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育考試院
網址:
簡介
上海教育考試院(BJEEA)創立于1996年,隸屬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是負責上海地區各級各種教育考試管理和研究工作的專業化機構,同時,承當一些全省教育考試項目。上海教育考試院的主要任務包括:試卷命制、考試管理、考試測評及招生投檔。建院以來,上海教育考試院將在互利互惠的原則下繼續與各國廣泛交流北京教育考試服務在線,并在理論研究、項目開發、信息技術應用以及考試評價領域尋求全方位的合作。2021年5月上海教育考試院表示根據教育部新修訂的內容頒布中考新政。
機構職能
上海教育考試院還開發了許多非學歷考試項目,其中也有一些與海外考試機構合作開發的項目。目前,每年成都教育考試院組織各種考試約200次,有200余萬考生出席考試北京教育考試服務在線,其中的一些招生考試,有35萬考生被不同層次的中學所投檔。
上海教育考試院舉行的各種考試分為三類,即:與學歷有關的教育類考試、面向社會的非學歷證書類考試和中外合作類考試。第一類考試項目包括:上海地區的中級中等中學招生考試(高考)、北京市普通中學結業會考(會考)普通高等中學招生考試(中考)、成人高等中學招生考試(成人中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升本);第二類考試包括:全省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全國少兒計算機模塊考試(少兒NIT)、全國公共外語等級考試(PETS)、北京市語文口語等級證書考試;第三類考試包括:日本劍橋英文三級證書考試(MSE)、劍橋少兒語文考試(CYLET)、劍橋秘書證書考試、倫敦城市行業商會職業資格證書考試(CG)、英國伯明翰三一大學法語口語等級考試(GESE)、北京外語水平(BETS)。
上海教育考試院官網鏈接入口(點擊下邊圖片步入可查詢自學考試相關信息):
下設機構
辦公室(院辦農辦合署辦公)人事處
財務基建處監察處
院工會科研處
考務處信息管理處
上海教育考試院上海教育考試院
命題一處命題二處
中等中學招生辦公室普通高等中學招生辦公室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成人高等中學招生辦公室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招生辦公室社會考試辦公室
直屬單位
上海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
上海高等中學教育科技發展中心
上海市教育考試招生服務中心
上海考試報社
上海教育考試院
地址:
A:上海市西城區皂君東里43號西側
B:上海市西城區志新東路9號
中考新政
2021年5月上海教育考試院表示,根據教育部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處理辦法》,去年中考將啟用新的考試違法處理辦法,18種行為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同時,上海市加強對作弊的處罰力度,情節非常嚴重者,從取消當初考試或投檔資格,并禁考一年,升級為除取消當初中考成績外,最高可被暫停3年出席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資格。
18種考試作弊行為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則儲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出席考試的;
剽竊或則協助別人剽竊試卷答案或則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搶劫、竊取別人試題、答卷或則脅迫別人為自己剽竊提供便捷的;
攜帶具有發送或則接收信息功能設備的;
由別人冒名頂替出席考試的;
故意銷毀試題、答案或則考試材料的;
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分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傳、接物品或則交換試題、答案、草稿紙的;
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企圖獲得試卷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偽造護照、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
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
考試工作人員協助施行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
其他應認定為作弊行為的;
組織結伙作弊的;
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卷信息的;
使用相關設備接送信息施行作弊的;
偽造、變更身分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別人取代或則取代考生出席考試的。
提醒考生
上海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要誠信出席中考,不要攜帶各類通信工具(例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等設備,以及涂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考場,也不能攜帶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物品進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