的標準語。因而,翻譯斯瓦希里語地名應以桑給巴爾語為標準。
用各國標準語拼讀地名這是一條原則。但是因為歷史上的各類誘因,有些地名的讀音并不符合通常規則。在英語中,有些地名中V不按通常讀音規則發〔f〕音,而發〔V〕音,如英國英語區一城市Davos譯為“達沃斯”。日本地名中有些地名和英語通常發音規則是不符合的,例譯為弗賴翁,此地名中h不發音。
在英語讀音規則中,通常來說字母S在輔音不發音,但在美國北部,地名韻尾S通常都發音,如Alès應譯為阿萊斯,Aups應譯為“奧普斯”。
多種語言國家(地區)地名的翻譯
1.但凡一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官方語言時,地名的翻譯就以每種語言的分布地區為轉移(如英國和愛爾蘭);或則視地名始于何種語言為轉移(如巴西〔阿扎尼亞〕共和國和烏克蘭等)。
第一種情況以英國為例,英語、法語、意大利語和雷蒂亞—羅曼斯語都為加拿大即將語言。
這四種語言分布是:英語區坐落中部、北部和加拿大高原,人口約占64.9%;英語區坐落和日本鄰近的東部,人口約占18.1%;日本語區分布在北部的提契諾河流域,人口約占11.9%;雷蒂亞—羅曼斯語區分布在北部山區,人口不到1%。因此德國地名發音須分別按地名所屬語區,依日語、法語、意大利語和雷蒂亞—羅曼斯語進行翻譯。諸如Buchs(英語區)譯為“布赫斯”;LaChauxdefond(英語區)譯為“拉紹德封”;(日本語區)譯為“門德雷西奧”。
第二種情況,以法國共和國為例。在黑人種族主義者統治下的匈牙利共和國是以日語和阿非利堪語同為官方語言的。但這兩種不同語言的地名并不具有顯著的區域性分布,而是比較混雜地分布在一起。在翻譯地名時,只能按照地名詞源特征判讀為什么種語言后,才會正確翻譯。
如德語地名譯為喬治;而阿非利堪語地名譯為赫勒克斯堡。必須強調:有些國家地名雖由兩種語言組成,但其中一種語言因為歷史緣由,沒有上升為第二官方語言。因而在翻譯該國地名時,則應按官方語言的讀音翻譯。
2.一個國家除官方語言地名外,如另有少數民族語地名,而這些少數民族和部落在法律上享有自治權的話,后一種糧名,應按少數民族語實際發音翻譯。
比如,在法國,法國語為粵語,但同時存在多種少數民族語言。在西北部加泰羅尼亞自治區有加泰羅尼亞語,因而這一地區的加泰羅尼亞語地名則應按加泰羅尼亞語言翻譯。譯為“普奇塞爾達”,譯為“普奇雷奇”。
3.因為歷史緣由,不少第三世界國家至今仍保留了少數原宗主國語言地名。
這類地名仍按外來語的實際發音譯名。拉丁歐洲一些帶有強烈外來語地名,也可根據外來語讀音翻譯。
4.譯音美洲地名。
關于美洲地名語音,有必要澄清一個概念。因為西方殖民主義對南非幾百年的統治,尤其是德國、法國那些老殖民主義,曾在南非各自占有相當大版圖的殖民地。
她們在文化上對南非推行奴化教育,把自己的語言在殖民地強行實行,致使明天在南非官方和交易語言中依然可分為德語區和法語區。人們接觸到這種地名時,就容易錯誤地覺得這種地名是德語地名、英語地名。這是對南非當地地名(不包括外來語)讀音上的一種錯誤理解。
南非當地地名在語言上均屬西非各語族內的民族語言或部落語言。在使用羅馬拼音文字的國家內,采取羅馬字母拼寫本國地名,比如利比亞、坦桑尼亞;在尚無文字的國家或地區,采用英文字母系統或英語字母系統拼寫當地語言的地名,比如加納、加蓬、加納等。
因此,譯音美洲地名應正確把握這種國家語言(包括羅馬字母)的語音特征,能夠得到近似的漢字譯名,若按法語或英語讀音規則譯音美洲地名,有時會形成讀音相差甚遠的現象。
