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告原文詳情如下:
全市各行政機關、企業及有關單位,江北新區財政局、各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江蘇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蘇財規[2018]22號)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有關事項現將2023年南京市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
繼續教育的對象是我市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我市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其他組織以及寧波市屬企業和省屬企業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是指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者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繼續教育總體要求
(一)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起參加繼續教育。 不具備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而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起參加繼續教育。 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
(二)用人單位應當保障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
(三)會計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會計師參加繼續教育將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選拔高級會計工作者、選拔高端會計人才等的依據之一,并納入他們的信用信息檔案。
(四)會計人員每年繼續教育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分。 繼續教育獲得的學分在當年全國范圍內有效,不得結轉到以后年度。
(五)202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自2023年4月1日開始,至2024年3月31日結束。
三、繼續教育學習內容和方法
會計師繼續教育分為企業類和行政類。
(一)學習內容:
公共科目:包括會計人員應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會計職業道德、技術資料等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師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 (詳情參見合作網絡繼續教育機構課程列表)。
(二)學習方法:
1、企業類別(包括我市各類企業、寧夏直屬及省屬企業)
會計人員以在線培訓為主,面授培訓為輔。 單位需要組織面授培訓的,應當使用市財政局開發的面授管理軟件加強管理。 培訓計劃于培訓前10天報我局,培訓計劃于培訓前1周報送,培訓人員名單于培訓前1天報送。 培訓期間,對學員進行考勤等管理,督促學員認真學習。
2、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
會計人員采取面對面培訓和網絡培訓兩種方式。 具體培訓計劃另行通知。
4、在線培訓的實施
(1)在線培訓機構共有3個,會計師可選擇1個參加培訓。
(二)會計師登錄“南京市財政局”官方網站()——“會計師繼續教育”欄目參與學習。 修完學分并考核合格后,網校將學分統一錄入“江蘇省會計信息”采集系統”(),學生可在網校打印資格證書,無需辦理其他手續。
(三)會計人員應當按照《南京市關于采集會計人員信息的通知》的要求進行信息采集。 如果信息收集不完成,繼續教育就無法進行。
(四)被視為已完成會計師繼續教育或可扣除部分學分(見附件)的會計師,請登錄“江蘇省會計信息采集系統”,選擇“學分轉換申請”欄目,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經財務部門審核后,學分轉換為90學分,系統自行登記; 如果學分低于90分,網校將在網校修完剩余學分后登記學分。
(五)以前年度(2019-2022年)因故未完成繼續教育的會計師,應補修當年的繼續教育。 學習及考核方式與2023年繼續教育相同。
五、繼續教育的組織與管理
(一)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確定繼續教育的內容和方式,并組織實施。 各區財政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二)市財政局負責全市在線培訓宣傳、網絡運行情況跟蹤監督、面授培訓信用管理、學分轉換及學分審核、協助組織開展等日常管理工作。對市級行政機構進行面授培訓。
(三)市財政局通過招標方式在省財政廳確定的在線繼續教育機構中選擇最佳合作伙伴,簽訂繼續教育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并按照規定加強管理。符合在線繼續教育機構管理規定。
(四)繼續教育機構嚴格按照要求設置培訓課程,提供技術服務保障,確保培訓質量和效果。 以虛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收學生,以繼續教育名義組織境內外公費旅游、高消費活動,以繼續教育名義亂收費或者只收取不培訓費用等。一經查實,將責令限期改正。 ,同時報送省財政部門。
附:會計師繼續教育可以轉學分的情況
南京市財政局
2023 年 3 月 6 日
附錄:
會計師繼續教育可以轉學分的情況
1、高端培訓
1、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并考試或考核合格,折算為90學分。
2、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和省財政廳組織的江蘇省會計人員素質提升工程培訓。 考試或考核合格者,折算為90學分。
3、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其他高端會計人才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者折算90學分。
4、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繼續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折算90學分。
2. 會計考試
1、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2024年江蘇中級會計備考技巧,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 每次通過考試將轉換為 90 學分。
2、參加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中專以上學歷,并通過當年學習科目考試或考核,折算為90學分。 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后,在校學習期間可一次性注冊繼續教育學分。
3. 會計研究類別
1、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研究項目。 如果項目完成,每個研究項目將折算為90學分; 如果與他人合作完成,每個研究項目的第一作者將折算為90學分。 每位其他作者的學分將轉換為 60 學分。
2、在國內統一編號的經濟類、管理類報紙上獨立發表會計論文,每篇計30學分; 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第一作者計30學分,其他作者各計30學分。 每人折算為10學分。
3、獨立公開出版會計賬簿的,每本會計賬簿按90學分計算; 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書籍第一作者計90學分,其他作者各計60學分。
4、會計活動
1、擔任會計專業高級技術職稱評審執行評委,或擔任會計專家委員會委員,相當于90學分。
2、參加財務部門組織或認可的會計知識競賽,可折算90學分。
3、參加財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高端論壇、研討會等會計活動,根據活動內容和質量,按照活動規定2024年江蘇中級會計備考技巧,每次可折算30-90學分。
4、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會議,每天折算1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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