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業企業信用指南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范我省建筑市場秩序,推動建筑業企業按誠信原則參與市場競爭,實現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動態管理,按照《江蘇省建筑市場管理細則》和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江蘇省建筑業,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含步入本省承包工程的省外建筑業企業)信用指南的領取與管理,均應遵循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建筑業企業信用指南(以下簡稱《手冊》)江蘇省建筑業,是指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給在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建筑業企業,用以記載建筑業企業基本情況以及承接工程履約情況的指南。第三條福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信用指南管理工作。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信用指南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屬建管機構負責。第四條《手冊》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年度領取。在本省注冊的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省內企業)應該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上年度驗車證明等相關資料向擬承接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