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則
1. 藝術專業
(1)山東省內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藝術類投稿規定向我校提交申請,我校將依據山東省美術專業綜合成績,按照自愿原則進行審核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專業成績順序比較,成績或排名較高者優先錄取。
(2)山東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文化課成績在平均分以上的考生,依據各省專業招生計劃,優先考慮專業統考成績,按照自愿原則,從高到低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的青島大學藝術類分數線,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報名成績順序比較青島大學藝術類分數線,成績或排名較高者優先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藝術類報名規定向我校報考,我校將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順序比較,排名或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3.音樂、舞蹈專業
(1)山東省內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藝術類投稿規則向我校投稿,我校將按照專業優先、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排名依次比較,按分數或排名優先錄取。其中,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分數線者,不予錄取。專業不屬于招生范圍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2)山東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文化課成績在線以上的考生,根據各省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將根據考生專業(方向)偏好及各省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排名、報考成績順序比較,成績或排名靠前者優先錄取。專業不屬于招生范圍的考生將被取消學業,不予錄取。
4. 表演專業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藝術類報名規定向我校報考,經審核合格的考生按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我校,專業聯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排名依次比較英語作文,按分數或排名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