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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判斷題
1、在國際貿易中,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須經過詢價、報盤、還盤、接受、簽字五個環節。 ( )
2、在交易談判過程中,要約是賣方的行為,承諾是買方的行為。 ( )
3、報價必須明確注明有效期。 沒有指定有效期的報價無效。 ( )
4、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承諾”必須在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根據英美法“郵寄生效”原則,以信函、電報方式表達的承諾只有在郵寄后才生效。 它將生效。 ( )
5. 買方致電表示接受賣方的報價,但要求將即期付款交單改為遠期付款交單。 賣方保持沉默,合同成立。 ( )
6、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要構成有效的報價,必須明確規定六項主要交易條件,包括貨物的質量、數量、包裝、價格、交貨和付款。待售物品,缺一不可。 ( )
7、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如果要約中已規定有效期的,要約人在要約生效后仍可以撤銷要約。 ( )
8. 一旦有效要約被受要約人無條件完全接受,合同即成立。 ( )
9、對于通過中間商進口的貨物,為了起到“比價購物”的作用,在打算進口此類貨物之前,最好同時向幾個中間商報價,進行比較,擇優選擇。 交易對象。 ( )
10、某工藝品公司與國外洽談玉雕交易。 雙方協商好交易條款后國際商務師考試,就價格、數量、交貨時間等達成一致。于是我司于8月6日致電對方:“確認出售”。 您有1件玉雕……請先電匯10000美元。”對方于8月9日回復:“確認您的電報,我正在采購1件玉雕,條件按您電報規定,已轉入您的銀行1萬美元,由銀行代為保管直至交割……”交易達成。( )
3. 問題與解答
1. 合同談判分為哪些階段?
2、簽訂書面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3、我們提出了報價,但對方沒有打電話明確接受,但我們在有效期內收到了對方的信用證。 請問合同是否成立?
4、報價和接受報價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C、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等于承諾到達時間即可撤回
2. 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要約在交付受要約人之前可以阻止其生效。 這就是所謂的 ()。
A.取消()
B.()
3. 賣家的報價有效期只有10天。 9號下午,接到買家電話,要求縮短交貨期。 當我正在思考如何回應時,第二天早上我又接到買家的電話,接受報價,()。
A.根據賣方的報價條件簽訂合同
B.此時合同尚未達成
4、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北京分公司向歐洲客戶出口一批食品。 該公司16日發出報價,表示5月至6月出貨,有效期至19日。 18號接到對方電話說:“16號接受電話,希望5月份盡量發貨。” 所以 ()。
A.交易已達成
B. 交易須經公司確認后方可完成
5、我公司某出口公司于某月5日以電報方式向德國客商報價,有效期至8日。 對方7日電送受理通知。 由于電信部門的延誤,出口公司9日才收到德國商人的驗收通知。 出口公司事后并未表態。 所以,( )。
A、除非要約人及時提出異議,逾期承諾仍然有效,合同成立。
B、逾期驗收即失去驗收效力,合同尚未成立。
C、要約人及時確認后,該通知才有效。否則,合同不成立
6. 建立合同必須經過的步驟是()。
A. 報價
B、還價
C.接受
D、簽訂合同
7. 對于逾期接受的,原要約人可以( )。
A.接受
B.拒絕
C.忽略
D.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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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案例分析題
1、上海某進出口公司向巴黎某公司發出報價,報價規定有效期至3月10日,報價于3月1日通過快件發出。3月2日,北京公司發現報價不合適。 同日,其通過電傳通知巴黎公司撤回要約,并詢問是否可以這樣做。 提取?
2、天津某公司于6月1日向英國商人提出供應某產品,有效期至6月7日。 6月2日,我收到英國商人的電傳,表示接受,但表示價格必須降低5%。 正當我研究如何回復時,由于該產品國際市場的變化對英國商人有利,6月5日該商人再次打來電話,表示無條件接受我們6月1日的報價。 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
3. 我公司A向美國舊金山B公司提供100噸某種商品,價格為每噸2,400美元CIF舊金山。 其規定,收到信用證后兩個月內交貨。 付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支付,期限為三天。 幾天內回復。 第二天,我收到B公司的回電,說:“”(接受您的報價并立即發貨)。 A公司未予回應。 兩天后,B公司從舊金山花旗銀行開出一張即期信用證,注明“”。 當時,國際市場上的商品價格上漲了20%。 A公司拒絕發貨并立即退回信用證。 我想知道這種做法是否有意義?
