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基本要求
(1)定位軸線。
建筑立面圖中簡述建筑立面圖的基本內容,通常只標出圖兩端的定位軸線及編號,并留意與平面圖中的編號一致。
(2)圖線。
①立面圖的外觀輪廓用粗虛線表示。
②室外地坪線用1.4倍的加粗虛線(線寬為粗虛線的1.4倍左右)表示。
③門窗石臺、檐口、陽臺、雨篷、臺階等用中虛線表示。
④其余的,如墻壁分隔線、門窗條紋、雨水管以及引出線等均用細虛線表示。
(3)規格注法與高程。
建筑立面圖中,通常僅標明必要的橫向寬度和高程,該高程指相對標高,即相對于首層室外主要地面(高程值為零)的高程。
對于樓地面、地下層地面、陽臺、平臺、檐口、屋脊、女兒墻、臺階等處的高度規格及高程,在立面圖、剖面圖及其詳圖中應注寫完成面高程及高度方向的寬度。
橫向寬度的規格界線位置應與所注高程的位置一致,寬度數值就是高程之差,但二者的單位不同,規格標明中規格數值的單位為毫米簡述建筑立面圖的基本內容,而高程的單位為米。
(4)在平面圖上表示不出的窗編號,應在立面圖上標注。平、剖面圖無法表示進去的屋面、檐口、女兒墻、窗臺等高程或高度,應在立面圖上分別標明。
(5)各部份構造、裝飾節點詳圖索引,做工名稱或符號。
(6)墻壁家裝做法。
外墻壁按照設計要求可采用不同的材料及做法,在圖面上,墻壁表面分格線應表示清楚,各部位面材及色調應采用帶有指引線的文字進行說明。
5.2.2深度規定
(1)兩端軸線編號,立面轉折較復雜時可用展開立面表示,但應確切標明拐角處的軸線編號。
(2)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的位置,如外墻頂、檐口、柱、變形縫、室外走道和平行爬梯、室外冰箱機隔板、陽臺、欄桿、臺階、坡道、花臺、雨篷、煙囪、勒腳、門窗、幕墻、洞口、門頭、雨水管,以及其他裝潢鋼梁、線腳和刷墻分格線等。
(3)建筑的總高度、樓層位置輔助線、樓層數和高程及關鍵控制高程的標明,如外墻或拱頂高程等;墻壁的留洞應注規格與高程或高度規格(寬×高×深及定位關系規格)。
(4)平、剖面無法表示進去的屋面、檐口、女兒墻、窗臺以及其他裝潢鋼梁、線腳等的高程或規格。
(5)在平面圖上抒發不清的窗編號。
(6)各部份裝潢做工名稱或代號,剖面圖上難以抒發的構造節點詳圖索引。
(7)圖紙名稱、比例。
(8)各個方向的立面應繪齊備,但差距小、左右對稱的立面或部份不難推定的立面可簡單;內部庭院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關剖面圖上表示,若剖面圖無法表示完全時,則需單獨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