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1月1日,啟動福建全國職稱申報工作。各類別職稱全部通過廣東省大人才一體化信息系統進行申報,申報截至時間為2023年2月28日。申報人員學歷期限、取得資格期限、聘任期限、業績成果截至時間均為2022年12月31日。
諸位申報中級經濟師的男子伴們請及時通過廣東省大人才一體化信息系統進行申報,申報截至時間為2023年2月28日。
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做好全國2023年職稱制度變革和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3〕8號
各縣(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新區、中韓(成都)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各單位,駐省中直各單位,各職稱評聘結合單位,省內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長春市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迸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新政舉措(3.0版)》(吉發〔2022〕18號)和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職稱制度變革的施行意見》(吉辦發﹝2018﹞37號)精神,為進一步強化全國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樹立良好的職稱評價導向,現就做好2023年全國職稱制度變革和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推進職稱制度變革
(一)繼續推動事業單位職稱評聘結合制度
推行事業單位職稱評聘結合制度是推進職稱制度變革的重要方向。推行職稱評聘結合制度,既可發揮職稱制度對提升人才培養的導向作用,實現與人才培養制度的有效銜接,又可促使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要堅持以用為本、評以適用、以用促評。根據“以點帶面、統籌安排、整體推動、屬地監管”原則,2023年繼續推動全國事業單位職稱評聘結合制度,并將借助兩年的時間,完成全國所有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實行職稱評聘結合制度任務。
(二)繼續建立職稱評審專業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省內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可圍繞我省“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需求和產業發展須要,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對不再適應行業發展的職稱評審專業給以剔除,對不規范的職稱評審專業給以調整、整合,并按照實際工作須要申請籌建新的職稱評審專業;評聘結合單位和自主評審企業可依照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情況申請籌建新的職稱評審專業。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動態調整、整合、剔除和新設的職稱評審專業須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初審同意。
(三)繼續建立職稱評審標準
在2021年和2022年分系列分專業修訂職稱評審標準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彰顯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創新成效、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多維度的評價指標,產生并施行有利于專業技術人才勤于研究和創新的職稱評審標準。逐漸開發專業技術類新職業標準,促使新職業標準與職稱評審標準相銜接。將工作績效、創新成果、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作為評價的核心內容。依據不同事科領域特性探求構建就能辨識有天賦、有潛力人才的評價標準。
(四)繼續建立職稱評價誠信體系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規定,各級人社部門要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嚴厲嚴打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法行為,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外科技刊物上。對于剽竊、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根據《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有關規定處理,撤消取得的職稱,計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情節嚴重的,在一定年限內取消職稱及崗位晉升資格。
(五)優化中中學校班主任職稱評價機制
充分發揮用人單位自主權,繼續全面下放中小中學副中級和高級職稱評聘權限到各中學(單位)。全國各級人社部門和教育部門要做好崗位設定、監督管理和備案工作,指導屬地中小中學自行組織舉辦職稱評聘工作,支持同一屬地中小中學組織舉辦職稱聯盟評聘;對自行舉辦職稱評聘或聯盟評聘有困難的中小中學,屬地教育或人社部門可接受委托成立區域性中小中學班主任職稱評聘委員會統一組織職稱評聘工作。獨立成立職稱評聘委員會的中小中學(單位)可不采用“職數+1法”進行推薦,符合條件人員可直接出席評審。推行委托評審、聯盟評審的中小中學(單位)仍依照“職數+1法”推薦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出席職稱評聘。成立的區域聯盟方式中中學班主任評審委員會,評審前需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備。
(六)進一步加快落實中小中學編外班主任職稱評審制度
繼續舉辦全國中中學編外班主任職稱評審工作。公辦中小中學可參照事業單位中小中學崗位核定比列,在當地人社和教育部門的指導下自主舉辦職稱評審工作;民辦中小中學編外班主任可參照本單位職稱評審標準條件,參照在編人員崗位核定評審數額和通過率,根據“申報條件一致、評價標準一致、評審方式一致”的原則統一舉辦職稱評審工作。
(七)放開中等職業和技工高校職稱評審層級
推行事業單位職稱評聘結合制度的中等職業中學和技工高校在統籌數額內自主舉辦正中級講師職稱評聘工作;推行評聘分開的中等職業和技工高校繼續出席全國統一成立的社會化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
(八)引導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基層