4、英國企業A于5月3日向德國企業B發出要約(offer),出售一批特定商品。 B企業收到報價后的第二天上午(5月6日)就回復了A企業。 表示完全同意報價內容。 但商家A報價后,發現該商品市場價格上漲,于是于5月7日下午致電商家B,要求撤回報價。 A企業收到B企業承諾(接受)通知的時間是5月8日上午。簡答:(1)根據英國法律,A企業撤回要約的請求合法嗎? (2)本案如果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甲、乙雙方是否存在合同關系?
5. 我們出口公司給意大利商人的報價10天內有效。 9日,意大利電信通知我們接受要約。 由于電報局投遞延誤,我們直到11月上午才收到對方的錄用通知。 我們在收到錄取通知書之前就被告知市場價格上漲。 我們應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6、香港商業銀行A于5月20日致電,提出向上海B公司出售一批木材的要約。要約列出了各種必要條件,但沒有具體說明有效期。 B公司20日接到電話。 經研究,于22日上午11時向上海電報局發電表示接受上述要約。 該電報于22日下午1時送至香港商業銀行A。 期間,由于木材價格上漲,香港商業銀行A于22日上午9時15分向香港電報局提交電報。 電報內容如下:“由于木材價格上漲,我5月20日的電傳報價被取消。” 但上海B公司22日下午3點才收到電報。 問題:(1)根據相關國際貿易法,商業銀行A是否已于5月20日成功撤銷要約? (2)商業銀行A與B公司之間是否已簽訂合同?
7、1994年7月16日,中國C公司在法國巴黎收到D公司的報價:“500噸馬口鐵,每噸CFR中國港口售價545美元,8月份裝船,即期信用證付款, 20天內有效。” ”我們17日回復稱:“如果單價為500美元CFR,中國港口可以接受500噸馬口鐵。 如果履行過程中出現任何爭議,將在中國仲裁。”法國D公司當天回應:“市場堅挺,價格無法降低。 仲裁條件可以接受,我們會迅速回復。”此時,馬口鐵價格確實在上漲。我們19日回復:“我16日接受你們的報價。 該信用證由中國銀行開立。 請確認。”但法國商人沒有確認并退回了信用證。我想問:(1)合同成立嗎?(2)我們是否有任何錯誤?
8. 一家中國公司與一位外商洽談進口交易。 經過電傳協商,雙方就合同的所有主要條件達成一致。 然而,我們發出的最后一份表示接受的電傳中列出了“以簽署確認函為準”。 隨后,對方準備了一份合同草案,要求我們確認。但由于部分條款的措辭需要進一步研究,所以沒有及時給予答復。很快,該商品的國際市場價格跌了,外商催促我開出信用證,我們以合同尚未有效成立為由拒絕開出信用證,試分析一下我們的做法是否合理?
9、中國某外貿公司派出貿易團隊前往美國采購設備。 雙方已在紐約就設備規格、單價、數量等主要條款達成口頭協議。 團隊離開美國時,他們告訴對方,回到北京后會完成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回京后,用戶撤回進口委托,合同無法簽訂,信用證也未開出。 美方敦促中方履行義務,否則將在美國起訴中國企業。 試分析中國企業應如何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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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公司向鼎國A公司采購了一條燈泡生產線,合同規定分兩批交貨,分批出具證書。 買方(A公司)應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60天內進行復驗。 若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A公司憑所在國商檢證明向A公司索賠。 根據合同規定,A公司向銀行申請為首批貨物開立信用證。 A公司發貨并持合格單據與議付行議付。 開證行在單據一致的情況下也償還了貨款。 在第一批貨物到達目的港、第二批開證日期臨近之前,A公司向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 此刻,第一批貨物抵達目的港。 經檢驗,發現貨物與合同規定嚴重不符。 A公司立即通知開證行,稱:“拒絕支付第二張信用證項下的貨款,請等待指示。” 但開證行收到議付行第二批單據并核對無誤后,將再次向議付行償付。 當開證行要求A公司支付贖回單時,A公司拒絕支付贖回單。 試分析:(1)開證行和A公司的處理是否合理? (2)A公司應如何處理此事?
