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自2023年9月15日起實施。這份文件可以說得上是新版《資質標準》出臺前的重磅文件了,也能從中看出未來資質變革的一些動向。
1、審批部門調整。原先由試點的15個省進行審批,9月15日起統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施行。
2、注冊建造師指標調整。申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專業承包一級資質的企業,應該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要求的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
3、企業業績和個人業績級別調整。申請由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審批的企業資質(也就是特級和一級),
·其企業業績應該是在全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工程項目一級建造師考試,
·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業績應該是在全省建筑市場平臺上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A級或B級工程項目。
自2024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考試,申請資質企業的業績應該錄入全省建筑市場平臺。
一級建造師需求降低
上述變化中,影響較大的就是建造師數目要求恢復!
之前工信部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評。
這個文件頒布后,申請施工總承包一級等資質又要滿足資質標準中的注冊建造師人員數等指標要求了。
以建筑工程總承包一級資質舉例:
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多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多于9人。
帶業績的一級建造師含金量下降
文件還提出,個人業績應該是在“四庫一平臺”上的A級或B級工程項目。
這也2022版工信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征詢意見稿)》的趨勢是相同的。
征詢意見稿新增一條:“技術負責人必須為一級或二級注冊建造師且有工程業績”,此前技術負責人有職稱就可以,如今必須得有證書和業績了。
原資質標準要求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職稱或則建造師執業資格,改為由建造師兼任。征詢意見稿要求技術負責人必須為一級或二級注冊建造師且有工程業績,接出來,有良好業績的建造師含金量將上漲。
沒有真材實料、“掛證”的建造師將會漸漸被淘汰,尤其是面臨全省平臺聯網的雙重嚴打下,生存愈加困難。
通知還提出工信部審批的資質,升級業績要上四庫一平臺且等級為A,這也會對這些想借助虛假業績蒙混過關的企業一個重大嚴打,還有這些面對新資質變革,借助重組、分立來攫取更多利益的企業,9月15日之后就更難了,要從嚴考評,不管是原企業還是資質繼承企業都要按資質標準進行考評。其實這波新政特別利空行業內的持證人士,接出來還有新資質變革這場大戲,讓俺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