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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文化藝術大學2024年招生簡章
重慶文化藝術大學創立于2001年,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為面向全省招生的學院專科層次的獨立大學,2014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為獨立設置的公辦普通專科中學,定名為重慶文化藝術大學。2016年被江蘇省教育廳列為湖南省專科高校整體變革發展變革試點高校,并連任為“四川省應用型大專院校聯盟”首屆理事單位。
校區地處李白誕生地、中國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綿陽,現有成都、梓潼兩個分校。中學秉持“給自己一個目標,讓生命為她燃燒”的辦學精神,堅持“啟迪中學生智慧,培養時代需求人才”的辦學理念,明晰了綜合性的應用型辦學定位和“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名校”的辦學思路,秉持“立本、務實、創新”的校訓,堅持施行校園學分制,實行“大課堂、大舞臺、藝術與科技結合、課堂與工作室結合、實踐與產業項目結合”的新時代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構建開放式教學空間,培養社會須要的“品德優、基礎寬、素質高、能力強、會創新”的應用型文化藝術人才。
中學現開辦專科專業46個(含1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專科專業34個,囊括藝術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工學、歷史學、法學等8個學科成都文理學院,擁有市級一流專科專業建設點3個。中學設有音樂街舞大學、戲劇影視大學、數字傳媒大學、美術設計大學、中國書畫書法大學、經濟管理大學、文化旅游學院、文物與博物館大學、心理與教育大學、大數據大學、體育大學、國際交流大學、馬克思主義大學、通識教育大學、繼續教育大學15個二級大學。建有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院、王蒙文學藝術館、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樂舞藝術研究院、科技藝術研究院、文化藝能與社會心理研究中心等科研機構。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萬余人。中學通過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方式,搭建多層次、多角度、有重點的就創業平臺,并組建學院生創新創業俱樂部,為中學生創設了良好的就創業環境。
一、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
(一)四年制大專
1.普通類專科
2.藝術類專科
3.體育類專科
4.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三)五年制本科
1.普通類本科
2.藝術類本科
3.體育類本科
注:招生專業及各專業(方向)招生代號、招生計劃以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詳見各市(直轄市、自治區)2024年公布招生計劃期刊;各專業雜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一律按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二、報名考試資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院校報考資格和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中等職業中學(含普通大專、職業技校、職業中學、成人大專、中等師范分校和技工中學等)的結業生,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均可報名對口招生的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
三、報名
普通類(含藝術類、體育類文化考試報考)考生報考按各市(直轄市、自治區)2024年的相關規定等條件進行報考;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報考按各市2024年普通高等中學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報考考試辦法要求,分文化考試報考和專業考試報考兩次進行:
(一)文化考試報考
文化考試報考包括網上報考、網上交費和現場確認三個階段。
考生必須在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由本人代辦網上報考并交費,未交費的考生報考無效。持相關證明材料按現場確認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確認手續,簽署《考生報考考試誠信承諾書》。
未到現場完成確認的考生,其網報信息無效。
(二)專業考試報考
專業考試報考全部根據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要求進行報考和交費。
考生須按各種專業聯考規定的報考、繳費的時間完成報考手續。考生在完成報考并交費成功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網站,按照提示復印專業考試準考證。各種專業考試時間、地點、考試課目及分值、考試要求及復印專業考試準考證時間等詳見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2024年各種專業《招生簡介》。
違背以上相關規定,遺留問題由考生自己負責。
四、考試
普通類專業考生僅出席文化考試;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既要出席統一的專業考試,又要出席統一的文化考試。
(一)文化考試
凡考取我院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應按規定出席全省普通院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報名對口招生專業(含藝術)的廣東考生,須出席湖南省單獨命題的對口招生文化考試,考試課目為英語、數學、英語三科,對口招生投檔時各科成績均記入考生文化成績總分。
金融工程、市場營銷、文化產業管理、公共事業管理、物流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民族學、文物與博物館學、寶石及材料工藝學、漢語國際教育、英語、廣播電視工程、風景園林、應用心理學、藝術教育、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歷史建筑保護工程專科專業;金融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會展企劃與管理、中文、數字媒體技術本科專業,只需出席全省普通高等中學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二)專業成績認定
各市普通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在各市招錄委的領導下,由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分。