11、中國某公司進口美國某汽車制造商生產的某型號汽車1000輛。 交貨日期為1994年12月底。工廠沒有庫存。 8月份,工廠準備生產,但由于暫時資金困難,沒有采購鋼材和發動機。 9月份,工廠工人開始要求加薪國際商務師考試,隨后罷工了兩個月。 根據該工廠的產能,顯然在剩余時間內無法生產這些汽車。 請問:(一)美方未能按時交貨承擔什么責任? (二)中方應如何應對?
12、中國某礦產品進出口公司(A公司)于2004年3月10日向日本某公司(B公司)發出礦產品氧化銻實盤,報價中規定:“價格為/,交貨期為可以即時到賬,有效期為3月25日。” B公司于3月15日回復:“我接受你們的報價,但價格將降至/。” 3月16日起,國際市場銻品價格暴漲。 。 B公司3月20日來電:“我接受你們2004年3月10日的報價,價格為/,請盡快安排發貨。” A公司于3月21日收到B公司的接受電報,提及原報價。 交易被拒絕,理由是訂單已過期且貨物已售出。 B公司聲稱,3月20日的承諾在原報價有效期內(3月25日有效)仍有效,合同已成立。 A公司被要求要么履行合同,要么賠償損失。 問:合同成立了嗎? 為什么?
13、國內進出口公司A向美國B公司報價:“文化衫2萬件,1.1美元/PCCIF紐約,2004年5月底前交貨,即期信用證付款,傳真給我們。 ” B公司收到報價后,通過電子郵件回復:“我公司接受你方報價,請于2004年4月底前發貨。” A公司收到答復后并未采取任何行動。 這樣對嗎? (合同是否成立)
分析提示:A公司是對的,因為合同不成立。
14、中國某外貿公司A與法國商人B洽談交易。A公司在2004年3月5日的報價中規定,如果在3月11日之前收到答復,則有效。B公司于3月8日收到報價, 3月9日回復受理。由于電報在途中延誤,A公司于3月12日收到受理電報,A公司應如何處理?
15、A向B提出報價:“供應拖拉機50臺,100馬力,每臺CIF香港3500美元,合同簽訂后兩個月發貨,以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付款,請來電答復。” B收到報價后,A立即電報回復:“我接受你方報價,合同簽訂后立即發貨。” 但A并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請問雙方的合同是否成立? 為什么?
16、A于2月17日上午通過航空郵件向B發出確認要約,A在要約通知中標注“不可撤銷”()字樣,并規定受要約人B必須在2月25日之前回復。高效。 但 A 于 2 月 17 日下午以電報方式發出回函( ),該通知于 2 月 18 日上午送達 B。 B 于 2 月 19 日才收到 A 通過航空郵件發出的實盤。報價的價格對他來說非常優惠,他立即用電腦發送了一份接受通知。 隨后,雙方就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爭議。 A、B之間的合同成立嗎? 為什么?
17. 請參閱以下電報記錄:
(1)周一A給B發電傳:“中國??松香WW級,100噸,鐵桶包裝,CIF大阪每噸600美元,現貨現金交易,周五電傳有效。”
(2)B周四回復:“中國松香WW級,100噸,鐵桶包裝,CIF大阪每噸600美元,你們能同意在2個月內交貨嗎?”
(3)周一下午1:00,B未收到A的回復,立即發送以下消息:“中國松香WW級,100噸,鐵桶包裝,CIF大阪每噸600美元,現金現貨交易,我接受。” 問:
(1) 要約人A的要約是否有效? 為什么?
(2)受要約人B的承諾是否有效? 為什么?
(3)A、B之間的合同關系能否成立? 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