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3年高考前,有不法分子通過QQ群等渠道向考生承諾,高考期間將答案寄給考生2024高考數學,考生只需帶上電子設備,將試題寄回即可。教育部、公安部等相關部門迅速查處此案,并在考前成功鏟除相關犯罪團伙。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和“向考生提供考試試題和答案”均屬違法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溫馨提示】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聯合教育部門嚴厲打擊各類與考試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增強法律意識,知法守法,切勿因一時糊涂而后悔終生。
2、“李鬼”很難變成“李逵”,自己去試法是行不通的。
【案例】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設計專業招生考試,兩名“考試幫考”中介因幫考生找大學生代考被警方抓獲。兩名考試作弊組織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3年2個月;幫考的大學生因犯代考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1年。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和“替他人考試或者讓他人代考”均是違法行為。
【提醒】近年來,一些新技術逐漸被運用在國家教育考試管理中,杜絕代考等作弊行為。高考成績雖然重要,但誠信品質關乎一個人的終身發展。不要輕信不法分子的教唆,更不要心存僥幸替考或讓別人替考。自己考法律,終究要“自食惡果”。
3. 用“設備”逃避安檢,企圖作弊毀掉自己的職業生涯
【案例】2022年高考期間,一名考生為躲避高考安檢,違規攜帶手機進入考場,考試開始后,拍攝試卷并發至QQ群尋求答案卻未獲通過,隨即被公安機關依法查獲。依據相關規定,違規考生受到嚴厲處罰。
【規定】高考是法律規定的國家教育考試。《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明確規定,攜帶具有發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參加考試的,視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的各階段、各科目考試成績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明確規定,考生攜帶、使用作弊設備、材料參加國家教育考試2024高考數學,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相關國家教育考試1年以上3年以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近年來,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部署高考打擊手機作弊專項措施,通過加強入口和監考門禁管控,堅決杜絕利用手機等高科技設備作弊。考試期間,所有考生將在全程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內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考場錄像也將進行復查。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要求,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拒絕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遵守考試紀律。考試失利雖無所謂,但失去生命就得不償失了。
4. 付費入場不可信,沒有“天上掉餡餅”只有“陷阱”
【案例】某省一位家長收到一連串陌生號碼發來的短信,隨后又收到住校“女兒”發來的信息,稱想報考某名牌大學的培訓班。這位家長疼愛女兒,便聯系了一位負責培訓事宜的“張老師”。“張老師”稱,只要她交30萬元,就能“保送”到這家名牌學校。此后,“女兒”和“張老師”兩面夾擊,以各種理由催促她交錢,共計騙取18萬元。
【提醒】高校招生程序嚴格,高考錄取過程中不存在所謂的“內部錄取”或“花錢保錄取”等現象。考生及家長應高度警惕此類打著“花錢買學位”、“特殊錄取渠道”等幌子的騙局,要從正規渠道了解、確認考試錄取政策和信息。對于一些不良培訓機構和不法分子的虛假宣傳,考生及家長切勿上當受騙,以免上當受騙,造成財產損失,浪費寶貴的復習時間。
5.高考志愿遭篡改,信息泄露需警惕
【案例】某省一名考生因與同學關系不好,利用同學準考證號碼非法篡改高考報名信息,影響同學學習。公安機關對該考生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省招生辦決定讓受害人重新報名,以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
【溫馨提示】高考是考生人生中的一次重要考試,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極為重要。考生應妥善保管個人準考證號、登錄密碼等重要信息,時刻提高警惕,避免將個人信息泄露給他人,防止不法分子非法利用信息、侵犯個人權利。
6.“發帖搶位置”成為吸引眼球的噱頭英語作文,切勿觸碰與考試有關的“惡作劇”
【案例】2023年高考數學試卷結束后,部分輔導機構及部分網友在微博上發布部分試卷圖片,聲稱在考前“猜中試題”,涉嫌泄露試題。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其為“帖子占坑”惡意編輯,在考前將無關帖子在相關平臺發布,考后將原有內容替換為試卷內容,帖子時間仍顯示為考前,造成考前疑似泄露的假象。
【提醒】律師、專家提醒,考生若惡意發布此類信息,除違反考試紀律外,還涉嫌違法,嚴重者甚至構成犯罪。培訓機構或其他人員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考前發布“占座帖”,虛構獲取試題或“猜真題”信息,騙取大量公私財物,則涉嫌詐騙罪。考生切勿為了娛樂他人,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