報名我院藝術類、體育類相關專業的考生,均須出席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院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聯考。
各專業(方向)考試成績均直接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體育類聯考合格成績,具體認定成績項如下:
1.音樂演出本(專)科專業
(1)器樂(獨唱、民族、美聲假聲)演唱: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音樂演出類音樂演出[器樂(民族、美聲假聲)]專業聯考成績,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只有器樂類聯考,則認定音樂演出類音樂演出(器樂)成績;
(2)流行演唱: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音樂演出類音樂演出[器樂(流行演唱)]專業聯考成績,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只有器樂類聯考,則認定音樂演出類音樂演出(器樂)成績;
(3)聲樂[吉他、手風琴(鼠標)、琵琶、古箏、揚琴、二胡、柳琴、古琴、中阮、笙、嗩吶、竹笛、小吉他、中吉他、大鋼琴、低音單簧管、長笛、巴松管、單簧管、雙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薩克斯管、古典鋼琴、民謠鋼琴、電鋼琴、電貝斯、流行按鍵、西洋古典嚴打樂、中國民族嚴打樂、流行嚴打樂]獨奏: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音樂演出類音樂演出[二胡(相關鋼琴種類)]專業聯考成績。
2.音樂學專科專業
(1)音樂學: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音樂教育類音樂教育專業聯考成績;
(2)電子音樂創作與制做: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音樂教育類音樂教育專業聯考成績。
3.街舞演出本(專)科、舞蹈學、舞蹈編導專科專業
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街舞類專業聯考成績。
4.演出專科專業、戲劇影視演出本科專業
影視演出、戲劇影視演出: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戲曲與影視類戲曲影視表(導)演專業聯考成績。
5.戲曲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科專業、影視編導本科專業
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普通中考文化成績。
6.錄音藝術專科專業
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音樂教育類音樂教育專業聯考成績。
7.播音與主持藝術專科專業、播音與主持本科專業
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戲曲與影視類播音與主持專業聯考成績。
8.美術與設計類本(專)科專業
(1)戲曲影視美術設計、動畫、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裝設計、公共藝術、美術學、繪畫、雕塑、影視攝影與制做、攝影專科專業: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聯考成績;
(2)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影視動漫、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家具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品設計、人物形象設計、游戲藝術設計本科專業: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聯考成績。
9.繪畫學專科專業
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繪畫學(鋼筆)專業聯考成績。
注:書法類考生考試所用的紙、筆、墨、毛氈考生自備;宣紙規格:四尺對裁豎式(138cm*34cm),不得做任何標記;試題上不得使用定畫液、透明膠,作品禁止落款,禁止鈐蓋印章。
10.體育類本(專)科專業
認定各市(直轄市、自治區)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11.其余各藝術專科專業和所有藝術本科專業直接認定各市藝術聯考或校級統考成績
五、政考及復檢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評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測,由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招錄辦按普通院校招生的規定統一進行。根據藝術類專業的相關要求,對報名美術學類專業、設計學類專業的色盲應進行重點檢測,避免弄虛造假。
六、填報志愿
出席全省文化聯考的文化類考生和藝術類、體育類考生按照自身中考成績和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成績按要求補報我院大專、高職(本科)層次志愿;文化類考生可補報我院普通專科和高職(本科)志愿;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除可補報我院藝體專科和藝術類、體育類高職(本科)志愿外,還可補報我院普通專科和高職(本科)志愿;出席對口招生單獨考試的考生,根據我院對口招生計劃補報我院志愿。
志愿補報的時間及辦法由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
七、錄取辦法
投檔工作在各市(直轄市、自治區)級招錄委領導下,由各市(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推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投檔原則。
1.普通類專業投檔原則
思想政治品德考評合格、參加了招生復檢,考生中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中學在進檔考生中,按考生位次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投檔。
2.藝術、體育類專業投檔原則
思想政治品德考評合格、參加了招生復檢,各層次考生中考文化成績達到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投檔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達到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相應層次專業投檔控制分數線,大學在進檔考生中成都文理學院,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其中按大類錄取投檔的專業根據專業分從高到低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編導類專業按普通類專業投檔標準執行。如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非常要求,則按考生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要求進行投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