根據關于強化和改進新時代山東人才工作的有關要求,中中學、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職稱必須具備基層服務滿1年經歷。為確?;鶎臃展ぷ饔行蚺e辦,引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有序、良性地服務基層,2023年至2025年,不對中中學、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職稱必須具備基層服務滿1年經歷作為硬性要求。對早已具備基層服務經歷滿1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出席職稱評審,同等條件下優先。2026年起,1年基層服務經歷將作為全國中中學、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職稱的必要條件。
(九)探求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制度
按照國家人社部和我省人才工作有關精神,2023年在省內全部邊境縣(市)試點舉辦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制度。授權邊境縣(市)人社部門組織評審。試點邊境縣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均可根據“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原則申報評審職稱(不含“以考代評”和“考評結合”系列)。所獲得的職稱在本縣范圍內有效,頒授相應職稱證書(標明“定向”),并與普通職稱(非定向,下同)享受同等待遇。定向評價的職稱及單位聘用情況可作為申報定向評價初一級職稱的根據。但不可申報正常的初三級職稱評審。取得定向評價職稱的試點邊境縣內專業技術人員可選擇出席正常職稱評審。通過正常評審職稱的,同一層級的職稱取得資格期限和任命期限連續估算,對于累計達到晉升初一級職稱(定向或非定向)申報條件的,可選擇申報初一級職稱。
(十)構建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和專業技術資格對應制度
社會工作師是國家人社部籌建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其中,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采取“以考代評”的形式,中級社會工作師采取“考評結合”的形式進行。依據《吉林省部份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吉人社函〔2021〕171號)規定,中級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可分別對應中級社會服務師和社會服務師職稱;依據《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人社部規〔2018〕2號),取得中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證書的,出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后,對應中級社會服務師職稱。
(十一)施行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
依據《吉林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施行方案》(吉人社函〔2022〕158號)規定,2023年起,組織舉辦全國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職業資格鑒別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審(認定)申報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成立高技能人才貫通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待條件成熟后逐漸下放此項評審權;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委托具有職業技能等級鑒別權的評價機構,對申請技能等級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給以鑒別相應技能等級。
(十二)加強評聘結合單位評審組織能力
早已推行評聘結合制度的事業單位評聘范圍為本單位主、輔系列所有層級的職稱。其中,以考代評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出席全省統一考試后出席本單位競聘;考核結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報考相應級別合格證書后正常出席本單位職稱評聘。各評聘結合單位要繼續建立評價標準,提升評審組織能力,嚴格依照國家和我省職稱評聘有關規定舉辦職稱評聘工作。不能正確行使職稱評聘權限的評聘結合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取消其授權,委托其他職稱評聘委員會負責該單位本年度職稱評聘工作。
(十三)下放同級改職職稱評審權限
根據現有的職稱評審范圍、專業、層級,將同級改職職稱評審權限下放至相應的職稱評審委員會。相應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要嚴格依照我省同級改職有關新政執行,嚴格把關,專家組應充分考評其是否達到擬改入系列、專業職稱的標準條件。
二、積極落實省人才新政3.0版
(一)加強對碩博和博士后人才職稱激勵
工程碩士結業生可提早1年出席工程師評審,工程博士結業生可提早1年出席中級工程師評審。
對科技成果突出、有發展潛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可直接申報副中級職稱;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員與我省用人單位簽署5年及以上聘用協議的評聘副中級職稱后工作滿3年,可申報正中級職稱。
(二)優化基層服務“3010”職稱申報評審機制
基層服務符合“3010”政策人員可隨時申報,統一施行“縣初審省認定”制度,每月認定一次。各鎮(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在本縣鄉基層企事業單位從事一線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30年,且現仍在一線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任命高級職稱滿10年的(簡稱“3010”),要認真初審相關材料原件,將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及時網上推送。省廳認定通過后及時生成職稱電子證書,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落實相關新政待遇。符合當初正常職稱申報條件的也可出席年度職稱申報評審。
(三)變革基層碩博人員職稱評定方法
對市(州)及以上城市到縣鄉基層一線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以上且仍在基層一線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可提早2年申報上一級職稱。授權相應系列(專業)評審委員會對與縣(市)及以下企事業單位簽署3年工作服務合同的博士和碩士,服務屆滿2年的可分別評定考試系列以外的副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對縣(市)政府或組織、人社部門引進的急需短缺專業的博士和碩士,與屬地企事業單位簽署3年工作服務合同的,博士或碩士結業滿2年即可分別評定考試系列以外的副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
