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連續工作證明須按執業變更記錄逐個單位開據。跨省變更的原證已收回或丟失的,須由原注冊批準單位出具證明或打印注冊記錄后加蓋公章。(具體要求以當地衛生局發布的通知為準)。2019年公共衛生助理醫師報名時間如何安排?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注: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閱《關于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注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后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申請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兩張;
(三)《醫師資格證書》;
(四)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申請人身份證明;
(六)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說明:體檢表二甲醫院及以上均可)
2019年
公共衛生助理醫師報名時間如何安排?凡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兩年未進行執業注冊的,須填《醫師專業培訓考核證明》表,其余不填。《醫師專業培訓考核證明》表單獨到醫院繼續教育科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