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以第一完成者身份獲得全國學生創新大賽獎;
③進入前10名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
④碩士期間綜合成績排名處于學科前5%。
5)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和特殊學術專長的候選人。
4. 申請流程
第一階段:申請人在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進行網上報名,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 網上報名時間如下:
第一批----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26日(選擇春季入學的考生及英語水平不達標的考生須在此期間完成網上報名)請注意:第一批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11月26日與學校招生簡章上列出的時間不同。
第二批----2024年3月至4月(具體時間以第二批實際通知為準)
注:如第一批招生已滿,則不再進行相應學科第二批復試。
第二階段:學院組織“選拔委員會”遴選考生——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書——組織考生復試(面試)——“復試專家委員會”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承認 - 報告結果。
第三階段:研究生院審核擬錄取結果——網上公布擬錄取名單——日程調整——發出擬錄取通知書——政審、體檢。
特別提示:考生在報名前必須聯系擬報考的導師,并征得導師同意后方可報名,否則將影響初審結果。
5、申請材料(系統提交)
考生須按照學校招生簡章的要求,在網上申請系統提交所需申請材料。 如入圍面試,須攜帶需提交面試現場的全套紙質材料。 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上海交通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登記表一份(復試時攜帶紙質版,在科研招聘網報名系統下載);
2、本科、碩士課程成績單(掃描件,加蓋管理部門公章或考生檔案所在管理部門公章);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4、碩士學位及學位證書相關材料(掃描件)
(一)應屆碩士畢業生
① 學生證掃描件;
②提供(學籍)證明報告(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進入“學籍檔案”在線申請學籍驗證,打印下載學籍證明報告。如不成功,可按要求申請書面認證,并取得《學生身份認證報告》);
(2)往屆碩士畢業生
①碩士學位及學位證書掃描件;
②研究生學位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及學位認證報告(考生需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進入“學位查詢”在線申請學位認證,并打印下載學位認證報告) ;
(三)海外碩士畢業生:
①碩士學位/學位證書掃描件;
②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告。
5、各類獲獎證書(如有,提供掃描件上海海關學院2024招生簡章,如沒有,則無需提供);
6、學習或工作期間的科研成果(包括獲得的專利、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專著等證明,如有,提供掃描件,如沒有,無需提供);
7、兩封專家推薦信(本學科或相近學科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原則上須經申請人碩士生導師推薦。申請人只需提交專家聯系方式即可)系統,推薦專家通過系統提交自己的信息);
8、相關外語水平證明(掃描件);
9.碩士論文摘要及目錄(掃描件);
10.博士生科研計劃書(PDF版);
11、復審承諾書(模板從系統下載)。
注:考生須保證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 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
六、綜合評估
1、學院組織復審專家委員會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資格初審,通知初審通過的申請人來校參加綜合評估復審;
2、復試內容(總分300分=專業測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導師/小組考核100分)
(一)專業考試:按照專業方向進行專業筆試(占100分);
(2)綜合面試:重點考察候選人的攻讀博士學位目的、科研興趣和態度; 科研工作背景和學術研究經歷,綜合評價候選人的科學素養、個人品格、創新能力和培養潛力等(占100分);
(3)導師/小組評估:考生報考的導師/小組全權負責評估和評分。 (占100分)。
七、錄取原則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寧缺勿濫的原則,保證生源質量。 堅持公平正義,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指導小組,領導和監督學院研究生復試和招生工作,解答考生提問。
3、各科目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序,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考生。 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總分不低于180分上海海關學院2024招生簡章,單科不低于60分),總分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 政審、體檢不合格以及違反其他招生管理規定的,不予錄取。 此外,如提交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擬錄取資格。
4、學院研究生招生指導組根據復試結果、各復試專家組意見和導師招生資格,審查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研究生學校。
5.本批次錄取的博士生可選擇2024年9月或2024年4月(春季)入學。 他們必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
八、其他事項
1、報名、考核過程中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對于在校學生,將通知其所在學校網校哪個好,并按相關規定給予學校處分,情節嚴重者可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對在職候選人,通報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預案解釋權屬于上海交通大學農業與生物學院。 與國家、教育部、學校文件不一致的,以國家、教育部、學校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