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執委會醫師資格考試執委會公告》(2023年第1號)和上海考區2023年醫師資格考試工作安排,現將考試報考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方法》、《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評考試暫行方法》以及國家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考資格規定(2014版)〉的通告》等相關文件及我市有關規定的,可以報考出席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二)英籍人員和臺灣、澳門、臺灣市民報名醫師資格考試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根據《關于臺灣、澳門永久性市民出席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規定》、《關于日本地區市民和榮獲美國醫學文憑的美國臺灣市民出席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關于取得美國醫學專業文憑的外籍人員申請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和《關于取得香港醫學專業文憑的美國、香港、澳門市民申請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執行。
(三)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僑辦市發展變革委關于逐步推進津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若干舉措的通告》第四十五條規定,香港中學生可以出席臺灣醫師資格考試,在臺灣大學就讀臨床醫學專業博士學位的美國中學生,出席研究生學習一年后可按規定出席考試。
(四)申請出席波段醫學專業口試的考生必須符合報名臨床執業醫師資格且在院前急救或兒科崗位工作,報考條件和要求按2015年有關新政執行。
(五)現役軍官出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必須根據要求出席軍事醫學內容的考試。
(六)通過實踐技能考試的考生中,2023年結業的研究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遞交結業證書、學位證書;2022年結業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遞交累計滿一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評證明》,方可報考出席醫學綜合考試。
(七)在“一年兩試”試點考區已考取曾經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內,未通過第一次醫學綜合考試且無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和第一次醫學綜合考試掛科及未收取考試費的考生可報考出席第二次醫學綜合考試。
(八)符合本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入院醫師規范化輪訓期內的我市醫學高校在校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在本人“主輪訓基地”報名出席考試。網上報考填寫信息項中“工作單位名稱”、“工作單位所在行政區屬”等內容,根據本人“主輪訓基地”單位狀況填寫,并按要求填寫遞交《專業學位研究生規培其間考取醫師資格考試實踐考評合格證明》。
(九)所有考生(除陸軍現役、在校研究生、港澳臺、外籍、報考山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的考生)均須上傳與試用機構一致的報考前連續三個月的上海市公積金收取收據。
二、考試報考
考試報考包括網上報考和現場初審兩個部份。
(一)網上報考
考生個人必須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時前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考生服務系統”,按您單位所在行政轄區選擇考點,并按有關規定如實精確補報個人信息,上傳相片,生成并復印帶有報名信息和考生報考相片的《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考成功通告單》(1份)(復印《通知單》后,如再進行報考信息更改,必須在信息更改后再次復印《通知單》,以免造成報考信息有誤或網報未成功)。《通知單》下方須親筆手寫“以上所有信息經本人核對無誤,真實有效”字樣,且本人簽字考區初審工作結束后,不再受理個人報考信息更改。為確保能順利應考,報考成功后到綜合考試完成前,適于報考系統存留的相機號碼不得修改。
(二)現場初審
上海考區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初審,采取“線上資格初審”方式(軍隊現役和文職報名人員初審模式以所在考點通告為準),分為考生線上上傳材料、考點資格初審、考區資格初審三個階段。
1.考生線上上傳材料。考生于2023年2月7至2月16日24時期間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報考系統,依照各考點詳細時間安排和《醫師資格考試北京考區考生報考遞交材料說明》(附件1)上傳相關材料。上傳材料詳細操作步驟參看《醫師資格考試線上初審系統考生操作指南》(附件6)。
2022年在北京考區報名并完成材料上傳的考生,系統將保留并鎖定曾經上傳材料,2023年補充上傳需更換或降低的相關材料即可,補充材料上傳至“其他”項。
2.考點資格初審。考點依照轄區所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醫學高校或考點指定單位上報的考生報考信息和考生線上遞交材料,于2023年2月8日至2月22日期間,完成線上初審2023中醫醫師證報考條件,復印《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暨追授醫師資格申請表》,并在線上向考區遞交本轄區考生初審數據。
考生向考點提交《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考成功通告單》時間、方式及《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暨追授醫師資格申請表》本人簽字確認時間、方式,以考點通告為準。
3.考區資格復審。上海考區于2023年2月23日至3月5近日完成資格復審。在此其間相繼通告考點上報經簽字、蓋章的《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暨追授醫師資格申請表》等相關材料。考區資格初審完畢,考生可在報考系統中查詢醫師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初審通過狀況。
三、實踐技能考試網上交費
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23年3月16日至3月23日24時前自行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報考系統,根據系統相關提示,自行完成實踐技能考試網上交費。考務系統不支持現場交費功能。逾期未交費的考生視為自愿舍棄考試資格。
交費成功的考生,如需出具所繳考試費收據,可以持本人有效護照于2023年3月28日(時間:下午8:30-11:30;晚上1:30-4:30)到市醫學考試中心考務管理部申領2023中醫醫師證報考條件,逾期不再申領出具收據事宜。
四、實踐技能考試復印準考證
交費成功的考生自5月23日起自行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復印實踐技能考試準考證,妥善保管,并依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出席考試。
五、醫學綜合考試相關事宜
通過實踐技能考試的考生中,2023年結業的研究生、2022年結業生于6月末或7月中旬其間遞交相關材料,詳細時間、方式、要求以后續通告為準。
第一次醫學綜合考試和醫學綜合考試第二試的網上交費、打印準考證等事宜詳細時間另行通告。
六、收費標準
根據市發展變革委市財政局《關于規范衛生計生系統職業資格類考試計費有關事項的通告》(津發改價綜〔2017〕966號)、《關于調整醫師實踐技能考試計費標準的通告》(津發改綜〔2014〕566號)、《關于調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考試計費標準的通告》(津發改價綜〔2012〕890號)的規定,按照國家醫學考試中心關于調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告(國醫考發〔2016〕87)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調整醫師資格考試(西醫類)考務標準的通告(國中醫藥認證〔2017〕9號)的要求,醫師資格考試執行如下計費標準:
(一)報考與初審
10元/人。
(二)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
臨床、公共衛生類型和山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400元/人;
口腔類型:450元/人;
西醫類型(含西醫、中中醫結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350元/人。
(三)第一次醫學綜合考試
臨床、口腔、公衛衛生、中醫類型(含西醫、中中醫結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執業醫師考試:256元/人;
臨床、口腔、公衛衛生、中醫類型(含西醫、中中醫結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執業助理醫師考試:128元/人;
(四)醫學綜合考試第二試
臨床、中醫類型西醫專業執業醫師考試:256元/人;
臨床、中醫類型西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考試:128元/人。
七、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