(四)放活人才評價管理機制
下放五級崗位評審權限至各縣(州)、省直各部門和省屬院校。各評審委員會要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專業技術五級崗位評審標準條件。標準條件不得高于市級標準,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除省屬院校外,其他評聘結合單位申報評聘五級崗位人員由所屬地區或市直部門(單位)統一評審。試點舉辦省屬公辦高等中學五級崗位自主評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吉林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和五級崗位管理辦法》(吉人社規〔2021〕3號)規定,核定各地區、各部門(單位)五級崗位參人員數額,評審通過率控制在40%以內。
(五)明晰分類定級人才職稱激勵新政
依據《人才新政3.0》版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實際,進一步明晰分類定級人才的職稱激勵新政,頒布《吉林省人才激勵新政職稱評聘待遇兌現施行條例》,分類對A、B、C、D、E人才職稱評聘激勵新政給以明晰。
(六)賦于園區、企業職稱自主評審權
國家級開發區、產業園區以及區內專業技術人員密集的重點企業、龍頭企業、重點產業項目組等,可申請自行成立職稱評審委員會,自主舉辦職稱評審。
聚焦“黑農地”保護、肉牛飼養、種業發展、空間遙感、碳纖維、中醫藥、冰雪旅游、生態環保等產業,針對一批頗具山東地緣優勢、科教優勢、人才優勢的人才培養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等人才培養平臺,賦于職稱自主評審權限。
三、持續推動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一)搞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級研修項目
2023年圍繞我省“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車輛、新材料、新農業、新旅游、新電商、高端武器、綠色環保、醫藥健康、冰雪產業、黑農地保護等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繼續舉辦知識更新工程中級研修項目70期,年培訓1萬名創新型、應用型、技術型人才,壯大卓越工程師隊伍,提高我省領軍型專業技術人才能力水平。
(二)強化市級繼續教育基地管理
繼續發揮市級繼續教育基地推動示范作用和師資優勢,強化考評、指導,年內新增市級繼續教育基地不多于10家。對年度考評不合格的2024年吉林省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要摘牌或則停止主辦培訓班業務。修訂《省級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使基地管理正規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
(三)啟用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路培訓平臺
2023年1月起,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路培訓平臺即將上線運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及時發布我省各系列、各專業培訓規劃。招募的網路培訓機構要發揮網路優勢、組織優勢和組課能力,確保繼續教育課程覆蓋全系列、全專業。市直各廳(局)、各市(州)人社部門、各市級繼續教育基地要結合自身行業優勢,積極向各招募網路培訓機構推薦師資、助力組課。
從2023年起,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要根據《吉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67號)有關規定,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學時。2023年曾經未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不需補學。
研究制定《吉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將線下出席專家服務基層、職稱評審、人事考試閱卷、職業技能等級評價、重大人才項目評審等活動,按實際工作時間認定繼續教育學時;將線下出席各級黨委、政府組織的援派以及到基層出席支教、支農、支醫、扶貧等相關工作的經歷列入繼續教育學時管理;將線下出席全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以及行業公認的國際注冊類考試,以考試通過的資格證書為根據,認定一定學時;將組織抽調出席學術研討、論壇、座談等大會以及其他由單位或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業務學習和培訓等活動,經主管部門申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依據實際情況確定為一定學時。
四、強化職稱評審監督工作
(一)強化評審監督管理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全國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協調落實和監督檢測等相關事宜。會同有關單位,采取隨機抽驗、巡查、復查等方法,加大對職稱評審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有違紀違法行為的評審委員會,根據有關規定責令給以糾正,并在全國范圍內進行通報。不能按期糾正的,勒令停止評審工作,直到取消評審資格,追究相應責任。各評審委員會要嚴格執行職稱評審收費標準,及時出具收費票據;嚴格執行總額有關規定,合理開支有關費用,不得隨便擴大開銷范圍,不得提升或減少支出標準。
(二)嚴肅職稱評審紀律
進一步嚴肅職稱評審紀律,維護職稱評審的權威性、公正性。對申報人所在單位初審申報材料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程序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對未依照《吉林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吉人社規〔2021〕2號)規定履行相關職稱評審工作程序的評審結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一律不予核打算案。對公示期間舉報反映的問題,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要認真組織核對,并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必須按進度完成年度職稱評審工作。
五、持續優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
(一)全面推行職稱信息化申報
