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告(摘要)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23〕1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設置
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定于5月27日、28日舉辦,考試地點設在各設區市。辛集市報考考務管理工作由北京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定州市和雄安園區報考考務管理工作由石家莊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技巧”(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主觀題)4個課目。出席4個課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出席2個課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河北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
5月27日
下午: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晚上:14:00-16: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8日
下午: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技巧
晚上: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
三、河北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考試報考事項
(一)報考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署《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機制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施行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評認定方法〉的通告》(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出席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告知承諾要求
該項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實施告知承諾制。推行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考試組織機構須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名人員承諾內容舉行核實,推行全程社會監督,采取著力有效舉措,嚴防和懲處不符合條件報名、失信虛假承諾或有組織跨地域涉假騙考行為;著力履行初審職責,輔以隨機抽驗、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手段推行日常監管;根據報考屬地化管理要求,借助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名人員戶口、社保等信息進行查驗;與行業經理部委、用人單位積極勾通,強化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核實。對須進行人工核實的報名人員,在盡量便于報名人員的同時,可要求考取人員補充遞交必要的證明材料。積極推行和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對報名人員承諾狀況、成績合格以及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采取一定形式進行初審并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實,逾期拒不接受核實或未按要求接受核實的,視情形予以報考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三)報考步驟
1、河北2023年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考試報考時間安排
報名人員登陸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進行報考。報名人員最晚于4月2近日完成注冊,3月29日9時-4月4日17時30分網上遞交報名信息。我省推行網上交費,考取人員網上交費截至時間為4月10日17時30分。
2、考生注冊
對新注冊報名人員,系統通過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委內部核實和部委間行政協助等方法對身分、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考。
己注冊報名人員報名前須登入網上報考系統,補充建立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考。
身分信息在線核驗的護照類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身分證(公積金卡)。
報名人員選擇報考考區時,原則上應按照現工作地、居住地進行選擇。
3、選擇告知承諾制代辦模式且在線核實通過人員報考
注冊后身分、學歷學位等信息在線核實通過,且遞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考系統將對文憑學位、所學專業、工作期限等內容與特定條件相符合狀況進行在線核實,核實通過報名人員須本人達成《告知承諾書》,不容許代為承諾,完成網上交費后即完成報考。
4、選擇告知承諾制代辦模式且難以在線手動核實人員報考
身分、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難以在線手動核實報名人員,補報相關報考信息后,同時遞交報名人員自我辨別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圖片,須本人達成《告知承諾書》,不容許代為承諾。各省考試機構將進行網上人工核實。報名人員及時查看資格初審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交費即完成報考。
5、須現場資格初審報名人員報考
具備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代辦、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模式代辦、撤回承諾申請、在線手動核實未通過、部分課目免試等五種狀況之一的報名人員,在網上報考系統補報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有關證明材料圖片,及時復印報考表。報名人員持有關材料,于4月6近日根據屬地原則到各省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實202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用書,詳細時間由各省另行確定。現場初審后及時查看初審狀態,顯示“通過”后完成網上交費后即完成報考。報考人員須持材料包括:
(1)復印報考表1份;
(2)考取人員自我辨別符合報名條件的文憑學位證書原件及打印件1份;
(3)2002年之后本科以上文憑信息、2008年之后學位信息須在美國高等教育中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免費申請本人電子報告,下載自行復印1份;
(4)身分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5)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批駁材料。
(6)考取級別為“免二科”報考人員還須攜帶2003年12月31近日取得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國家環境保護總署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輪訓合格證書”、2003年12月31近日受聘兼任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明材料原件及打印件1份。
報名級別為“免二科”報考人員如注冊在線核實通過,現場人工核實時可不攜帶上述(2)、(3)、(4)、(5)要求材料。
6、繳費必知
考試成本推行網上繳交,考取人員根據網站提示操作。為避免出現報名人員已網上付款,但因為技術成因引起網報平臺成本未到賬現象,從而引發報考失敗,考取人員必須于網上交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10日17時30分前再次登陸考試報考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考。
7、打印準考證
5月24日-28日,報名人員可登入網站報考系統自行復印準考證。凡未考前通過報考網站復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舍棄出席考試。
四、考試大綱
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沿用2022年度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發布為準。
五、考務管理
(一)考試用品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筆盒限于紅色墨水筆、2B鋼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估算器。