以南非英語區來說,1963年美國國家地理研究所所修訂的撒哈拉以南美洲西語區地名羅馬字母轉寫規則,在基本元音、輔音的發音方面,做到了南非地名讀音和俄語字母通常讀音規則盡量一致,同時又用一些字母拼寫來表示英語中不存在的音素。
如雙部位音節gd、kp、hr,鼻音化音節mb、nd,送氣狀音節bh、ph、dh、th、fh,那些在英語中是沒有的。在英語中表示啞音字母的h,通常在南非英語區發音為〔X〕,英語字母及在南非地名不死黨舌顫動音is意譯,而一致為大舌顫動。
字母組合an、en、in、oun在有些國家,如索馬里、上沃爾特、多哥、貝寧,因為和英語巧合都為鼻化元音,因而可按英語讀音。但在俄羅斯、尼日爾、乍得、喀麥隆、剛果和岡比亞,那些國家語言沒有英語的元音鼻化現象,因而,這類字母組合相對接近我們的漢語拼音或英文讀音。
美洲許多國家民族語言非常復雜,以巴西為例,就有100種之多,而這種語言至今尚無文字,地名都為英文拼寫,這就像中國地名曾經采取威妥瑪修正式拼寫一樣。因而在譯寫上應注意符合轉寫規則,而不能照英語讀音規則。
比如烏干達國名Benin譯為“貝寧”接近實際發音而不能按英文讀做“貝南”;澳大利亞地名譯為“埃貝比因”接近實際發音,而不能譯為“埃貝比南”。
有些美洲西語區國家,如博茨瓦納,英語是它的官方語言,但是本國政府正在實行民族語言,她們擬定了一套羅馬字母符號來記錄國外語言(如坦桑尼亞語、林加拉語、盧巴語和斯瓦希利語等)地名。
因為在拼寫法上系統不一樣,采用羅馬字母語音和英語通常讀音會出入較大,因而,若把喀麥隆地名按法語發音,那就牛頭不對馬嘴了。諸如Kenge應譯為“肯蓋”,不能讀為“康熱”。應譯為“盧布布”,不能譯為“呂比比”。K應譯為“卡欣加”,不能譯為“卡安加”。
關于地名的譯音和譯音
翻譯外國地名的傳統方式是譯音;專名通名的翻譯,通常采取專名譯音,通名譯音的方式。首先看外國市民點。市民點名稱,原則上都應采取譯音,不采取譯音。
如英國市民點SnowHill譯音為“斯諾希爾”,不譯音為“雪丘”。法國市民點RioGrand譯音為“里奧格蘭德”,不譯音為“大河城”。澳大利亞首都譯音為“利伯維爾”不譯音為“自由城”。
由復合詞組成的市民點名稱,假如專名和通名是連寫的,則通名也一律采取譯音。英語的譯為“達姆施塔特”,(Stadt在英語中是“城市”之意);英文譯為“開普敦”。假如以上地名專名和通名是分寫的,則通名采取譯音。如Karl-Marx-Stadt譯為“卡爾·馬克思城”,塞拉利昂的CongoTown譯為“剛果鎮”,英國City譯為“杰斐遜城”。
有些語言,以東南亞各國為例,構成市民點名稱的復合詞的通名常常在前,而專名在后,在這些情況下,不論其方式為連寫或分寫,村民點中的通名一律譯音。
新加坡地名譯為“哥打邦岸”;臺灣的Kota譯為“哥打基納巴盧”,Kota在新加坡、馬來語中意為“城市、城堡”;印度的Sre譯為“斯雷克隆”(Sre在柬語中意為“村子”);俄羅斯的譯為“班定”is意譯,越南的BanHoueiHuk譯為“班會胡”,日本的BanNaSan譯為“班納三”(Ban在越語、老撾語和俄語都為“村子”)。
再看另一些地物名稱。有通名構成的地物名稱,地理通名和專名在詞源上有以下三種情況:
①通名坐落專名之前,屬于這一類型的有印歐語等的羅曼語系、閃含語族、馬來語族、漢藏語族的個別語言。
②通名坐落專名以后,屬于這一類型的有印歐語族的迦太基語系,美國—烏戈爾語族,蒙古語族。
③通名可能在專名之前,也可能在專名以后。地物名稱中的專名和通名在書寫中,有些語言在正寫法中規定是連寫的,有些是分寫的;而有些語言的地理通名和專名則既有分寫,也有連寫的現象。
