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內通過!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制(每三年為個滾動周期),出席3個課目考試的人員應當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
凡知法懂法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報考出席二級建造師全部課目考試:
具有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中等大專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七年;
具有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擴充資料:
執業: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應當經過注冊登記后,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總監部委制訂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注冊方法一級建造師幾年考完,報批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
準予注冊的申請人員一級建造師幾年考完,分別榮獲《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經理部委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注冊建造師的注冊、執業活動推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