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成績查詢網站
(1)、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國家醫學考試網();
02成績公布時間
2023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成績已公布,本站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欄目第一時間為您提供準確的成績查詢時間及入口!點擊查看詳情>>
03成績查詢入口
●執業醫師筆試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臨床助理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中醫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中醫助理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口腔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口腔助理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公衛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公衛助理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成績查詢入口
●中西醫助理結合醫師成績查詢入口
04網上查詢方式
屆時考生可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或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點擊“成績查詢”,在國家醫學考試服務平臺登錄界面填寫正確的用戶名、密碼及驗證碼2023醫師成績查詢,成功登錄后,進入“考試成績”界面,點擊分數右側的“查看成績”鏈接即可查詢成績。
05電話查詢方式
考生可使用固定電話或手機拔打、、、四部語音電話,按語音提示輸入證件編號(身份證、軍官證、往來大陸通行證等)和準考證號,當證件編號中有字母或文字時,不輸入字母或文字,而只輸證件編號中的阿拉伯數字,準確輸入上述信息后,系統將自動播報考生姓名、考試成績及合格情況。該項服務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24小時免費服務。 該語音查詢系統與網絡查分系統相互獨立,均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提供成績數據。當不法分子利用欺詐手段宣稱可以修改考試分數時,考生可以通過語音查詢系統進行核對,語音查詢系統不連接互聯網,數據安全可靠。
06查分注意事項
1.查分系統開通第一二天,由于查分人數眾多,可能造成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成績查詢系統網絡故障,請各位考生不必著急,可避開高峰時間進行查詢。
2.請各位考生在查成績過程中準備好相應證件:準考證和身份證是必不可少的,查成績過程中,這兩個是必填選項。所以,請各位考生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免丟失準考證給成績查詢造成影響。準考證丟失的考生,可以到當地發證機關咨詢。
3.執業醫師成績查詢唯一官方查詢系統為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的成績查詢系統,在系統開通前,任何企業或個人都無法知曉本次執業醫師考試成績,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心理進行改分等詐騙行為,以免上當受騙。
07成績查詢管理
根據《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醫師資格成績及證書有效期管理辦法如下:1、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成績當年有效,通過實踐技能考試才能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成績兩年有效,兩年內未注冊者,申請注冊時,還應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3至6個月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3、醫師執業證書終生有效。
08考試分數線
2023年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將于成績入口開通之后公布,2023年醫師資格各科目分數線:點擊進入執業醫師分數線欄目>>
臨床執業醫師:36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80
口腔執業醫師:36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80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6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80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6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360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0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291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18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291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18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23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23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354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0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354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0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醫師:357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76
師承或確有專長傣醫執業醫師:357
師承或確有專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176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65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0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59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10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醫師:190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84
09成績單領取
根據往年慣例預計,2023年執業醫師考試成績單在2023年3月份各地開始陸續發放,晚點的地區要到5、6月份,所以建議您近期多留意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或醫院通知。
執業醫師考試成績單是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向考生報告考試分數的唯一正式文件,也是考生申請注冊的重要依據,須妥善保存。如成績單印刷錯誤或姓名、考試類別等打印有誤時,可向考點辦公室提出重新打印的書面申請,經考點、考區核查確屬打印(印刷)有誤時,按規定程序重新發放成績單。考試成績單手寫、復印均屬無效。
常見問題
01查詢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時忘記準考證號怎么辦?
如果忘記執業醫師筆試準考證是不能在網上進行查分的,無憂考網建議考生電話聯系衛生局,或持身份證到當地衛生局醫政科進行查詢!
02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步驟及操作流程
考生可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點擊“成績查詢”,在國家醫學考試服務平臺登錄界面填寫正確的用戶名、密碼及驗證碼,成功登錄后,進入“考試成績”界面,點擊分數右側的“查看成績”鏈接即可查詢成績。查看詳情>>
03關于注冊密碼找回和征訂學科成績報告 有關問題的解答
開通的學科成績報告服務幫助西醫類別考生了解本人在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中對學科知識及認知層次的掌握情況,自開通以來,受到廣大考生的歡迎,征訂踴躍,考生反饋該報告對指導下一步復習有較大幫助,同時希望報告中能增加各單元成績等。針對服務中考生反饋的軟件操作和報告內容等問題,現解答如下:點開查看具體步驟>>
04無法打開執業醫師查分頁面或者打開十分緩慢怎么辦?
每年考試成績公布后,查分網站都比較擁堵,所以不要急!無憂考網建議大家可以進行多次嘗試。或者撥打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電話進行查詢。點擊查看詳情>>
05執業醫師考試成績后會出現“因故暫不能查詢分數”是什么原因?
出現這類問題可能的情況是:
①、本省還沒有開通查詢;
②、查詢人數過多,網絡延遲。請耐心等待,錯過查詢高峰。點擊查看詳情>>
06忘記國家醫學考試網執業醫師查分所需用戶名和密碼該怎么辦?
為確保考生能夠順利登陸該平臺查詢2023年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成績,獲取考試成績報告(具體通知另發),請廣大考生提前登陸核驗注冊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如密碼遺忘,可通過以下3種途徑找回: 點擊查看詳情>>
證書注冊
01證書注冊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執業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準予注冊,并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第十四條執業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六條醫師注冊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準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準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注冊。
第十九條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后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行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準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并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02證書注冊
第十七條 國家對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
第十八條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為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部門,并負責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的初步審查工作。
第十九條 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申請注冊的人員,應當受聘于一個經批準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通過聘用單位向本單位所在地(聘用單位屬企業的,通過本企業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交注冊申請材料。
第二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收到申請人的注冊申請材料后,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冊申請,均應當出具加蓋本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二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自受理注冊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完成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查工作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審批工作,并將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注冊申請材料和初步審查意見報公安部消防局審批。
公安部消防局應當自收到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和初步審查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將延長的期限和理由告知申請人。對作出不予批準決定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2023醫師成績查詢,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注冊審批部門應當自作出批準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送達相應級別的注冊證。
第二十三條 注冊證的每一注冊有效期為3年。注冊證在有效期內是相應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消防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自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初始注冊時,須符合本規定繼續教育要求。
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注銷注冊和不予注冊等注冊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公安部另行規定。
第二十五條 繼續教育是注冊消防工程師延續注冊、重新注冊和逾期初始注冊的必備條件。在每個注冊有效期內,各級別注冊消防工程師應當按照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
第二十六條 注冊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有關情況,建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誠信檔案,對其執業活動實行信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注冊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
03證書注冊查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執業醫師注冊查詢入口【官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衛生部)為了廣大醫師考試查詢自己的執業醫師注冊信息開通的入口。考生可在官方執業醫師注冊查詢入口輸入自己注冊省份、姓名和驗證碼即可查詢自己的醫師注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