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關于做好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招生錄取時間安排。
招生原則
普通專升本提前錄取、普通錄取、檔案錄取批次,將依據《關于公布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通知》(粵招生辦函〔2024〕19號),按照各專業基礎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學校調整后的招生計劃,按照學校專業組計劃,以四門科目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排序,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兵不設最低分數線,按照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學校專業群計劃1:1比例錄取,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志愿者招募與錄取
退役高校學生、普通專升本科提前錄取、專升本科三年二年階段不征集志愿者;
其他批次,招生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簡章中明確不涉及招生的專業除外),將組織符合條件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寫招生申請,并按招生申請進行錄取。
受理報名期間,省招生辦公室將整理尚未完成計劃的高校和專業,并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向社會公布。
錄取期間,省招生辦將在考試院官網、官方微信向社會公布各批次錄取類別首批報名情況及報名線,考生可登錄“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報名系統”(網址:)查詢錄取結果。
我們來看看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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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招生錄取工作(含三年制、二年制插班考核和退役大學生文化課免試,下同)將于5月20日至30日進行。為做好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各招生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今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成立以學校分管校長為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和任務。要加強校內各部門協作,積極配合省招生辦做好招生錄取工作。要發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嚴守招生紀律,嚴格規范管理,確保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強安全保密工作。招生期間,各招生院校要組織專人保障招生網絡安全暢通,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采取相應技術手段,加強網絡實時監控,確保招生系統(數據)絕對安全。首次登錄招生系統時,請及時修改登錄密碼。各招生高校要妥善保管登??錄系統密碼,指定專人負責,如有遺失、泄露,應立即向省招生辦報告。
(三)實行公開招生。招生期間,省招生辦將在考試院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向社會公布各批次招生種類的初步備案情況和備案線。考生可登錄“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科轉本科報名系統”(網址:)查詢錄取結果。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函〔2013〕9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招生管理,及時公開有關招生信息,完善監督保障機制,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切實落實公開招生要求,充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
(四)各招生院校要選派政策水平高、紀律性強、作風嚴謹、工作能力強且無直系親屬及與今年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有關的利害關系人的干部、教師到學校招生現場參加招生工作。加強招生工作人員風險防范培訓教育,做好招生業務培訓。招生期間,各招生院校要指定一名聯絡員,具體負責與省招生辦聯系,協助做好招生工作。
(二)精心組織實施
(一)普通本專科網上招生報名說明可在網上下載。廣東省普通本專科網上招生系統網址為:。
(2)各院校招生工作人員使用省招生辦公室發放的網上招生用戶賬號和登錄密碼進入網上招生系統。
(三)根據生源情況及時調整高校各批次、各專業的計劃。對上網生源超出原招生計劃,需增加普專轉本科計劃總數的高校,或需在專業組間調整計劃的高校,請您在普專轉本科招生系統中提交計劃調整申請,并按要求上傳加蓋學校公章的計劃調整函。
(四)普通專科轉本科提前錄取、普通錄取、立案錄取,按《關于公布2024年廣東省專科轉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通知》(粵招辦函〔2024〕19號)公布的考生類別(職教、立案錄取、普通考生)和專業基礎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學校調整后的招生計劃,四門科目總成績按學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排序,由錄取生擇優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不設最低分數線,按學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按綜合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由錄取生擇優錄取。
(五)各學院要按照公布的各類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審核,初步確定錄取人選名單后,要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三級兩階段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生辦通〔2023〕47號)、《關于印發的通知》(粵招生辦通〔2023〕49號)、《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退休大學生免文化課考試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生辦通〔2023〕50號)的要求進行審核。 要認真審核錄取考生提交的戶口簿、大專畢業證、學歷證明、體檢表、專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明、義務兵退伍證明、功勛證明、技能競賽獲獎證明等報名材料,嚴把考生錄取資格關,將確定的錄取或者不錄取考生名單直接報送省招生辦公室審核。
(六)省招生辦按照粵招辦通[2023]47號、粵招辦通[2023]49號、粵招辦通[2023]50號、粵招辦通[2024]19號的要求,對院校提交的擬錄取、不予錄取人員名單以及招生院校招生簡章和考生上傳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進行審核立項,對認為不予錄取、不予錄取的無理退學人員退回院校復議。院校應對省招生辦退回的復議名單再次進行審核,確定擬錄取、不予錄取人員名單后,報送省招生辦審核; 根據擴大院校自主權的需要和我省實際情況,省招生辦公室對被院校無理拒絕錄取的考生,應當將其退回院校復議,但退回復議次數不得超過2次。被拒絕錄取考生的善后事宜由院校負責。
(七)志愿征集與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本專提前錄取、本專三兩階段錄取不征集志愿;其他批次,如招生院校尚未完成招生計劃(招生簡章中明確不納入招生的專業除外),將組織符合條件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招生志愿2024年師范大學專升本,通過招生志愿錄取。志愿征集期間,省招生辦將對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進行整理,并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向社會公布。
報名及錄取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八)擬錄取名單經省招生辦審核批準后,省招生辦將根據批準的錄取考生資料,生成加蓋“廣東省招生辦招生章”、領導簽字的新生名單電子版,通過招生系統發送至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據省招生辦批準的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印章2024年師范大學專升本,通過特快專遞方式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九)高校招生時要對新生學歷進行審核。要認真審查新生入學資格,將新生攜帶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名單、電子檔案逐一比對,運用“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嚴防冒充現象發生,對有弄虛作假行為或違規錄取的考生,取消其入學或入學資格。
3. 其他
1.各招生院校在招生前應全面檢查各環節的安全隱患,及時更換、消除影響遠程網絡招生的網絡及系統漏洞,確保網絡安全暢通。普通專升本招生網絡招生系統的設備及環境要求為:電腦操作系統WIN7以上、內存4G以上、互聯網連接。登錄系統時,不允許通過代理服務器上網。注意電腦個人防火墻或其他安全系統的設置,確保招生系統網站在可信任站點列表中。
(二)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專科轉本科新生戶籍管理,按照廣東省公安廳公安局、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技工學校招生辦《關于調整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入學新生戶籍轉移手續的通知》(粵公(直)[2015]9號)的規定執行。
附件:廣東省2024年普通專科轉本科招生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