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社局、環保局,漳州綜合試驗區工青婦工作部、環境與國土資源局: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告》(人社廳發〔2018〕142號),為做好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19年度的考試時間安排在5月18日至19日舉辦。請各地按《福建省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見附件)認真做好報考組織、資格審查工作。同時,應將“考試結束后選用技術方式等辨識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予以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內容,作為考取必知事項,在準考證上載明,并告誡應試人員應當精確填寫個人聯系方法信息。
二、報名條件按國人部發〔2004〕13號文件規定執行。
(一)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遵循職業道德,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出席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本科文憑,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本科文憑202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本科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免試條件
截至2003年12月31近日,常年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述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技巧》2個課目,只出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2個課目的考試。
1、受聘兼任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兼任安裝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署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輪訓合格證書”。
三、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國考生定于2019年2月25日至3月6日進行網上統一報考(網址為),新考取人員于3月7日至3月8日到所屬報考點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市直新考取人員資格初審地點設在省人事考試中心(上海市東山路36號山東人才廣場十三層)。各設區市新考取人員的資格初審地點由各設區市自行安排。各地在考試組織推行過程中要強化報名人員屬地化管理,考取人員原則上沒法在現工作地或戶口所在地報考出席考試。
新考取人員在網上報考后,須用A4紙復印《資格考試報考表》,統一于2019年3月7日至3月8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考點進行現場初審:
(一)單位介紹信或直接在《資格考試報考表》上簽章(以上均須標明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限)。
(二)身分證和結業證書原件及打印件。
(三)符合免試條件的還須提供有關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及打印件。
報名人員工作期限估算至2019年12月末。
四、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的要求,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依據《福建省物價局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再次核定注冊計量師等資格考試計費標準的回函》(閩價費〔2017〕16號),《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技巧》3個課目每科71元,《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每科75元。
五、根據《關于做好臺灣、澳門市民出席香港統一舉辦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再向香港市民開放部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告》(人社部發〔2009〕54號),臺灣、澳門和香港地區的市民申請出席相應專業考試,在報考時應向當地考試報考機構遞交本人身分證明。凡報考條件中有專業文憑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規定的202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報名,在報考時,還應遞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委認可的相應專業文憑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的證明。
六、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4個課目,詳細是: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技巧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其中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剖析課目為主觀題,輔以計算機網路監考,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個課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即出席全部4個課目考試的人員應當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符合免試條件,出席2個課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課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安裝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