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資格標準
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管理知識,對從事的專業范疇有較推進的研究,諳熟有關專業知識,了解海內外宋代經濟管理的科學理論、要領和發展漸趨;熟識相關經濟法規和有關的法律、法規,有較高的新政理論程度和富厚的經濟專業工作實踐經驗,能提出有較底價值的新政性定見,自力處理關鍵經濟運動中的實質問題,在立異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戰功顯著;公開辟表、出書本專業有較高程度的論文、著述;有組織周全職業、造就專業能人和賜教經濟師工作的能力;能使用計算機和英語據悉得到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換;具有優秀的職業品德和敬業精神O
第二條合用領域
本資格條件合適于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人員O
第二章報告條件
第三條政治素養、職業品德要求
遵循政府法律和法規,有優秀的職業品德和敬業精神O榮獲經濟師資格后,年度考評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榮獲經濟師資格后,出現下述情形之一,在規章體制要求的期限上耽擱報告。
(一)年度考評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受勸告罰款者,耽擱1年以上。
(二)受記功以上罰款者,耽擱2年以上。
(三)假造文憑、資歷,剌竊他人成果等故弄玄虛者,耽擱3年以上。
第四條文憑、資歷要求
必需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一)教授研究生文憑(碩士學位),榮獲經濟師(或附近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二)博士研究生文憑(博士學位),榮獲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
(三)學院碩士文憑(學士學位),榮獲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四)榮獲學院本科文憑后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或榮獲學院本科文憑且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榮獲經濟師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級科技前進三等獎(及相對應大獎)以上得獎項目的重要結束人(以自己個人表彰證書為準);或獲省級以上有隆起孝順的中青年學者尊稱;或取得省(部)級(包含全省性行業)以上優異管理大獎。
第五條繼續教育要求
榮獲經濟師資格后,依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章體制要求》的要求,聯合經濟專業工作的還要,參與繼續教育,抵達規章體制要求的要求。
第三章評審條件
第六條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一)系統掌握經濟管理專業理論知識,熟稔有關專業知識和宋代經濟管工科學知識。
(二)掌握政府相關百姓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工作的目標、政策,熟識政府經濟法
律、法規及各項配套法規、規章和規章體制要求。
(三)了解外洋宋代經濟管工科學理論、要領和發展漸趨,聯合本行業或本部委(單位)的實質情形,提出有較底價值的新政性定見,賜教本行業或本部委(單位)的經濟工作。
第七條專業技術工作履歷(能力)要求
榮獲經濟師資格后,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一)執掌大、中型企業的布署管理運動2年以上。
(二)作為主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的布署管理運動2年以上。
(三)執掌或作為主干參與1項以上政府、省(部)級或2項以新上市(廳)級基礎設備建設、技術革新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和推行,經實踐證明榮獲優秀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執掌大型企業的布署管理工作,重要經濟指標接連3年以上名列本市偕行業企業前三名(以縣級以上行住戶管部委證明為準)。
(五)執掌或作為主干參與總代價500億元國民幣以上經濟項目的打聽評估或金額500億元國民幣以上投、融資項目的論證,經實踐證明榮獲較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永久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為部委(單位)周全提高經濟管理程度做出顯著孝順,并榮獲較差的經濟效益。
(七)負擔2項以上省(部)級重點課題或3項以新上市(廳)級重點課題的研究,并寫出有較高學術程度的研究報送。
第八條戰功、成果要求
榮獲經濟師資格后,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一)執掌或作為主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的布署管理工作其間,接連3年以上榮獲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為企業的減虧增盈做出隆起孝順。
(二)在謀求管理上立異,為大、中型企業大降幅提高謀求管理程度和決議程度做出重要孝順,并使企業榮獲較差的經濟效益,取得縣級以上“有隆起孝順的中青年學者”、“優異企業家”、“勞動模范”或相反級之外名聲稱謂(以批文或證書為準)。
(三)執掌或作為主干參與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政策規章的制定,經經理部委同意訴諸實踐,榮獲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執掌或作為主干參與市級以上重點技術革新項目或基礎設備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技術判斷和全部過程設立與管理,投入利用后抵達預期目標。
(五)參與金額500億元國民幣以上的投、融資項目的害處剖析和管理,榮獲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執掌大型企業謀求管理工作其間,為企業的布署管理和重要經濟指標抵達省級偕行業企業進步大師程度(前三名)做出隆起孝順(以縣級行業總監部委證明為準)。
(七)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市(廳)級金獎1項以上或市(廳)級二等獎2項以上的重要結束人(以自己個人表彰證書為準)。
