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
1、本科美術專業:考生文化、專業成績須達到省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錄取按照(文化分×50%+專業分×50%)的評分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分數相同,則按照專業分數和文化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高校藝術設計專業:考生文化、專業成績須達到省高校招生控制分數線。 錄取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分數相同,則按文化分數、語文、數學、外語聽力分數排序。
(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
考生文化成績須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專業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未實行藝術統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取得其他本科院校藝術院校考試資格。 錄取按照文化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如果考生提交的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第十七條 體育專業錄取規則
1、本科體育與休閑體育專業:考生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全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本科招生控制分數線。 招生部門將根據文化課程成績進行排序。 我校將對報名的考生進行審核。 ,按專業表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如果分數相同鄭州師范學院招生簡章,則按文化分數、語文、數學、外語聽力分數排序。
2、大學體育(瑜伽藝術指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要求體育考試成績,按普通院校招生原則錄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生入學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具體學費及住宿費標準如下:
本科文史類專業:3400元/生·年; 理工科本科專業:3700元/生·年; 藝術類本科專業:5700元/生·年。
文科專業:3300元/學年,理工科專業:3600元/學年,藝術專業:5600元/學年; 文史、理工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2000元/生·年。 (收費標準以2016年河南省“招生考試之友”公布的數據為準)。
住宿費:800-1200元/生/年。 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十九條 具有鄭州師范大學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學生,學習期滿達到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鄭州師范大學本科、專科畢業證書。 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試。 復試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者有舞弊行為的,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 鄭州師范大學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對于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冒用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二條 學校此前有關招生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相抵觸的鄭州師范學院招生簡章,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方式
學校招生網站:
招生咨詢熱線:-,,
學校地址:鄭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號 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