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價值規模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兩個基本功能;
2、貨幣之所以能夠作為價值尺度,是因為貨幣是商品,本身就具有價值;
3、貨幣履行價值尺度的功能網校頭條,即用貨幣表達商品的價值;
4. 只需要概念貨幣。 貨幣作為商品交換媒介的功能稱為流通手段;
5、貨幣發揮流通手段的功能商品的基本屬性,需要有真實的貨幣;
6、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稱為商品流通。
展開信息
商品是為出售而生產的勞動成果,是人類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
恩格斯對此作出了科學的概括:商品“首先是私人產品。但是商品的基本屬性,這些私人產品只有在不是為了自己的消費而生產,而是為了他人的消費,即社會的消費而生產時才成為商品”它們通過交換成為商品進入社會消費”。
會計中商品的定義是指商品流通企業采購或者委托加工并入庫銷售的各種商品。 人民教育出版社政治必修書里的定義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 商品的基本屬性是價值和使用價值。 價值是商品的本質屬性,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
主要有以下三種不同的定義:
1、商品是指以貨幣形式出售而獲得的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勞動產品。
2、商品是為滿足人們一定的需要而進行交換的勞動產品。
3、商品是已經交換、不進入使用過程的勞動產品。
狹義的貨物僅指符合定義的有形產品;
廣義的商品除了有形的產品外,還可以是無形的服務。 例如“保險產品”、“金融產品”等。
在商標法事務中,適用于狹義商品的相關規定也適用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