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社通〔2023〕253號
各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全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聯考辦字〔2023〕1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共同負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考試組織報考、網報技術支持、考務組織施行、合格人員資格證書領取等工作;省統計局負責報考資格初審、抽查、政策咨詢等工作。
二、科目設置與管理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三個級別:中級、中級、高級。其中,中級設置《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2個課目,均為客觀題;高級設置《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2個課目,均為客觀題;中級設置《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剖析》1個課目,為主觀題。
初、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應試課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中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應試人員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由全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頒授成績合格證書,該證書在全省范圍內3年有效。
三、考試大綱
2023年統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繼續使用2021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國家統計局門戶網站主頁“政務服務”欄目“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四、報考事項
(一)報名條件
依據《關于推進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變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16號)規定,出席統計專業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需滿足以下報名條件:
1.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2.具備良好的統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自覺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堅決譴責統計作假、弄虛造假。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根據要求出席繼續教育。
4.報考出席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北京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學結業(含中學、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
5.報考出席統計專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1)中學結業并取得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統計工作滿10年;
(2)具備學院本科學歷,從事統計工作滿6年;
(3)具備學院大專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6.報考出席統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第一、二、三項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1)具備學院本科學歷,取得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或學院大專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高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經濟、會計、審計及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考出席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告知承諾要求
1.統計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在報考時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名人員對本人所補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符合報名條件做出承諾,并簽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遞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容許代為承諾)。在報考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名人員須要遞交相關證明材料。
2.考試管理機構將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相關要求,對所有報名人員施行全程社會監督,嚴格核查報考材料,強化對虛假承諾的懲戒。
3.若報名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變造有關護照、材料、信息套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根據相關規定給以嚴肅處理。
4.對虛假承諾的處理:
(1)給與考試報考無效、取消考試資格或則考試成績無效處理,且不交納已繳費用。
(2)考取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則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將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并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失信人員將列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施行聯合懲戒,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五、報名時間及程序
本次報考采取全省統一網上報考的形式。請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及時登陸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網站,按規定程序報考。
(一)報考時間
網上報考時間:2023年8月3日至8月13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8月3日至8月14日18:00
網上交費時間:2023年8月3日至8月15日18:00
(二)報考程序
1.報考注冊。首次報名人員應提早注冊,注冊時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考合同》、《注冊須知》,如實、準確填寫注冊信息(請報名人員勿必謹記用戶名、密碼等相關信息,便于隨時登陸查看報名信息)。已注冊的報名人員不須要重新注冊,但須提早補充建立注冊信息。網上報考系統將對身分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遞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入網上報考系統查詢核驗結果,核驗完成后方可報考。
2.上傳相片。報名人員網上報考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相片。上傳前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考系統指定的“照片初審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初審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日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護照照(規格25mm*35mm,象素295px*413px),相片底色背景為藍色。未使用相片初審處理工具而自行上傳的相片,報考系統未能初審通過,考取人員將難以完成網上報考。早已注冊并成功上傳相片的考生無需更換相片。
3.補報信息。報名人員建立注冊信息后步入網上報考系統選擇考試、報名地,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及考試報考操作流程,簽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北京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報考信息,確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非常注意:我省“兩州一縣”(西寧藏族自治州、甘南回族自治州和天祝回族自治縣)的報名人員,在“選擇地市”欄目中,請勿必根據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地,選擇相應的州或縣;其它市州的報名人員在“選擇地市”欄目中,請選擇“甘肅省市直”。
4.資格核查。注冊時身分信息和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結果為“核驗通過”的報名人員,報考信息確認后,系統手動初審報考資格,無需人工初審,可直接交費。
凡個人信息在線“無法核驗”或“核驗不通過”的報名人員,須進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為網上遞交資料核查和現場遞交資料核查。
須要說明的是:為強化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起,如報名人員遞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未能通過在線手動核驗,應在報考前及時登陸中國高等教育中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考期間按報考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法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相關內容。
人工核查工作由湖南省統計局人事處組織施行,凡在核查中發覺有不符合報名條件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對弄虛造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網上人工核查適用人員范圍及所需材料
①2002年及曾經取得專科以上(含中專)學歷的報名人員上傳學歷證書原件彩色圖片;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名人員;
③其他身分護照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未能在線核驗的報名人員;
以上報名人員登陸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后上傳證明材料。如因個人緣由上傳圖片模糊不清或上傳錯誤等誘因引起未能通過資格核查的,責任由本人自負。
(2)現場核查適用人員范圍及所需材料
適用范圍:①在報考時未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名人員;②在報考時做出承諾后,在未繳費且報考截至前撤回承諾的報名人員;③報名信息確認后,網上遞交材料不清楚或遞交材料存在異常的人員;④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則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被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名人員。
所需材料:①從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服務平臺下載的報考表一份,并簽字確認;②本人身分護照(與報考時一致)原件和打印件;③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打印件1份。
現場初審人員須帶齊以上資料到省統計局進行資格審查。
初審單位:山東省統計局人事處
初審地址:西安市城廂區廣場南路13號2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