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港臺或者海外留學修得的學分,都已經用來支付海外大學的學費了,等我們回去補學分的時候,還是得再交學費,也就是說一個學分兩邊都要付。”江蘇大學學生黃昂(化名)告訴澎湃新聞()。
6月27日,江蘇大學教務處、財務處相關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此前兩部門關于學分認購的問題溝通不暢,目前正準備將這部分學費退還給學生。
黃昂介紹江蘇科技大學教務處,自己大二上學期作為學校交換生項目到臺灣學習,當學期的學費在就讀臺灣學校時已經交了,但回到江蘇大學后需要補修臺灣學校的學分。
在江蘇大學英語作文,每個學分的學費是80元。“那個學期我修了30多個學分,快畢業的時候,我從學費繳費單上發現,學校對這些學分也收了學費。”黃昂說。
澎湃新聞從江蘇大學教務處了解到,類似情況的學生還有六七十名江蘇科技大學教務處,合計學分兩百余學分。
“我們把學分單給了財務處,財務處就照單全收,可能是雙方對本部門以外的學分的理解出現了偏差,才導致多扣的。”江蘇大學教務處一名工作人員說。
江蘇大學財務處工作人員表示,今日已與相關學生溝通,多交的學費將于今明兩天退還到學生賬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