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新政,制定有關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教育變革與發展規劃并組織推行。
二、負責各級各種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教育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推行。
三、負責推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推動教育公正,綜合管理和宏觀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中學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察與評估初驗;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四、負責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市教育制度變革工作。
五、全面推行素養教育。負責指導各級各種中學的育人、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指導遠程教育和教育信息焦化作;指導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石家莊市教育局網站,組織小學承當國家、省、市下達的科研項目,促進科研成果的轉換和推廣。(六)負責省、市發放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新政,指導所屬學院后勤管理,監督檢測縣(市、區)教育投入狀況,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剖析。
七、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中學長隊伍建設和班主任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務公開工作。會同有關部委,參與擬訂大本科高校結業生就業新政石家莊市教育局網站,指導大本科高校舉辦師生就業、創業工作;舉辦師范類大本科結業生就業報到工作。
八、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和維護穩定工作;會同有關部委做好學校安全、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預防中學生犯罪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組織有關安全車禍的調查處理。
九、負責組織各種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十、負責對外教育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直屬小學和市屬大學工青婦、思想政治、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潔建設工作;根據黨員管理權限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直屬中學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直屬中學領導黨員的調研、任免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直屬小學中層黨員隊伍建設和校級后備黨員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體制建設。協調推進教育系統思想政治、意識型態工作,以及國家教育發展戰略、中常年規劃、教育重大新政和制度變革方案的落實。
十三、完成縣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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