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電氣報考條件是何種
注會電氣報考條件主要是文憑和工作期限的要求,其學校歷是本科文憑,但是文憑和工作期限的關系是文憑越高,工作期限越少,文憑越低工作期限的時間都會要求長一些。
注會電氣報考條件依據人發[2002]111號的要求推行。不管是報名考生還是增項考生,均需按規定的要求滿足相關的文憑、專業以及工作期限的要求。
注會電氣報考條件詳細如下(參考):
(一)凡違反法律、法規,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出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學院本科文憑,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學院碩士文憑,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一)有關報考條件一建企業報名,于2003年12月31近日,取得建設部頒授的《機電業企業一級項目總監資質證書》,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安裝工程經濟》和《建設安裝工程項目管理》2個課目,只出席《建設安裝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課目的考試:
1、受聘兼任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高校本科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依照實際工作還要,選擇《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考出席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降低執業專業類型的依照。
(四)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臺灣、澳門市民出席大陸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一建企業報名,凡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臺灣、澳門市民,均可根據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考出席相應專業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