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保護考生合法權益,保障學校“專轉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專轉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宣傳冊。
第二條 學校名稱:蘇州科技大學江蘇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中文簡稱“蘇州科技大學”; 英文名稱為and,英文縮寫為“SUST”。
學校代碼:10332(國標)
學校識別碼:
上級主管部門:江蘇省教育廳
學校級別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江蘇招生代碼為1272。
學校地址:石湖校區位于蘇州高新區(虎丘區)學府路99號; 江楓校區位于蘇州高新區(虎丘區)濱河路1701號; 天平校區位于蘇州高新區(虎丘區)邱區長江路55號。
學校地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測繪工程、工商管理、英語專業在石湖校區;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位于江豐校區;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位于天平校區。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專科轉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專科轉本科”招生工作,集體研究、組織實施“專科轉本科”招生工作。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四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在學校“轉專轉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轉專轉本科”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選拔對象和選拔程序
第五條 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具體方案如下。 退役大學生、軍人征募方案另行公布。
第六條 評選對象和條件
1.選拔對象為列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并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省內各普通高校招生的專科三年級學生(包括普通高等學校相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招生(2021年春季入學的社會工作者全日制學歷教育招生)。 江蘇省招收的普通高職(專科)院校在校生、退休返校的三年級在校生,畢業當年應征入伍的江蘇省畢業生從普通高職院校(專科)畢業并在一年內退役的(包括在服役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后,可從有關院校退役軍人參加“特轉本科”免試招生。
2.以上兩類選拔對象采取兩種選拔方式:普通高職(專科)“專升本”學生在省內統一考試選拔; 退役大學生、軍人免參加文化考試,必須參加接收院校組織的專業技能全面檢查,并另行印發實施方案。
3.在鞏固擴大脫貧攻堅成果的過渡期,繼續安排適當數量的“專轉本科”專項招生計劃江蘇科技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招收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地方高職(專科)畢業生。
4、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蘇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省賽一等獎或全國賽二等獎。2022年、2023年普通高職(專科)學生、2023年江蘇省職業院校創新創業大賽省賽一等獎或全國賽銅獎及以上普通高職(專科)學生(創意組僅限項目負責人或第一發明人)專利(專利)團隊成員前3名、創業團隊成員(團隊成員前3名)及股權核心成員)可考入本科專業,須參加全省統一“攻讀學士學位”考試。 比賽時間晚于轉學入場時間等客觀原因造成的特殊情況另行研究。
5、注冊條件為: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身體健康; (二)完成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網校哪個好,符合畢業要求,能夠正常畢業;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江蘇省高等教育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視為合格)。
第七條 評選程序
1. 學生注冊
定于2024年1月上旬(退役大學生、軍人報名定于2024年4月),具體報名時間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
2、注冊資格審核
普通高校專科轉學士學位考生的報到手續由所在學校組織辦理。 根據報名條件和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在學校官網予以公示。
3. 志愿者申請表
2024年,“專轉本”招生流程將根據考生報考類別設置平行院校偏好。 考生可根據專科階段的學習狀況,按照2024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保送學士學位”選拔考試專業類別選擇相關專業。 每個學生最多可以申請8所院校的8個專業。
4.選拔考試
考生須按規定參加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選拔考試。 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23日。
第四章 入學與培養、學籍、學歷管理與就業
第八條 入學和培訓
1.全省統一考試結束后,省教育部門將按照專業類別和統一考試科目劃定錄取資格線。 學校將根據公布的計劃和考生意愿,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學生。 省教育考試局負責組織招生和監督工作。 不符合接收院校專科專業要求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2、專科轉專科新生應持專科畢業證書、錄取通知書等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 注冊前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學生,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3、專科轉學士學位學生入讀本科三年級。 我校為專升本的學生單獨開設班級,并制定單獨的培養計劃。
4、專科轉學士學位學生的學費與同專業同年級學生相同。 具體標準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及其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物價費[2014]136號)執行。
第九條 學籍、學歷管理和就業
1、學校按照規定認真開展專科轉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審核,對入學資格審核合格的學生予以注冊。 “轉專業轉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得改變專業或學校,畢業證明內容應按照國家規定填寫。
2、除國家、省另有明確規定外,專科轉本科學生享受與接收院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學習期滿并成績合格后,頒發我校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就業政策。
第五章附則
第十條 “接管”招生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名、公開選拔方式、公開選拔結果,杜絕選拔過程中的不正之風。
考生在報名、考試、錄取等過程中違反規定,不符合省教育廳和我校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或者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予以取消,已錄取者予以取消。 取消學籍資格或取消學籍,并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江蘇省有關助學規定。 考生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崗位、特困補貼和學費減免等。 等待。
學校致力于確保入學的學生不會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十二條 學校本科招生網站提供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招生規則等招生信息查詢。 錄取程序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本科生招生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