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根據《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方案》(教發[2021]3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 請遵守。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
2023 年 2 月 27 日
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
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發[2021]3號)及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
一、招生專業
(一)專業定義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新增納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目錄的專業名單》中,“ 《藝術類》類包括各專業和《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中、高職教育的“藝術設計”、“表演藝術”專業分類各專業,部分專業如“民族文化藝術” 》和《廣播電影電視》都是藝術類專業。
(二)專業分類
藝術專業分為“組織職業能力考試的藝術專業”和“不組織職業能力考試的藝術專業”。
組織專業水平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分為音樂、舞蹈、表演(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設計、書法、戲曲七類,不分偏好科目(物理、歷史),錄取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不組織專業水平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包括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普通高校(專科專業參照實施)原則上按總類別安排招生,分為優先學科(物理、歷史),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和綜合成績進行招生。學生素質評價。
本項目考試招生辦法僅適用于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
2. 報名參加考試
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對報考組織的職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考生統一分配藝術考生號。 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文化課程考試和藝術專業能力考試。 文化課考試科目與普通文化課考試科目相同。 首選科目是物理或歷史。 藝術職業能力考試分為省統考和專科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一)省統考
省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或面試評分)。
省統考分為音樂、舞蹈、表演(導演)、播音主持、藝術設計、書法六個科目。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藝術專業,參照《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統考科目對應表》,在省統考6個科目中選擇一科(附件1)及相關大學要求。 申請科目。 報考音樂類的考生可同時報考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音樂教育曲目; 報考表演(導演)類的考生可同時報考戲劇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 方向; 報考播音主持類別的考生可以報考普通話和粵語方向。
省統一考試各科目科目及考試要求,請參閱《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統一考試說明》(附件2)。 省統考具體實施辦法將另行發布文件公布。
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按一定比例和科目劃定本科、專科省統考合格線類別。
(二)學校考試
根據教育部規定,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可以選修對考生藝術才華、專業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較高的高水平藝術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在本省錄取。 學校對統一考試合格的學生組織考試。 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學校考試均由相應招生機構制定并實施。 舉辦學校考試的高等學校必須結合本校人才培養定位,加強與省統考的銜接,科學合理確定學校考試的形式。 要積極采取網上考試或使用省統一考試成績進行初選2024美術生文化分,嚴格控制現場考試的學生人數。 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 根據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起,學校考試應在高等學校所在地組織,不得跨省設立學校考試中心。
參加普通高等學校非戲曲藝術專業校考的考生,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選擇相應科目參加省統考。 未參加相應科目省統一考試或相應科目省統一考試不及格的考生,其學校考試成績無效。 。
三、入學方式
(一)招生批次及類別
招生批次分為提前錄取批次、本科錄取批次和專科錄取批次。 提前錄取批次僅招收教育部批準的相關藝術院校專業學生。
招生類別按統一考試合格分為統一考試和學校考試(簡稱“統一+學校”)。 統考是指藝術院校專業錄取需要使用文化課成績和省統一考試成績。 “統一+學校”是指藝術院校專業錄取需要使用文化課成績、省統一考試成績和學校考試成績。
(2) 下劃線規則
對實行統考的藝術院校專業,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藝術考生文化課成績、省統考成績,擇優錄取音樂、舞蹈、表演(編導)、播音主持、美術專業。以及招生計劃。 文化課和省統考的最低分數線分別針對設計類和書法類設定。
對實施“統一+學校”招生的藝術類院校專業提前錄取批次,各招生院校自行設定分數線。
(三)志愿者申請表
通過統考錄取的藝術院校專業全部實行平行選拔,設立20名學校專業組志愿者。 每個學校專業組有6名專業志愿者和1個是否接受重大調整的選項。
實行“統一+學校”招生的藝術院校將成立學院專業組選拔,實行序貫選拔。
(四)檔案備案規則
實行統一考試招生的藝術院校專業采取平行自愿錄取。 報送檔案時,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以1:1的比例,按照“分數優先,隨意愿”的原則,以考生文化課總成績和省統一考試成績為依據,將根據總分對考生進行排序。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查詢考生所在院校專業組向招生院校提交的自愿提交的材料。
實行“統一+學校”招生的藝術院校采取梯度自愿備案。 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考生喜好順序一次性報送文化課網上總成績、省統一考試合格、學校考試合格的考生電子檔案。 學院和大學的錄取將基于擇優錄取。
(5)平行自愿投資分數的合成
采取平行志愿報送的音樂、舞蹈、表演(導演)、藝術設計、書法專業滿分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類課程總分(含政策加分)和省統考成績綜合總成績排名備案。 總成績綜合計算公式為: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50%+省統考成績×2.5×50%。
采用平行志愿選拔的播音主持專業滿分為750分,根據普通高考文化課總成績(含政策加分)和省統考成績進行選拔。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生總成績=文化課程成績×60%+省統考成績×2.5×40%。
4.其他相關專業考試報名辦法
戲曲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由教育部另行規定。
藝術教育學、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學、文化產業管理等四個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錄取程序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專業目錄與統一考試科目的對應關系以本科專業對應關系為準。
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項目納入體育專業考試招生2024美術生文化分,不允許通過藝術專業考試報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高等學校是藝術類專業招生的主體。 省招生委員會是省統考和地方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主管機構。 各地學校要充分認識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重要性,嚴格按照我省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統籌謀劃,規范管理,確保方案順利實施。
(二)落實主體責任。 各相關院校要嚴格落實藝術類專業招生主體責任,嚴格按照《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對應名錄及省統一考試科目》及相關要求,科學規范地準備學校相應的藝術考試。 招生專業目錄,研究制定相應的考試招生工作辦法,確定招生專業對應的省統一考試科目。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考試招生專業目錄、考試招生工作辦法等須經學校黨委常務委員會研究批準,并報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審查批準后,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積極加強宣傳引導和解讀。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相關高校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利用各種媒體平臺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權威性。 各地中學要積極組??織相關政策培訓,重點對高中教師、藝術考生和家長進行全面培訓,廣泛深入地解讀政策,為考生答疑解惑,確保廣大學生充分了解政策。政策,避免因政策誤解而造成的影響。
本方案將在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落實。 教育部、省有新文件規定的,按照教育部、省新規定執行。
附件:1.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統一考試科目對應關系一覽表
2.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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