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部分地區啟用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扎實開展“我為人民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2024一級建造師電子版證書怎么打印,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規范化、便利化水平,部住建部決定前期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地開展“我為人民辦實事”實踐。 在4省(市)試點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電子化的基礎上,選擇部分地區啟用電子證書并持續開展注冊工作。
《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實施范圍
河北、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四川、云南、陜西、青海、新疆等15個省(區、市)。
工作內容
(1)啟用電子證書
一、自2021年8月1日起,在河北等15個省(區、市)推出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具體示例及說明見附件1)。 電子證書格式按照《國家綜合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標準執行(具體格式見附件2)。
二、自2021年8月1日起,河北等15個省(區、市)和北京等前期試點的4個省(市)允許首次注冊、追加注冊、重新注冊、續展一級建造師注冊的,不再發放紙質注冊證書或防偽貼紙; 用人單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貼防偽貼紙; 紙質登記證遺失、污損或個人信息被修改的,將補發新的登記證。 ,不再補發或更換紙質登記證。 自2022年1月1日起2024一級建造師電子版證書怎么打印,上述省(區、市)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登記證書失效。
三、各省(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創新監管模式,利用信息技術,加快電子證書在招投標、審批許可、工程管理、行業監管等方面。
(二)辦理續展登記
1、注冊單位位于河北等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建造師,其注冊專業有效期已滿的,應于12月31日前提出續展注冊申請, 2021; 注冊專業人員仍在有效期內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續展注冊申請; 注冊專業有效期滿,未提出續注冊申請的,該注冊專業自2022年1月1日起失效。
2、前期試點的北京等4個省(市)一級建造師申請延續注冊期限延長至2021年7月31日; 注冊專業期滿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延續注冊截止時間延長至2021年7月31日。注冊專業自8月1日起失效。
3.申請延續注冊的,應當符合繼續教育條件,并承諾完成繼續教育。
4、獲準延續注冊的注冊專業,其注冊專業的有效期自獲準延續注冊之日起計算。 如果注冊延期日期距65歲生日不足3年,則有效期至65歲生日當天結束。
(三)電子證書使用要求
(一)一級建造師應妥善保管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賬號。 因保管不當導致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二)一級建造師可登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住房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查看、下載電子證書。 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電子證書用戶手冊》。 查看、下載電子證書時,應確認證書的有效期。 電子證書的使用期限為180天,但65歲之前注冊專業人員或者建筑工程師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以使用期限屆滿日為有效期屆滿日注冊專業人員有效期或建造師年滿65周歲之日。超過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您需要重新下載電子證書并再次確認使用期限。
(3)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簽名。 如果沒有手寫簽名或者筆跡與簽名圖像不一致,電子證書將無效。
(四)相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中國建造工程師網”微信公眾號掃描電子證書上的二維碼,查詢一級建造師注冊信息。
(五)電子證書與紙質注冊證書的用人單位信息、個人基本信息、注冊編號、注冊專業有效期等不一致的,以電子證書信息為準。 如果電子證書信息發生變化,需要登錄政務平臺重新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