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一)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準則,自覺踐行“尊重生命、救死扶傷、樂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能夠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二)參加藥學、技術類專業學士學位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有相應專業的中專或大專學歷。
(三)參加藥學和技術專業教師級職稱考試的,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師(技師)職稱,從事本專業5年以上;
2、具有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并從事本專業不少于3年;
3、具有學士學位或相應專業學士學位,并在本專業工作至少1年;
4、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
(四)參加護理專業教師級職稱考試的,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中專學歷,從事護理實踐5年以上;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3年以上。
(五)參加臨床、口腔、中醫中級職稱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學歷,注冊為執業醫師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不少于7年;
2、具有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注冊執業醫師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滿6年;
3、具有學士學位或相應專業學士學位,注冊為執業醫師后從事醫療實踐活動滿4年;
4、具有學士學位或相應專業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后從事醫療實踐不少于2年;
5、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后從事醫療實踐不少于2年;
6、具有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
(六)參加公共衛生類中級職稱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學歷,注冊執業醫師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滿7年;
2、具有相應大學本科學歷,注冊執業醫師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不少于6年;
3、具有學士學位或相應專業學士學位,注冊執業醫師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滿4年;
4、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注冊執業醫師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不少于2年;
5、具有相應專業博士學位,注冊執業醫師后從事公共衛生實踐活動。
(七)參加護理專業中級職稱考試的,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已注冊并取得護士職稱,從事護理實踐活動7年以上;
2、具有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已注冊并取得護士職稱,從事護理實踐活動滿6年;
3、具有學士學位或相應專業學士學位,已注冊并取得護士職稱,從事護理實踐活動滿4年;
4、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注冊后從事護理實踐活動不少于2年;
5、具有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實踐活動。
(八)參加藥學、技術類專業中級職稱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項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師(技師)職稱,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
2、具有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藥師(技師)職稱,從事本專業6年以上;
3、具有學士學位或相應專業學士學位,取得藥師(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不少于4年;
4、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藥師(技師)職稱,從事本專業不少于2年;
5、具有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人從業經歷不滿3年;
2、醫療過錯責任人責任責任不滿1年;
3.受到行政處罰的,在處罰期限內的;
4.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注冊管理 (一)注冊程序
1. 網上注冊。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預報名,并打印《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
2、現場確認。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5日,考生持《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及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相關文件材料到報名點或考試中心單位所在地進行現場檢查。 確認。 歷史考生報名信息與上一年一致的,提交報名信息后可自動確認。 無需再提交注冊材料。 自動確認成功后,不能修改所申請的專業和科目。 若自動確認不成功,考生仍需攜帶報名材料到報到點現場確認。
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提前一年申請或不受年齡限制直接申請的,須填寫《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職稱優惠政策申請表》 COVID-19”(見附件4)并提交給所在單位和監管部門。 ,由省轄市(含濟源示范區,下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省級主管部門簽字并蓋章。 紙質《報名表》報省衛生健康委人事司,由省市考試中心和省級單位審核。
各省直轄市、省直單位登錄“河南省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醫務人員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網址222.143.33.75:8006/),點擊醫務人員檔案及卡建立-人員基本信息-新增政策——完善職稱信息,上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職稱優惠政策申請表》掃描件。
3、資格審查。 確認工作完成后,各省、市考試中心對報考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填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審核匯總表》(附件3),經省、市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于1月30日至2月13日將材料報省衛生健康委人事辦公室審核。 各考點的審核工作由省、市政府統一安排。