(八)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職業主干,對本專業有獨特見解,提出有較底價值的號召,對革新本單位(部委)工作,大降幅提高效率(效益)做出關鍵孝順,或對行業的經濟運動有嚴重的賜教感召,發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九條論文、著述要求
榮獲經濟師資格后,編寫、揭曉、出書本專業有較高程度的論文、著述等,符合下述條件之一:
(一)出書專業著作1部(自己編寫5萬字以上)。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刊物上出爐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省級專業刊物上出爐論文1篇江蘇省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江蘇省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以及在縣級以上經濟專業學術游行上宣讀論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省級專業刊物上出爐論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為處理當地區、本行業或本部委(單位)經濟發展中的問題而編寫的具有較高程度的專項觀察報送、經濟剖析報送或縣級以上嚴重技術革新、基礎建設項目經濟評估報送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條英語要求
必需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文憑(博士學位)以上。
(二)參與全省或全國統一組織的職稱英語考試,其應用程度符合實質工作還要。
(三)因公出國,出國前通過政府出國人員英語程度考試,并在外洋考試備考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職稱)部委的有關規章體制要求。
第十一條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必需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一)計算機專業學院碩士文憑(學士學位)以上。
(二)參與全省或全國統一組織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其應用能力符合實質工作還要。
(三)榮獲省人事廳組織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化素養輪訓考評合格證》。
(四)參與政府計算機硬件專業技術資格(程度)考試,成績合格。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報告初級經濟師資格的人員應遞交第3、4、5、6、7、8、9、10、十一條規章體制要求的材料,并按規章體制要求形式送評。
第十三條從海內外引入的具有隆起成就的能人,可依照自己實質程度和能力直接報告。
第十四條與本條件有關的材料要求、詞(語)或觀點的特定展現、若干問題的證明等見附表。
湖南省經濟專業中級資格條件附表
1、報告人必需遞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江蘇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一式3份,并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合格證書備用照片1張(兩寸大1寸)。
2.“江蘇省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報告情面況簡介表”一式20份。
3.比較第三條,將榮獲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年度考評結果填入“報告表”內相對應的欄目處。
4.比較第四條,必需遞交由政府教育行政部委認同的本專業戎有關專業的文憑(學位)證書,以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合格證書、任職辭呈等打印件。
5.比較第五條,遞交紀錄自己榮獲現專業技術資格后結束繼續教育的情形、經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委年檢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原件。
6.比較第六條,遞交反應自己專業理論程度的證明材料。
7.比較第七條,將自己的專業工作履歷填入“報告表”相對應欄目,并經單位核查確認。
8.比較第八條,遞交戰功成果護照、證明及歸順證明材料的打印件。假如得獎項目,應寫明等次。
9.比較第九條,遞交規章體制要求數量的論文、著述或例子材料的原件。
10.比較第十條,遞交符合省職稱部委要求的職稱英語考試有效成績證明原件,或免試證明材料。
11.比較第十一條,遞交符合省職稱部委要求的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核)有效成績證明(或免試證明材料)原件,或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化素養輪訓考評合格證書》。
以上遞交的材料假如打印件,須經單位初審核實、蓋印,包辦人署名,并標明查證的年代日。全部材料必需按評委會要求的格式進行分類、整理、裝訂。
2、本條件相關詞(語)或觀點的特定展現
1.但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級或本數量。如,稱職以上含稱職,2年以上含2年。
2.執掌人: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分擔消費管理和布署管理的單位處理人(不包含校務政工處理人);“主干”是指具體負擔項目的考察、立項、項目推行、綜合研究報送的編撰等全步驟的處理人或具體從事消費管理、謀劃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處理人。
3.重要合著者:指參與寫作的編著、副編著、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自己個人負擔的主編字數抵達全書二分之一的落筆人。論文和著作的學術程度由評委會認定。
4.專業刊物:指有CN或ISSN增刊的專業刊物,或由縣級以上專業經理部委或學術機構主理活期(每一年很少于4期)出書的專業期刊。
5.表彰范本包含科技前進獎、哲學與社會科學成果獎、金牛獎、管理成果獎及相稱級因此嘉許。
6.較大的經濟效益指年創利稅30億元以上,顯著的經濟效益指年創利稅100億元以上。
7.大、中型企業的認定以行業規范為準。
8.本條件所提“市”指副縣級市或地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