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全省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告》(建監〔1996〕462號)文件精神2024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網,從1997年起,在全省范圍內推行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機制,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推行全省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證書。
一、組織機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懂法懂法,具備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本科以上(含專科)文憑,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出席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具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024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網,并任職滿五年。
2、具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對從事安裝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有下述四項條件的報名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協議管理》和《工程建設品質、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曾經含(1970年)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本科以上(含專科)結業;
2、具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的安裝工程技術或安裝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3、從事安裝工程設計或安裝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按照人事部《關于做好臺灣、澳門市民出席大陸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臺灣、澳門市民,均可根據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考出席相應專業考試。
臺灣、澳門市民申請出席監理安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考時應向報考點遞交本人身分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委認可的相應專業文憑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的證明。
三、考試時間及課目介紹
監理安裝工程師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詳細考試時間參看本網站發布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考試課目為《工程建設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工程建設協議管理》、《工程建設品質、投資、進度控制》、《工程建設監理案例剖析》。
四、報名方法
監理安裝工程師考試推行網上報考、現場資格初審、現場或網上交費的形式,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并遞交報考信息,上傳相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初審,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在規定時間內支付考試成本(報考詳細安排參看各縣(區、市)有關文件。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出席全部4個課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課目;出席2個課目考試的人員應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考試成績在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或各縣(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公布。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委頒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安裝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省范圍內有效。凡以不正當方式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縣(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委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厲處理。
六、注冊
監理安裝工程師推行注冊機制。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注冊。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照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