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考試科目安排:
資格考試時間表
水平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等級考試時間安排
語文、數學資格考試采用90分鐘筆試形式; 外語資格考試分為筆試和聽說考試。 筆試不包括聽力,考試時間為90分鐘。 聽說考試包括聽力(采用人機對話)方式),時間為30分鐘。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六個學科分資格和等級考試。 均以筆試形式進行,考試時間為60分鐘。 其中物理、化學、生命科學3個學科合格。 考試中還有技能操作測試,測試時間為15分鐘。 信息技術資格考試,以機考形式進行網校頭條,考試時間為60分鐘。 逐步探索高中學歷考試題庫建設。
每科考試滿分為100分。 外語筆試滿分80分,聽說考試滿分20分。
資格考試成績分為兩類:及格和不及格。 本市組織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等科目的及格分數按照考試成績標準分數確定。
分級考試結果以等級呈現,按照獲得考試有效成績的考生總數(即排除缺席或未得分的考生)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 排名從高到低分別為A+、A、B+、B,共11個級別,其中B-、C+、C、C-、D+、D、E。A+約占5%,A、 B+、B、B-、C+、C、C-、D+各占10%左右。 、D、E合計約占15%,E表示有效考試成績低于標準分數或約占5%。
注冊及申請
1. 注冊
本市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首次參加考試,須通過學籍所在學校統一報名。 學生的基本信息由全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提供。
其他首次參加考試的考生(包括外校高中生、年滿18周歲的社會工作者、已取得初中畢業或結業證書的社會工作者,下同)須網上報名并確認——地點。
已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可直接報名。
每位學生完成注冊后,將獲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注冊號。 報考號是學生在考試中的唯一識別號碼,遵循“一人一號、多次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
2. 申請考試
完成注冊后,學生將申請相應科目。 完成報名后,須核對報名信息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參加該科目的考試。
(一)資格考試報名
本市普通高中所有學生均須參加各科資格考試。 停學期間學生不得注冊相應科目。 本市具有高中生身份的外國學生可自愿參加。 其他考生可自愿報名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七個科目的資格考試。
考生已獲得相應科目資格考試成績的上海教育考試網,不得再次申請參加該科目資格考試。
本市在校高中生可報考的資格考試科目如下:
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參加春季或秋季高考的學生,可以用春季或秋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代替相應科目的合格考試成績(以通過/未通過),無需參加相應科目的資格考試。 參加考試。
本市普通高中學生中,留級、返校(正式休學返校,下同)或因其他原因未參加相應年級資格考試的學生必須申請根據當前年級對應的科目。 參加考試。
本市在校高中生,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六科資格考試未通過的,可選擇參加一月份本科資格考試補考。或六月當他們在學校時。 信息技術科目補考6月份才開始。 其他科目考試不合格的學生,由所在高中組織補考。
一月份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六科資格考試的考生為:高中生和已預報2020年高考的考生。 如有與資格考試相關的科目從未報考過、考試不及格或成績不合格的,可以選擇報考相應科目; 已報考本市資格考試相關科目的其他考生,因缺考或成績不合格,也可以選擇報考相應科目,但不能報考自己從未報考過的科目。 。
(二)等級考試申請
只有通過資格考試的考生才能申請相應科目的分級考試。 往屆學生參加過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合格的,可直接申請該科目分級考試。 考生可以根據院校錄取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在6個等級考試科目中選擇3個科目參加考試。
本市在校高中生高中期間取得的等級考試成績,在畢業(結業)當年及次年有效; 本市在校高中生因休學、留級等原因延長高中學習期限。 高中學習期間,所取得的等級考試成績的有效期可延長至學生畢業當年及次年。 其他考生取得的分級考試成績可在兩年內報名參加統一高考,其分級考試成績在其高考當年及次年有效; 取得成績之日起兩年內不報名參加高考的,該科目成績無效。
考生首次報名高考時(成功報名2020年高考即視為參加,下同),選擇的分級考試科目不得超過3門,且只能參加考試一次。 報名后,考試科目不得更改。 考生首次參加高考前,如缺考與所報考的分級考試相關科目的,可以再次申請相應科目的分級考試,且不得更改考試科目。 考生再次報名參加高考的,可以更改三個等級考試科目,也可以選擇同一科目再次參加考試,但必須先取消有效期內之前相關科目的等級考試成績時期。
(三)外省市轉學來本市學習的學生申請
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轉學的通知》(市教委吉[2015]39號)(以下簡稱《外省市轉學成績管理辦法》),外省轉學學生及市轉入本市普通高中(須學籍轉入本市,下同),如果參加過省級(或直轄市、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上海教育考試網,下同)其他省市教育考試機構,可在報名期間憑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成績證明,申請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應科目的考試成績認可。
成績認可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學歷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三科不予認可。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思想政治、地理、歷史六門科目的等級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考生申請認可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并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認可后,可以不再參加認可科目的資格考試。
學生還可以申請參加本市相應科目資格考試,其在外省市參加的相應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或普通考試)成績不再被認可。
其他未轉入本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如需申請外省市成績認可,可參照外省市成績轉接管理辦法。
考試組織
市教育部門對資格考試、等級考試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評分,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監考教師由區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校教師不監考本校學生”的原則安排。
筆試科目和外語聽說考試按照本市規定的時間和考試要求在標準化考點進行。 信息技術學科考試,由各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轄區內設立考點、安排考場,信息技術學科考試由市統一評分。
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三個學科的技能操作考試由市教育部門統一,評分標準統一。 各高中學校同時組織實施,采用現場評分方式。 區招考機構選派兩名考試監督員深入各考點,負責監督指導考試管理和考核標準的落實。
試卷存放
試卷的保管按照教育部、國家安全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試卷按照保密規定印制,試卷的收集、保管由市、區有關部門和學校按規定保密管理。
標記排列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市統一網上評分,評分老師選聘情況另行公布。 閱卷(閱卷)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上海市教委的要求,做到安全保密、管理規范、標準統一、紀律嚴明。
分數審核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后規定期限內通過“上海招聘熱線”網站()申請成績復核。 分數審核主要檢查分數處理的各個環節是否存在錯誤。 試卷不會被重新評分,答卷也不會被審核。 審核結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通過“上海招聘熱線”網站()反饋給考生。
分數處理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應當按照教育質量監測和成績報告的相關要求,按照科學規范的程序收集和處理高中學業能力測試結果。
上海市教育考試局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向各區發放考試成績單,由各區招生考試機構自行發放給學校和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