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經濟師考試課目,考試時間為:2022年10月30日,10月31日。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于印發及其的通告》(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推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機制。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份專業經理部委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詳細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推行。
報名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懂法懂法并具備大學結業以上文憑者,均可報考出席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懂法懂法并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報考出席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院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三年,取得經濟專業高級資格(含1992年年末曾經通過國家考試斬獲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近日根據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高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本科結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中專結業后2024年國家經濟師考試報名,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博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碩士學位。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根據以上第1款的規定2024年國家經濟師考試報名,報考出席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
(三)、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懂法懂法并具有下述條件之一者,可報考出席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博士研究生文憑(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似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文憑(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
3、大學碩士文憑(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高中大專文憑后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或取得高中大專文憑且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大獎)以上得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獲省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學者頭銜;或榮獲省(部)級(包括全省性行業)以上優秀管理大獎。依據《關于同意臺灣、澳門市民出席大陸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臺灣、澳民村民均可根據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考出席考試。應屆結業生出席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的,在報考時,對未能榮獲文憑證書的應屆結業生,須持才能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結業的有效護照(如師生證等)和中學出示的應屆結業證明報考。補充規定詳細詳見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告(人職發[1993]3號)
注:有部份地區報名條件稍有差別,詳細可查看當地曾經關于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