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各單位:
為配合完成診改初審工作,逐步推動學校“三定”工作的舉行,明晰工作職責,理順管理關系,優化服務環境,提升工作效率。經請示校領導后決定:各部委、各單位修訂建立本部委工作職責,崗位職責、任職標準、工作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修訂建立工作要結合學校十三五規劃和部委十三五規劃的要求,結合上級對學校黨建和事業發展考評的要求,結合學校“雙高”建設的要求,結合診改初審工作的布置及7月14日黨務大會校領導的要求。
2.修訂建立學校各部委的主要工作職責。各部委負責人要認真剖析,理清思路,按照工作實際,逐步修訂建立部委工作職責。對于日常工作中有交叉的內容,列舉交叉的部委,交叉的詳細事項。
3、修訂建立職能部委崗位職責,制定崗位任職標準和工作標準。各部委負責人要根據本部委工作職責,指導本部委職員修訂建立崗位職責,制定崗位任職標準和工作標準。
4、修訂建立的文字敘述要求句子精準、精煉,講稿挈領,每一條職責清楚、語言簡煉、層次分明、突出重點。
二、工作要求
1.部委職責:部委職責相對宏觀,由獨立的或牽頭負責的事務組成,按類整理,通常不少于20條。要寫明本部委要肩負的主要職能和責任;留意邏輯層次,按重要程度依次撰寫;語言規范精確,簡潔概括。
2.崗位職責:要從部委工作職責到崗位逐漸明晰,列舉詳細焦化作。主要展現為行為和行動,需全面展現部委職責,不能有缺口;盡量避開交叉,明晰插口。
3.任職標準:是指為了保證工作標準(目標)的實現,任職者應當具有的知識、技能和個性等方面的要求。它往往以勝任職位所需的文憑、職稱、專業、工作經驗、工作技能、能力等加以抒發。
4.工作標準:是每位崗位工作任務所應達到的品質、數量、時限、規范(尺寸)和要達到的目標。要求內容全面、具體明晰、便于操作和考評檢測。要遵守SMART原則,將崗位職責詳細化為工作,依照工作制訂標準。工作標準描述要結合崗位職責,要詳細,操作性強,指標盡或許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明晰,要滿足績效考評的需求工作崗位研究的原則,以便信息化技術應用。
三、其他要求
1.各部委要高度注重修訂建立本部委職責,崗位職責、任職標準、工作標準工作,依照統一要求及進度工作崗位研究的原則,保保修量地完成任務。
2.各部委在修訂建立過程中,應主動協調交流,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困難,如發覺有與其他部委有界定不清或管理不順的狀況,請附上書面說明。
3.編制建立過程中可參考附件或袁洪志撰寫的《高等職業高校內部品質保證機制推行與運行實務》第29頁至71頁。
4.請各部委于7月24日上班前將經部委負責人初審簽字、加蓋部委私章的定稿交人事處張茜同學,電子稿(名稱:部委名稱+部委與崗位職責等材料)打包發至。
附件1:學校各部委職責(2018年6月).docx
附件2:管理服務崗崗位工作職責與工作標準.doc
人事處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