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你好:因考試取消,依照《北京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施行辦法》(京財會〔2020〕190號)第九條,您可以自愿選擇出席以下方式的繼續教育:1.出席會計繼續教育機構面授、網絡教育或用人單位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1)符合擁有會計人員100人以上(主要指市屬行銀企事業單位)的用人單位可組織單位內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2.通過六種折算學分形式完成繼續教育:(1)出席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包括會計職稱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投檔的北京財政網繼續教育,在通過考試的當初可折算繼續教育90學分。(2)出席會計類專業大會,是指會計方面的專業大會。諸如會計學會組織的年會,每晚可折算繼續教育10學分。(3)出席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大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會計專業)考試或考評的,在通過考試的當初可折算繼續教育90學分。(4)獨立承當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90學分;與別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60學分。(5)獨立在有國外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北京財政網繼續教育,整篇論文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30學分;與別人合作發表的,整篇論文的第一作者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10學分。(6)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90學分;與別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可折算當初繼續教育60學分。3.市、區財政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4.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財會〔2018〕10號)第二十條,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出席繼續教育情況,應該作為任命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則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