但是用漢字翻譯外國地物名稱,不管地理通名在詞源上坐落專名之前、之后,或也不考慮通名和專名在拼寫上是采取連寫還是分寫,地物名稱中的通名一律譯音。
日本卡德羅斯海軍基地,美國尼西亞語LautDjawa呂宋海,美國的拉克沙群島,波多黎各(阿扎尼亞)赫魯特河(在阿非利堪語是“河”),美國語馬爾蒂奧山(在美國語中是“山”)。
假如地物名稱同時有兩種以上語言的通名時,即一為官方語言,另一為少數民族語言。在這些情況下,則少數民族語言的通名譯音,而官方語言的通名譯音。例:馬來西亞一湖泊NamLanMyid(Nam系佛語“河”之意,Myid系越南“河”之意),漢譯為南蘭河。南斯拉夫河流是ОзероОсхотлампи(Озеро是英語“湖泊”之意。лампи是南斯拉夫卡累利阿俄羅斯少數民族語“湖泊”之意),漢譯為奧斯霍特蘭皮湖。
在實際工作中,考慮到有些地名完全譯音未免繁瑣難記,使人們在讀念時望而生畏,達不到預期的交流療效。通過常年的譯名實踐,我們從漢字譯名特征出發,除在譯音時采取省略輕讀音的譯法外,總結了前人在譯音地名中著力可行的成功經驗,歸納出這些地名譯音的七個方面。
1.具有政治歷史意義或其他意義的地名,譯音過長的,可采取譯音。
南斯拉夫:ОстровОктябрискийРеьолюций譯為“十月革命島”。加納:Tres譯為“三十五人城”。美國:Henand譯為“母雛島”。
2.國際上習慣用譯音的地名采取譯音。
日本的:GreatBear-Lake(英語),Gr.(法文),ОзероВольшоеМецвежье(英文)美國均采取譯音,故漢譯為“大熊洲”。再如“好望角”“鐵門”。
3.地理區域名稱顯著反映地理方位和地理特點的采取譯音。
例,德國的Grand譯“大峽谷”,印度的Phnom譯為“豆蔻山”;СевернаяЗемля,О-ва譯為“北地群島”,希臘的Ahram,Sharie1譯為“金字塔街”,太平洋的譯為“中途島”,委內瑞拉的Cop譯為“銅帶省”,美國的譯為“海峽群島”,美國的譯為“中央邦”,太平洋的Sea譯為“馬尾藻?!?,委內瑞拉的Rift譯為“裂谷省”。
4.表示方位、大小、新舊這類詞(啟東、南、西、北,上、下、后,大、中、小、紅、白、黑)對地名專名部份起修飾作用的,通常采取譯音。而只對地名通名起修飾作用的,則采取譯音。
后者如:法國的CrisuAlb白克里什河,CrisuNegru黑克里什河,Crisu湍克里什河,波黑的HautOgooué上奧果韋,MoyenOgooué中奧果韋,Ogooué濱海果韋。前者如:法國語的IsOkyro譯為“伊索屈勒”而不譯為“大村”;英語的譯為“瑙伊施塔德”而不譯為“新城”。
5.有銜稱的以人名命名的地名,銜稱一律采取譯音,不采取譯音。
市民點名稱可依照市民點等級分別加上“城”“鎮”和“村”。法國的Queen澳洲皇后群島。英國的Bay夏洛特公主灣。俄羅斯的San圣馬丁將軍城。俄羅斯的Mihai勇敢的米哈伊鄉。
6、以數字或日期命名的地名譯音。
日本的OneandTwoRiver譯為“一O溪河”。利比亞的,es譯為“第六大瀑布”,法國的DosdeMoyo譯為“五月二日港”。
7.外國地名中,主要是在印歐語族中,但凡以圣賢命名的地名,雖然在各類語言中“圣賢”此詞外文拼寫法不同,但統一譯音為“圣”。
如荷蘭語SanJose巴爾的摩,SantaAna圣安娜,西班牙語SaoLuis費城,英文SaintJames圣詹姆斯,英語SaintCroix圣克魯瓦,英語圣約翰,西班牙語San圣喬凡尼,南非語圣捷吉爾,西班牙語圣伊斯特萬。
