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及報名考試安排
1.統一考試成績的省份、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二、學校考試組織省份、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考試方式
筆記:
(一)學校考試時,按照專業對學生進行考核,頒發證書。
(二)統一考試省份的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
三、報名、考試時間、科目及形式
⑴學校考試為網上考試。 使用“小易幫”APP報名并參加考試。
⑵報名費、考試費:音樂學(師范)200元; 音樂表演200元。 (報名及付款確認后,恕不接受退款)
⑶ 詳細報名方式、考試時間、科目及形式請參見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招生公告”欄目()《揚州大學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網上考試須知》。
4. 考生須自備樂器及用具。
5、我校不接受跨省考生參加考試。
6、學校考試成績將于4月底前公布。 考生可登錄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站,輸入考生號和身份證號碼查詢成績。 網站是:. 您可以申請專業考試成績復核,但試卷不會被重新評估。 我校不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 學校考試及格成績以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站結果為準。 學校考試成績和證書信息將導入陽光學院藝術互動平臺揚州大學錄取通知書,提交給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作為高考錄取的依據。
2、文化考試
考生按照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報名和全國(省)統一文化考試。
3.填寫志愿者表格
采用統一考試成績的省考生可根據個人表現和志向自主申請我校。
學校組織考試省份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學校考試,通過學校考試并符合志愿基本要求的考生才能報考我校。
四、錄取原則
一、學校考試專業合格人數確定辦法
各專業學校考試合格人數不得超過上一年度該專業錄取人數的四倍。
2.入學方式
(1) 音樂學校考試考生
貴州、河北、河南、湖南考生:達到所在省份音樂類本科文化類招生控制分數線,并通過專業省級統考,并通過省級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我們學校,會根據學校的專業成績來劃分錄取,會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統一考試考生
①藝術專業
江蘇、河北、河南、安徽、湖南、山東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選拔排序規則,采用藝術統一考試成績錄取。
山西考生: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本科文化類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文化、專業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②音樂專業
江蘇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本科文化類招生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聲樂、器樂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山東籍考生按照原籍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音樂統考成績排名規則擇優錄取。
5. 審查和重新測試
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將在學期開始后接受新生入學材料的審查和專業能力的重新測試。 對于錄取身份材料與學校考試報名材料不符,或者學校考試成績與職業能力復試成績存在顯著差異的考生,學校招生督導組將組織專項排查。 發現有提供虛假工作材料、參加考試、冒名入學等違規行為的揚州大學錄取通知書,取消學生入學資格。
六、收費標準及獎勵資助措施
一、收費標準
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省物價局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具體收費標準可參見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告欄。 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出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會告知具體的收費標準。 2021年為6800元/生·年。
2. 獎學金、助學金
全校各專業本科生獎、助學金項目20余項,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博利助學金、校友助學金等社會救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校國家助學貸款、學費等方式獲得幫助免試等(獎學金、助學貸款的申請辦法可參見《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
七、監督機制
1、藝術類招生考試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公平、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進行。
2、成立專門督導組,對考試錄取全過程進行督導。 同時接受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和有關省招生考試機構的監督。 聘請校外相關領域權威專家組成仲裁組,對考生專項考試申訴進行仲裁。
3.學校、單位、考生和工作人員發現有舞弊、違法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相關作弊考生特殊類別考試報名和錄取資格,并通報省招生考試院機關取消該學生當年高考注冊和錄取資格。 資格。 依照相應法律規定和管理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學校本科招生網站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歷史資料等招生信息查詢。 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站公布并公布各省合格考生名單及錄取結果。
5、監督電話:-(紀委)、(招生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