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師大研[2018]18號)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1.成立復審領導小組和復審小組
學院按照學校要求成立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
2. 復審要求
1.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重考,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重考的考生2023年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視為自動放棄重考資格。
2、持證件不合格、復試材料不齊全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3. 復試形式
面試
4. 復試內容
外語水平測試、思想政治道德素質測試、專業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
5. 復試安排
1. 繳納重考費用
130元/人。請各位考生務必在復試前登錄我校財務處網站網上銀行繳費系統(點擊鏈接)將款項匯至我校。
2. 辦理登機手續
時間:2018年4月15日,14:30-17:00。
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辦公樓209室。
驗證材料:重考費用支付成功網頁截圖紙質版、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及身份證復印件(考生須在復印件上簽字)。
繪制測試序列號。
3. 面試
①外語聽力與口語
時間:2018年4月16日8:30
地點:音樂學院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②思想道德素質和綜合業務素質
時間:2018年4月16日9:00
地點:音樂學院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注:面試期間,考生將在一樓會議室等候,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面試序列號進入。
6. 重考成績計算
1.重考成績權重:30%。
2、重考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3、各部分計分標準:外語聽力、口語10分,職業綜合素質90分。思想道德素質分為合格或不合格。
七、入學條件
一、招生原則
①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② 招收博士生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每位博士生導師招收博士生不得超過2名。
2. 基本入學要求
① 達到學校確定的初試基本分數要求(5月中旬確定并公布)。
②重考成績不得低于60分。
③通過思想政治考核。
④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3. 錄取方式
①學院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審查評價結果、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測評結果、體檢結果等,對考生培養潛力進行綜合判斷,在招生計劃(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內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提出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70%+重考成績×30%。不滿足基本錄取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②擬錄取考生須向學院提交2017年10月以來我校醫院或三級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體檢項目要求及誠信承諾書見附件1)。
③確定錄取名單時,應明確“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④擬非定向聘任考生,應于5月29日前將人事檔案憑《檔案轉交函》寄送學院黨委。郵寄地址: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音樂學院辦公樓209室。收件人:周老師。電話:-。考生如不能按時轉交檔案,考生人事檔案保管員須出具書面說明2023年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寫明不能按時取回檔案的原因及郵寄檔案的日期(郵寄日期不得超過入學當年的8月31日)。
擬定定向就業錄取考生須于5月29日前將簽署好的《定向就業畢業生合同》寄送至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議書上的用人單位與網上申請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予以說明。
如考生未能按時領取人事檔案或簽訂《定向就業研究生合同》,影響入學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8. 重考紀律
1.復試錄取工作要堅持原則,嚴格遵守錄取紀律,公平、公開、公正,堅決抵制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將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2.考生應誠實參加考試,復試全過程將被錄音錄像,復試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國家考試法律法規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未盡事宜請參閱研究生院網站《關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通知》。
學院咨詢電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
學校招生監督電話:-(學校紀委、監察室)
福建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2018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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