4.在線支付。 通過考區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于2月17日至28日登錄中國健康人才網報名門戶()進行網上繳費。 逾期未繳納費用的,視為放棄考試。
(二)申請級別及專業
考生可根據自身條件和專業選擇報考級別和專業。 詳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2)。
(三)報考護理專業的,還應當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301至365、392的,應當提交相應的專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 因工作變動需要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須在現崗位工作滿2年。 執業范圍和單位名稱必須與申報專業、單位一致。
(四)2023年4月6日至23日,考生可登錄中國健康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對于想要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點可以使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
(五)省、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在轄區內組織登記; 河南省內中央單位按屬地原則申請; 鄭州省屬單位按屬地原則到鄭州考試中心報名。 人事代理機構和個體工商戶通過執業機構提出申請。
三、考試時間安排
初級護理(師范)專業考試采用紙筆考試。 具體安排如下:
其余118個專業均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 具體安排如下:
人機交互考試各專業考試日期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四、考試工作安排
(一)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為網上報名時間。
(二)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5日,各考點、報名點完成現場確認工作。
(三)各考點須于2023年1月29日前完成考生報名資格審核。
(四)1月30日至2月13日,各省市將材料報省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司審核。 審核結束后,不再允許更改考試專業和科目。
(五)3月3日至8日,各考點根據報考人數和考場設置完成考場安排。 3月9日前,省健康體檢中心完成考場安排審核。
(六)3月10日前,省衛生健康體檢中心將確定的接收專項檢查項目的地點、人員等信息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七)考試開始前2024年河南護師報考條件,考試中心必須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制定應急預案。 在本地區組織實施考試時,要按照考試規則明確的職責和權限,積極備考,并于3月10日前將《考試辦公室設置清單》報送省健康體檢中心。
(八)各考試中心必須對主考人員、監考人員、系統管理員和檢查人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相關考試管理規定的要求,掌握考試程序。
(九)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4月8日至14日派專人護送考試特殊物品,省衛生健康體檢中心按照《考試特殊項目》內容和要求進行檢查《物品交接表》,如發現外包裝破損或有其他異常情況,應立即密封并報告國家衛健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考試專用物品交接完畢后,必須立即存放在保密室。 各考試中心和省健康體檢中心要認真落實安全保密措施,保證24小時以上人員值班,確保考試專用物品安全。
(十)考試進行前,各考點須通過考試管理系統打印《考場清單》、《座位安排表》等材料,并張貼在顯眼處,以標識考場和座位。
(十一)考試實施過程中,參與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考試管理規定履行考試、監考、巡視等職責,維護秩序。考場的監控,切實加強對考生手機等通訊工具的監控管理。 各考點要加強從考場領取試卷后前往考場途中的安全監管,加強監考人員的培訓,防止遺漏試卷、答題卡的情況發生。 考試中心要按照下發的人機對話考試工作流程,督促機考機構安裝并測試系統,監督試卷信息光盤的引進。
五、考試專用物品的回收和銷毀 (一)紙筆考試
1、考試結束后,考點工作人員必須將清點正確的答題卡和《試卷答題卡回收確認單》放入防潮袋中,然后密封放入答題卡回收袋中。 答題卡回收袋按照考場、考場順序捆綁到科目中,裝箱(試卷請使用專用盒子,科目不得混裝)。 考點工作人員必須核對試卷和備用試卷無誤,并在考試結束后48小時內連同收回的答題卡一起運至考場。
2、省健康體檢中心工作人員須將《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答題卡回收單》粘貼在回收箱側面。 包裝完成后,填寫《答題卡回收信息匯總表》并發送給國家衛健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考試辦公室。
3、考試結束后,省健康體檢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在規定時間內銷毀人機對話考試各場次的所有試卷和密碼封條,并填寫填寫《考試項目銷毀記錄表》并傳真至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登記。
(二)人機對話考試
1、每批次考試結束后48小時內,考點將提供考生答題信息備份光盤、試卷信息光盤及備用光盤(第二批回收)及裝訂好的《考場情況記錄表》 ”等機考特殊物品按考場順序打包(物品清單及包裝要求在考試管理系統中下載),并派專人專車送往省健康體檢中心。
2、省衛生健康體檢中心回收各考點機考專用物品時,必須認真清點、清點各類物品,填寫《機考物品回收清單(考區)》,通過保密郵件或由專人發送清單中列出的物品。 將表格提交至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3、每批次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接到省衛生健康體檢中心通知確認上傳數據完整無誤后,各考點須督促各機考機構刪除電腦信息并在24小時內卸載機考系統。
6. 違紀行為
各考試中心須于4月30日前完成違紀違規處理工作。省衛生健康體檢中心須于5月9日前完成違紀考生審查,并將違紀考生處理意見以表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的官方文件。 服務中心。
7. 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 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下載并打印成績單。
八、軍隊衛生人員相關檢查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登記。 團級以上單位負責組織報名,師級以上單位負責軍隊衛生人員報考資格審查。
(二)申請數據的移交。 團級以上單位派干部攜帶介紹信于2月1日至7日到所在考點交接軍人考生報考資料并繳納考試費用。
(三)準考證打印。 各考點須于4月7日至12日期間打印本地區軍隊考生準考證,并通知軍隊單位派員集中領取。
(四)考核實施。 軍人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五)結果發布。 軍事考生的考試成績不會向公眾公布。 成績通知和查詢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軍隊人力資源保障中心辦理。