2023年起,全國所有職稱申報渠道均通過“吉林智慧人社”吉林省大人才一體化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申報。曾經年度根據線下申報的機關分流、部隊復員、援疆援疆、民營中級經營管理人才、人才激勵新政(3.0版)職稱待遇兌現、縣(鄉)基層“3010”人員、中中學班主任、基層碩博人員、鄉村振興人才、初級職稱認定、事業單位二五級崗位、高技能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等評審,一律列入職稱管理信息化系統申報。今后依據相關新政設置的新類別均需通過網上進行申報,逐漸建立“一網服務、全電信辦”的“吉林職稱”服務體系。
(二)完善職稱評審委員會線上管理機制
探求構建各職稱評審委員會線上管理模式,優化梳理現有職稱評審委員會會議申請、評審結果備案流程,將會議申請、評審結果備案列入廣東省大人才一體化管理系統。各職稱評審委員會通過系統進行會議申請,補報會議時間、地點、職稱申報情況等信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線上初審批復;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結束后2024年吉林省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通過職稱管理信息化系統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備案,備案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職稱評審工作報告、公示情況、評審通過人員信息等。
(三)繼續實行職稱(崗位)證書電子化
在2022年全國全面施行職稱電子證書的基礎上,職稱評審通過人員可通過“吉林智慧人社”中“我的證照”查看并下載復印本人職稱電子證書,同時將復印的電子證書儲存到本人人事檔案中。取消二、三級崗位評審通過人員紙質評審表,研制二、三級崗位評審通過人員“吉林省專業技術人員二、三級崗位電子證書”,放入個人檔案。探求在四川省“吉事辦”中查詢顯示職稱電子證書,通過“吉事辦”APP可隨時查看本人的職稱電子證書。
(四)構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平臺
在“吉林智慧人社個人網上辦事大廳”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平臺,管理平臺集職稱申報入口、通知公告、結果公示、公布文件、政策法規、標準條件、證書查詢、繼續教育等功能于一體,逐漸實現職稱申報、審核、評審、公示、公布、發證、查詢等環節“一條龍”服務。
六、有關要求
(一)按量組織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
2023年1月1日,啟動全國職稱申報工作。各類別職稱全部通過廣東省大人才一體化信息系統進行申報,申報截至時間為2023年2月28日。申報人員學歷期限、取得資格期限、聘任期限、業績成果截至時間均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人員范圍為省內企事業單位(含評聘結合單位、自主評審單位)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在編、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新職業(新業態)、藝術創作、藝術演出的自由職業者。事業單位管理崗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公務員和離離休人員不得申報出席職稱評審。各職稱評審委員會勿必于2023年三季度末前完成職稱評審工作。
(二)嚴格掌握任命期限標準
評聘分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上一級職稱時,根據“省級專業技術人員須受聘現專業技術崗位滿5年,市(州)級專業技術人員須受聘現專業技術崗位滿5年,縣(市)、區級及以下專業技術人員須受聘現專業技術崗位滿4年標準”執行。但對于2023年距退職不滿2年參評人員,任命期限要求可按降低一年任期申報,這部份群體均按當初申報要求的任期降低一年任期申報執行,2024年末停止執行。評聘結合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時,須受聘現專業技術崗位滿4年;申報中級職稱時,須受聘現專業技術崗位滿5年。但對于2021年以來新授權評聘結合試點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在離休前五年申報上一級職稱時,任命期限可參照評聘分開單位當初申報期限降低一年任期申報,2023年末結束。
(三)認真做好職稱申報標準條件初審工作
各申報單位、主管部門、各級人社部門、各授權職稱評審委員會要組織專業人員對照我省出臺的各系列《職稱評審施行辦法》,對本單位、本部門、本縣(市、區)、本(市、州)、本評審委員會參評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認真初審,尤其是對于通過破格、綠色通道渠道申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更要嚴格把關。堅決防止各級人社部門只初審本評審委員會評審范圍的專業技術人員、非本評審委員會評審人員一鍵推送的行為。既要履行評審職責,又要做到初審職責,做到層層把關、層層落實,確保參評人員完全符合申報條件,維護職稱評審的公平性、公平性。對初審中掌握不確切的問題,要及時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系獲得確切答復。對在全國職稱初審過程中,把關不嚴、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單位,將采取在全國范圍內通報批評或取消評審委員會授權等方法給以處理。
(四)按量完成評審和備案工作
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要嚴格依照《吉林省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吉人社規〔2021〕2號)規定,在第三季度末前完成評審工作,并及時公示、準時備案、確保待遇及時兌現,保障評審通過人員合法權益。對于非人社部門成立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聘結合單位、自主評審企業和市直社會化評審委員會等),未按量完成職稱評審工作的,直接取消其當初職稱評審授權,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委托其他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同時五年內不再授予其職稱評審權限。
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束后,要在隔日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送職稱評審結果,同時在評委會成立單位網站和廣東省職稱管理平臺進行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3天內依照有關規定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送備案材料。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頒授公布文件,統一生成職稱電子證書。
本通知未盡事宜,根據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工作相關新政執行。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