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總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超額錄取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根據基本條件和要求進行調整,擇優選拔進入復試。
(二)所有轉學考生(包括校外轉學考生、校內轉學考生以及申請“退役軍人”專項項目與普通項目之間轉學的考生)必須通過學校指定的“轉學系統”教育部。 填寫調整申請表、確認復試通知、確認待錄取通知書。
(3)將自愿鎖定時間調整為36小時,鎖定期間原則上不得解鎖。
(4)申請轉學前,考生可登錄南昌航空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查閱《南昌航空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招生專業目錄》和《南昌航空大學(10406)2024年碩士學位招生簡章》 》了解相關專業的申請情況。 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條件、研究方向、初試科目、復試科目、院校聯系方式等信息,以及招生、培養、獎學金、就業等政策的差異的相關專業。
(五)申請轉非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必須是在職就業人員。 若考生報名時填寫的申請類別為“非定向”,須根據學校通知主動提交變更申請,將申請類別變更為“定向”。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學位項目負責人、副高級以上職稱導師為成員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細則。我校考試招生。 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陳軍
成員:楊文、胡浩宇、石偉、萬素春、張艷艷、帥慶華
秘書:王旭
(二)成立以學院紀委為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督導組,做好復試錄取過程的督導工作2024年南昌航空大學分數線,對各專業復試組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在大學里。 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楊文
成員:王舒、羅旭華
三、調整的基本原則
(一)參加轉學的考生須符合轉學專業的申請條件(具體參見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教[2023]2號))
(二)初試成績達到國家報考首選專業A類考生標準,且初試成績達到國家轉入專業A類考生標準。
(三)我院法學(非法學)專業和法學(法學)專業均為非全日制。
(4)初試科目不包括英語的,不能申請調整。
(五)法律(Law)專業僅限報考法律(Law)(代碼:)的第一志愿考生。 法律(非法律)專業僅適用于申請法律(非法律)(代碼:)作為第一志愿的考生。
(六)根據初試成績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初試成績相同的,學院將綜合考慮最優秀的考生,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七)我院“退役大學生軍人”無專門名額。
4.需要調整專業(必要時可加入研究方向)
專業(代碼)名稱
學習方法
備注(可添加個性化選型條件,XXX優先)
()法律(非法理學)
兼職
()法律(法律)
兼職
5、調整工作流程
(一)登記。
1.我院將在調整系統開通前發出調整通知,告知考生調整專業(方向)、空缺職位、選拔條件及具體開放時間。 請考生按時登錄畢業生招聘網站填寫申請表。
2、每次開啟調整系統的持續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
3、每個系統開放期內申請同一專業(方向)的考生視為同一批。
(2)選擇。
1、根據本實施細則和調動通知,遴選調動人選。 不同批次之間的選擇標準不具有可比性。
2.通過調劑系統管理平臺向初調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報名轉院的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書,即視為自愿放棄轉院意愿。 未按我院復試通知時間要求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我院可以撤銷復試通知并更換其他考生。 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及時確認而導致復試通知逾期并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及時公布接受復試通知的轉學考生名單以及復試的具體時間和安排。
六、復審方式及內容
(一)我院將考生復試方式調整為網上遠程復試。 采用燕趙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
(2)考生須按要求自行準備和調試硬件設備。 相關要求請查看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南昌航空大學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考場規則及考生須知》。
(三)復試內容
1、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總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面試綜合考核內容包括:外語水平測試(30分)、職業素質與能力(50分)、綜合素質與能力(20分)。
(一)外語水平測試:每人約5分鐘2024年南昌航空大學分數線,重點考察考生的外語知識、聽、說和溝通能力。
(二)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校級學習狀況和成果; ②掌握本學科的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能夠運用所學的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了解本學科的發展趨勢和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③創新精神和能力。
(三)綜合素質和能力重點關注以下內容:①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學科(專業)外的實際工作表現; ② 進取精神、責任心、紀律性、合作精神和心理健康; ③人文素質和心理素質; ④ 言談舉止、表情、禮儀等。
2.添加測試。 參加復試的同等學歷的考生需參加兩門專業課程的附加考試。 每門課程加試卷滿分為100分。 附加考試由研究生院組織。 請密切關注我院研究生院網站查詢考試時間和地點。 按時參加。
七、復試分數的確定和使用
(一)考生綜合面試各部分成績由復試工作組各成員獨立給出,然后計算算術平均分。 為了保證綜合面試結果相對公平、公正,可能會出現大量排序在一起的候選人被分成多個面試組的情況。 為了平衡不同面試組的成績差異,對面試綜合成績進行修正(修正系數=該專業所有考生面試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試組考生面試平均分)。 修正綜合面試成績=面試綜合成績×修正系數。
(二)修改后的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專業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三)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科目總成績,但其中任意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及格。考試,不予錄取。
(四)考生復試總成績為修改后的綜合面試成績與專業筆試成績之和,折算為總成績100分。
(五)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初試總成績*100)*50%+換算后復試總成績*50%。
初試總成績為初試各科滿分之和。 專業初試總分為500分。
(六)擬錄取專業(或方向)名單按照學習申請表和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入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必要時,學院可以對相關考生進行重新審查。
(七)某一專業(或方向)的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另行制定招生計劃的,經該專業(或方向)復試且未通過錄取的考生中其他大學的調整制度,按照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重新錄取。
八、復審監督、審查和信息公開
(一)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 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必須對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格執行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規定,對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處理; 各采訪組組長必須對采訪過程負責,對采訪程序和采訪結果負責。
(二)落實監督制度和檢查制度。 學院復試招生督導組對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三)落實信息公開。 學院復試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復試結果、候補名單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