9. 考試費用
根據《河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調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豫衛人[2017]40號),每人每科收費70元。 2023年實行網上繳費,考試繳費完成后,各考點的考試費用將按文件規定分配到各考點。
十、考試組織
省級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開展宣傳解說工作,使考生清楚了解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意義和相關要求2024年河南護師報考條件,嚴格按照《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定》執行。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辦法》(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要求)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印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規定》(衛審辦函[2015]1號),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落實責任制度,嚴格落實保密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和檢查工作。加強考生信息、試卷(含備用卷)、人機對話考試專用物品、答題紙的運輸、存儲、發放、回收等關鍵環節,切實加強保密教育嚴查涉密人員,嚴防泄密,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十一、相關政策
(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士可以提前1年參加全科醫學、全科醫學、社區護理等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作進一步促進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畢業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必須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進入基層醫療機構。 在事業單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人員,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二)在《豫疫指南》[2020]14號發布前已取得現職稱的COVID-19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一年內可申請晉升高級職稱。在滿足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預付。 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有突出貢獻、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晉升高級職稱的,可直接申請參加考試。 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僅享受1次政策折扣。
(三)2023年申請者,其學歷或學位獲得日期及專業工作年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正式大學畢業資格或國家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學位。 計算工齡時,從事醫療、護理等職業活動的,從登記時起計算; 取得護士、藥師、技師等職稱的,從取得相應資格時起計算。
(四)2024年起,職業醫學專業并入內科專業,結核病專業并入傳染病專業,職業健康專業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專業并入公共衛生專業。按專業內容分別為婦產科、泌尿科專業; 將中醫護理納入護理專業,各護理專業考試相應增加中醫內容。 專業類別有中醫護理(初級、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職業病、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 )將從目錄中刪除。 相應專業的申請者應提前做好報名計劃。
(五)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滾動管理。 連續兩年考試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即可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不同專業(含主修、副專業)各科目的及格成績不得合并計算為同一專業。 已參加部分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報名參加其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保證證書編號一致。
(六)按照組織部《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中共中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享受有關待遇措施的通知》(人社部〔2012〕3號) 53)要求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和持有我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7)根據渝衛醫[2021]22號規定,城市三級醫院(含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科)醫師在縣級醫院任職不少于1年取得中級職稱前。 城市二級醫院、縣級醫院(含臨床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醫師必須在鄉鎮衛生院任職不少于一年,方可晉升中級職稱。
(八)根據河南省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平等”政策的通知》的規定2020年及以后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具有以上學歷但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書的,不得從事臨床工作,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2. 注意事項
(一)各省、市、部門在組織報名時,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凡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聘者均不予受理。
(二)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必須嚴格執行就地注冊的原則。 嚴禁跨城市、跨單位、跨直屬單位報考。 違規者將被取消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申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相關各方的責任。
(3)那些直接在該省管轄范圍內參加縣(城市)考試的人將在該省直接在該省的縣(City)注冊,然后提交給原始的省和市政審查中心進行審查,并提交考試將由原始的省和市政考試中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