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交材料
(一)《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考成功通告單》;
(二)本人有效身分證明原件及打印件。本人有效身分護照(有效期內)包括第二代市民身分證、臨時身分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黨員、士兵(官)證、軍隊學員證;港澳臺村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市民身分證(港澳臺考生)、護照(法籍考生);
(三)結業證書原件及打印件(本科及以上文憑需同時遞交2023年2月后出示的學信網“教育部文憑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脫產碩士及以上文憑考生需同時遞交學位證書原件及打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遞交中學證明。非臺灣文憑考生還須遞交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出示的《國外文憑學位認證書》。
(四)考生試用(或見習)機構出示的滿一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評證明》(應屆生《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評證明》分二次遞交,第一次填寫時間:試用開始時間至2023年2月,第二次填寫時間:2023年2月到8月),港澳臺和英籍考生須遞交《臺灣、香港、澳門市民出席國家醫師資格考試見習申請初審表》或《外籍人員出席美國醫師資格考試見習申請初審表》;
(五)執業助理醫師報送執業醫師考試的,須遞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打印件,《執業助理醫師報名執業醫師執業期考評證明》(如在執業注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致使注冊時間不滿足報名期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注冊證明)。
(六)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須遞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打印件;
(七)考取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類型醫師資格考試的,須遞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八)應屆結業生須填寫《應屆醫學專業結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承諾書》,承諾至2023年8月試用屆滿一年;
(九)軍隊現役考生須提供部隊相關身分證明原件及打印件,同時出示團級以上政治部委同意報名的證明;
(十)最近(6個月內)小2寸白底護照照2張(與網上報考上傳相片一致);
(十一)考區、考點規定的其他材料。
注:1.各醫療機構將考生報考材料中所有打印件均需蓋醫療機構私章并寫上“與原件相符”。
三、考試計費方式及標準
(一)計費方式:
選用網上分段交費模式進行。考生現場確認后經過考點資格初審通過,即可在網上繳交報考費和實踐技能考試費,交費開放時間段為2月20日至3月20日;實踐技能考試成績發布且成績合格者,再網上繳交醫學綜合考試費,交費開放時間段為7月1日至7月20日;實踐技能考試成績三年有效的考生,須繳付報考費和醫學綜合考試費,交費開放時間段為7月1日至7月20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取考試費,視為手動舍棄報名資格,不再另行開放交費。
(二)計費標準:
1.報考費和實踐技能考試費。按照浙價費〔2012〕207號及浙價費〔2016〕70號文件規定,索要報考費10元/人;實踐技能考試費臨床、公共衛生、中醫類型考試費180元/人,口腔類型考試費200元/人。
2.醫學綜合考試成本。執業醫師類型考試費296元/人,執業助理醫師類型考試費148元/人。
3.山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成本根據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標準繳納。
四、注意事項
(一)網上報考成功后,考生須復印《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考成功通告單》2023執業醫師現場確認,并在規定時間內到蘭溪縣衛生健康局頂樓317辦公室進行現場確認及資格初審。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初審、確認報考信息、繳納考試成本的,報考無效。
(二)現場確認主要是對早已網上報考的考生進行資料初審,考生須對《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暨追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個人信息認真逐條核實,一經簽字確認不得修改。該信息將適于醫師執業注冊管理,由考生個人成因引起信息補報錯誤影響考試或醫師執業注冊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考生2023執業醫師現場確認,一經查證,將根據《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處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取山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網上報考系統相應欄目中選擇“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
(五)考生在網上自行復印準考證。實踐技能考試考生準考證復印起止時間為5月26日至6月2日,醫學綜合考試考生準考證復印起止時間為8月11日至8月17日。
蘭溪縣衛生健康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
2023年現場確認時間安排
現場確認時間
單位
2月20日-2月21日
蘭溪縣人民診所、浦江縣中診所、浦江二院
2月22日-2月24日
乘以上三家醫療機構外的其它醫療機構
留意事項:
1.請你們按次序整理好文件,規范打印。
2.正確復印“電子注冊備案表”。
3.試用期考評合格證明按要求填寫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