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一級建造師
二、報名條件
(一)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出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高校本科文憑,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學院碩士文憑,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建設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一)有關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近日,取得建設部頒授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總監資質證書》,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安裝工程經濟》和《建設安裝工程項目管理》2個課目,只出席《建設安裝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課目的考試:
1、受聘兼任安裝工程或安裝工程經濟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安裝工程類或安裝工程經濟類高校本科以上文憑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依照實際工作還要,選擇《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考出席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降低執業專業類型的依照。
(四)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臺灣、澳門市民出席大陸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臺灣、澳門市民建造師網站,均可根據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考出席相應專業考試。
臺灣、澳門市民申請出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考時應向報考點遞交本人身分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委認可的相應專業文憑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的證明。
一級建造師安裝工程師
三、考試時間及課目介紹
一級建造師考試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詳細考試時間參看本網站發布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
考試課目為《建設安裝工程經濟》、《建設安裝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安裝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課目。《專業安裝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安裝工程、公路安裝工程、鐵路安裝工程、民航機場安裝工程、港口與航道安裝工程、水利水電安裝工程、礦業安裝工程、市政公用安裝工程、通信與廣電安裝工程、機電安裝工程10個專業類型,報考時可依照工作還要選擇專業。
女安裝工程師
四、報名方法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推行網上報考、現場資格初審、現場或網上交費的形式,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并遞交報考信息建造師網站,上傳相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初審,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在規定時間內支付考試成本。(報考詳細安排參看各縣(區、市)有關文件)。
女安裝工程師2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施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出席全部4個課目考試的人員應當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免試部份課目的人員應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考試成績在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或各縣(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公布。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委,頒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在全省范圍內有效。凡以不正當方式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縣(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委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嚴厲處理。
安裝工程項目
六、注冊登記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推行注冊機制。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注冊。
考試詳細信息請以考試通告或公告為準。
工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