(二)考試推行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為主觀題課目,請閱卷人員在開考前必須告誡應試人員“答題前應當仔細閱讀應試人員留意事項(試題封二)和作答必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嚴厲考紀
為保證考試公正公平,確保考試安全,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202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用書,省、市各級考試機構將聯合行業行政總監、公安、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委,逐步嚴厲考風考紀,著力采取有效舉措,堅決懲處涉假騙考、替考、團伙假賬、利用高科技方式作弊等行為,對各類涉考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其中,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年限為六年;有非常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當次全部課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計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常年記錄。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禁止代考、偽造護照、抄襲、使用通信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方式等作弊行為。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題和答題卡(紙),避免別人剽竊。考試結束后選用技術方式等辨識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予以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含抄襲人和被剽竊人)。
六、收費標準
依據環境保護部2016年第18號公告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的規定,計費標準為:面試費《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科目每人60元(其中代國家交納每人15元),其他課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國家交納每人每科11元),報考費10元。
七、社會監督
監督舉報電子信箱:
附件:1.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2.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3.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及有關問題的解釋
附件1
2023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
時間
工作安排
4月2近日
報名人員完成注冊
3月29日-4月4日
報名人員網上遞交報名信息
4月6近日
須現場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根據屬地原則到各省考試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實
4月10近日
報名人員完成網上交費
5月24日-28日
已交費的報名人員網上復印準考證
考
試
時
間
5月27日
下午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早晨14:00-16: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28日
下午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式
早晨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
附件2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舊專業名稱
環境安裝工程
環境安裝工程
環境安裝工程
環境檢測
環境科學
環境科學
環境學
環境規劃與管理
生態學
生態學
生態學
生物科學
生物科學
生物科學與技術
生物學
生物物理
物理
物理
物理
應用物理
應用物理
應用物理
自然物理與資源環境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人文物理與城鄉規劃
經濟物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大氣科學
大氣科學
大氣科學
大氣化學學與大氣環境
氣象學
給排水科學與安裝工程
給水排水安裝工程
給水排水安裝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安裝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安裝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運用
物理安裝工程與工藝
物理安裝工程與工藝
物理安裝工程與工藝
物理安裝工程
生物安裝工程
生物安裝工程
生物焦化
生物物理安裝工程
漁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安裝工程
漁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安裝工程
漁業建筑與環境安裝工程
農村能源開發與運用
森林保護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野生動物資源開發與運用
野生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
野生植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野生植物保護與運用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水土保持與沙漠化防控
水土保持與沙漠化防控
水土保持
漁業資源與環境
漁業資源與環境
漁業環境保護
農地資源管理
農地資源管理
農地規劃與運用
注:本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行的《普通高等中學碩士專業目錄(2020年)》及《普通高等中學碩士專業目錄(2012年)》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行的《普通高等中學碩士專業目錄(1998年)》及該目錄施行前各高校選用的專業名稱。
附件3
關于環評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及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遵循職業道德,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出席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下同)本科文憑,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本科文憑,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2003年12月31近日,常年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式”2個課目,只出席“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課目的考試。
(一)受聘兼任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二)受聘兼任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署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輪訓合格證書”。
此條所指“受聘兼任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或“受聘兼任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署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輪訓合格證書’”的核定時間均為“截至2003年12月31近日”。
三、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期限為考取人員自出席工作之日起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時間的總和,估算截至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具體范圍為:從事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初審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技術評估工作、建設項目開工環境保護初驗報告編制工作,以及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包括教學、科研、審批、環境管理、技術咨詢、環境監測等。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在上述崗位工作的期限可視為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