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回答一個問題:國際貿易大學和上海對外貿易大學我該選哪一個(原諒我習慣用這個詞)。 其實很簡單。 選擇您將來想在哪里工作。 但既然你是上海人,我個人覺得在上海工作就不用擔心,因為上海本地人是你最大的優勢。 如果你想去別的地方工作或者出國的話,我個人認為選擇211或者985會好很多。如果你是男生,我建議你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上海的男孩子太世故了。 北京是一個鍛煉男子氣概的好地方。 男孩子只想去遠方旅行! 這并不意味著地理攻擊。 “好”只是一個中性詞。 我認識的幾個好哥們也是上海人。
另外,關于更名和縮寫,我個人認為更名并沒有什么問題。 不過,從上海對外貿易的英文名稱來看,直接照搬uibe的翻譯,顯然有搭便車之嫌,因為正常的經貿翻譯根本不是這樣的。 翻譯確實很精彩。 當然,在他們校長看來,可能是為了表明他們學校會和上海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處于同一水平,但是怎么說呢! 雖然現在人已經改了名字,而且好像也沒有什么違法的事情,但是他還是不高興,所以我就不表達了。
關于縮寫,請注意,校長出具的文件中注明應使用“上海經濟貿易大學”、“上海經濟貿易大學”、“上海經濟貿易大學”作為縮寫。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決策錯誤,也是最令人惱火的一個。 地方。
一般來說,一個學校最好使用相同的縮寫,尤其是對外宣傳時。 內部可能有很多不同的縮寫,比如“財經大學”、“法學院”,但對外使用一定要統一,這樣既方便宣傳,也便于區分。 例如,高校中的簡稱“山東大學”一般指山東大學,而山西大學的“山東大學”僅在山西有意義,在全國范圍內失去意義。 可見,如果縮寫,特別是官方縮寫失去了優先權,通常會找到另一個縮寫。
這里必須指出,“山東大學”與“國際貿易大學”縮寫的爭議有很大不同。 由于山西大學和山東大學歷史悠久,兩所學校也長期使用縮寫。 在一定范圍內具有顯著性,可以排除山西大學故意混淆的情況。 不過,“國際經濟貿易大學”的簡稱已經使用很久了,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想必都知道,“國際商學院”的簡稱屬于“國際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應積極避免使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以免造成混淆,反之,如果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縮寫顯著,則會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混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另外,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如果要申請商標,首次申請會有限制,而且還會在微博、微信等各種域名的使用上造成不必要的沖突。 從長遠來看,這對雙方都不利。 不利。
因此,雖然我不想惡意揣測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官方的想法,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次的縮寫決定是有問題的。 最好用“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至于“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個人雖然沒有問題,但認為在商標申請中使用“上海貿易大學”很容易與“上海貿易大學”混淆,可能會被駁回。 其實我個人認為“上海外貿”其實已經變得鮮明、獨特了。 如果廢棄的話,也會讓人覺得官方有故意的嫌疑。
那么,很多人表示,這種縮寫糾紛不屬于法律調整的范圍,因為《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商標法》的規定主要是在生產和消費領域,不涉及此類教育行政領域。 但必須指出的是,民法以習慣法為法律淵源。 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慣例,從各地的縮寫來看,一旦發生碰撞,一般都會屬于實力較強的大學或者最先使用的大學。 由此看來,“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簡稱應屬于“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由于中國的大學通常由“地區”+“大學”或“地區”+“專業”+大學組成,因此縮寫很容易發生沖突,而大學縮寫實際上包含了大學。 文化與學生的情感歸屬。 因此上海經貿大學是幾本,基于善意原則和權利邊界原則,高校在建立官方縮寫時,應尊重其他已經獲得并使用該縮寫的高校,并盡量避免使用。
因此,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官方的這種做法,無論從辦學策略還是仁慈原則來看,都是不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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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題主選擇了中央財經上海經貿大學是幾本,恭喜題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