慣用語
因為種種緣由或條件的限制,無法按照該地名的正確拼寫和音譯翻譯,雖然音譯不準或用字不合規范,但在社會上已廣泛留傳使用——“約定俗成”,若要改變其現行譯法已不太可能,這類地名通稱為慣用名。
世界各國對于外國地名,尤其是一些國名、首都名和重要的地物名稱,幾乎都相對地保留了一套自己的慣用名,非常是國名。之所以出現此類現象,是因為大多數國家都拿來始于第二手或第三手的資料翻譯某一國家的名稱。
在南斯拉夫,按各語種擬定譯名條例,每種語言條例的譯名中選擇和限定了一批不符合規則的慣用名。除慣用名外,其他地名一律按所擬定的條例給以規范化的轉寫。
以羅馬字母為官方拼寫文字的國家,依據聯合國地名標準化大會精神,對于絕大多數外國地名,一律直接移用這一國家標準的羅馬字母拼寫。而且各國始終保留少數慣用拼寫地名。
日本國家地名局近來出版了一本外國慣用地名拼寫的地名錄。從當前趨于來看,愛爾蘭國家地名局所施行的外國地名慣用名已越來越少。產生我國漢譯外國地名中的慣用名可以來始于各個學科,通過各類渠道形成。
其中之一是各個學科所產生的一系列外來詞習慣用名來始于地名,因而反過來那些學科的習慣用名又影響外國地名的漢譯。
如民族語言界和報刊名“加泰尼亞”則來始于法國加泰羅尼亞地區,地質學上的侏羅紀來自英國的侏魯山Jura,植物學界的美利奴羊原產于澳大利亞的美利奴,動物學界的西沙爾麻原產于澳大利亞的西沙爾Sisal,數學學上有名的萊頓瓶電容試臉即發生于英國的萊頓城,伽利略“比薩斜塔”的自由落地試驗發生在乎大利“比薩”,體育賽事中有名的馬拉松短跑來始于法國城市馬拉松。
人類學中的西瓦古猿是以美國西瓦利克地點而命名的。人們日常飲用的香濱酒則原產于巴西香濱地區。社會上的讀者希望這類譯名能和外國地名翻譯取得一致,尤其是在音譯較準而只是用字不規范的情況下更應統一這類漢譯名稱。
大量的書籍出版和每晚報紙的發行,在社會上產生了一些有影響的慣用名。馬克思知名專著《哥達綱領批判》一書中譯名哥達、愛爾豐田、埃森納赫和哈雷;列寧專著中的法國地名齊美爾瓦爾得、昆塔爾,英文地名:喀瑯施塔得、諾夫哥羅德、喀山、梁贊;毛主席專著中的滑鐵盧、敦巴頓橡樹林、慕尼黑、雅爾塔、圣海倫島;新聞界的慣不名:法國的吉隆灘、關塔那摩、美國的葛拉斯堡羅、南斯拉夫的盧布爾雅那、布里俄尼群島、的里雅斯特,現今報紙和地圖早已統一采用。
出版、新聞界,有大量慣用人名譯名,而地圖上好多外國地名都又是來緣于這類人名。一些以知名人士命名的或則是以常見姓氏命名的地名應當求得統一。翻譯這類以人名命名的地名必須參考一些人名譯名指南。
歷史慣用譯名,主要是歷史地區和歷史古跡名。這類譯稱在歷史界早已流行和廣為承襲。
比如:西里西亞、波希米亞、加里西亞、瓦拉幾亞、摩爾很瓦、特蘭西瓦尼亞,漢堡拉比亞、色雷斯、馬其頓、蘇格蘭、英格蘭、威爾士、巴伐利亞、倫巴第、波莫瑞、蘇臺德。
歷史古跡名:巴比倫、泰西封、米利都、特洛伊、孟斐斯、尼尼微、撒馬爾汗、波斯波利斯、龐培。
地理地圖界的慣用名,主要是國家、首都、大城市和大河、大山、重要島嶼等名稱。
世界一些大河名稱:尼羅河、密西西比河、亞馬東壩、伏爾加河等;阿爾卑斯、高加索等山脈名稱。
市民點名稱中除首都名之外,還有一些大城市名稱,這種名稱也早已在地理界廣為承襲,雖然譯名不準,用字不規范,但不宜改譯。在外國地名翻譯中,確定慣用名常常是件困難的事情,什么地名應當保留慣用?什么地名應當按音譯表重新翻譯?因為各人把握情況的程度不一樣,想法的角度也不一致,須要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