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看下這個通告:關于召開武漢市財會人員信息采集和管理有關事項的通告上海財政局上海財會峰會現在甬財政發〔2019〕545號各區縣(市)財政局:為強化本市財會人員信息管理,加強財會人員誠信建設,有序推行財會人員信用檔案,按照財政部《會計人員管理方法》(會計〔2018〕33號)、《關于推進財會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會計〔2018〕9號)、《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2018〕10號)和《關于做好縣級財會人員管理系統升級改建和財會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告》(財辦會〔2018〕28號)的相關要求,現就舉行本市財會人員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采集對象財會人員信息采集的對象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財會核算、實行財會監督等財會工作的人員以及已取得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未從事財會工作人員(以下俗稱“會計人員”)。未能從事財會工作但符合《會計人員管理辦法》中從事財會工作條件,且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人員(含在本市高校就讀師生),也可以申領財會人員信息采集登記。從事財會核算、實行財會監督的人員,詳細包括從事下述詳細財會工作的人員:(一)文員;(二)內控;(三)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四)收入、費用(總額)的核算;(五)財務成果(政府決算執行結果)的核算;(六)財務財會報告(預算報告)編制;(七)財會監督;(八)財會機構內財會檔案管理;(九)其他財會工作。
兼任單位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經理人員)、總財會師的人員,以及在財會代理記帳機構從事代理記帳業務的人員,屬于財會人員。二、采集內容財會人員信息采集的內容包括:基礎信息、學歷信息、從事財會工作信息、專業技術資格信息、執業資格信息、繼續教育信息、個人信用信息和調轉信息。(一)基礎信息包括財會人員姓名、性別、有效身分護照、本人電子相片等與個人相關的信息。(二)文憑信息包括財會人員脫產和非統招最高文憑(學位)信息;(三)從事財會工作信息包括工作單位、會計工作時間、會計崗位、職務等與從事財會工作相關的信息;(四)專業技術資格信息包括財會人員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職務任命狀況等相關信息;(五)執業資格信息包括取得注冊財會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的信息;(六)繼續教育信息包括財會人員依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2018〕10號)規定出席繼續教育的相關信息;(七)信用信息包括財會人員榮獲地省級及以上級別獎勵等守信信息和非法違法遭到行政罰款等失信信息。(八)調轉信息包括財會人員關系在省際間或在本市行政區劃間調轉的相關信息。三、采集主體本市財會人員信息采集施行屬地化管理原則,即由各區縣(市)財政局管理本轄區財會人員信息。
(一)從事財會工作人員,由從事財會工作單位所在地區縣(市)財政局采集其信息;(二)未從事財會工作人員,由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區縣(市)財政局采集其信息;(三)在本市高校就讀師生2023寧波財政局會計之窗,由其高校所在地縣(市)財政局采集其信息。四、采集途徑和方式本市財會人員信息采集變更全程網上申領。財會人員應通過上海市財政局網站()“會計之窗”專題服務平臺中“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變更”系統進行。登錄信息采集系統前,還要先在“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實名注冊或登錄(已做手動跳轉連結),登錄后返回“會計之窗”平臺重新點擊“會計人員信息采集變更”系統,根據操作手冊填寫或變更信息,上傳相應證明材料,相關區縣(市)財政局初審通過即采集完成。各區縣(市)財政局重點初審信息的完整性、電子護照照、居住地證明、國家教育部委認可的文憑學位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證書、從事財會工作承諾書等相關附件。所有信息的真實性由財會人員自行承諾、自行負責。(一)2017年11月5近日持有財會從業資格證書的本市在庫財會人員,以及2019年7月15日通過“浙江財會之家”在本市代辦信息登記的人員,將默認原有信息,但需在原有信息的基礎上進行變更并補充上傳相應的證明資料后遞交。
(二)在庫財會人員基礎信息、學歷信息、從事財會工作信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信息、執業資格信息發生變更的,按本通告規定的采集途徑進行維護與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由區縣(市)財政局進行維護與更新。(三)財會人員調出本市的,由財會人員在本市提出網下調轉申請,并上傳工作地變更證明等材料,區縣(市)財政局確認后調出本市。財會人員調入本市的,由財會人員在調出地提出網下調轉申請,并上傳工作地變更證明等材料,由調出地確認調出,本郊區縣(市)財政局初審通過后調入本市。(四)上述人員須要采集上傳的證明資料包括:1.在本市工作單位從事財會工作證明(已從事財會工作人員提供):本市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財會工作承諾書、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等電子相片;2.在本市居住證明(未從事財會工作人員提供):本市身分證或本市居住證正背面相片、本市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承諾書、或在本市高校就讀證明;3.文憑學位證明(新采集人員或文憑信息變更人員提供):文憑學位證書相片或學信網文憑證明;4.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新采集人員或專業技術資格信息有變更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片、單位財會專業職務錄用證書或文件相片;5.執業資格證明(已取得注冊財會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資格人員提供);注冊財會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證書相片;6.本人護照相片:(相片應當是2寸標準護照數字相片,JPG或JPEG格式,藍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小于300*215象素,相片清晰)原有信息無本人相片的或不符合相片采集要求的,也應同時采集上傳本人相片。
五、信息運用福州市財會人員管理系統采集的信息,將按國家及本市規定使用,作為財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先進財會工作者評比、高端財會人才選拔、從事代理記帳工作、參加本市財會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輪訓及學分登記等的根據,并為單位任用(錄用)財會人員提供參考,逐步推行建立財會人員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模式。六、時間安排本市自2019年7月15日開始,舉辦本轄區內財會人員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并列入日常財會管理工作。七、工作要求(一)各區縣(市)財政局要高度注重財會人員信息采集工作和財會人員誠信建設,統籌安排,全面推行,采取著力有效舉措,確保財會人員信息采集全覆蓋。要根據“方便辦事、一網通辦、信息共享”的原則采集、維護和使用財會人員信息2023寧波財政局會計之窗,充分發揮財會人員信息在服務用人單位和財會人員、規范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二)各區縣(市)財政局應及時初審確認財會人員上傳的所有資料。對上傳資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反饋并要求財會人員再次上傳。(三)各區縣(市)財政局應以財會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信息品質檢測等多種合理有效的方法為契機,有序采集財會人員信息,真實、完整地記錄財會人員從業狀況和信用狀況,構建和加強財會人員信用檔案。(四)各區縣(市)財政局要充分運用報紙、網絡等多種方式和渠道,加強對財會人員信息采集和誠信建設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政府機構和用人單位等依法依規運用財會人員信用信息,頌揚財會誠信,懲戒財會失信,擴大財會人員信用信息的影響力和警示力,使全社會產生提倡財會誠信、踐行財會誠信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