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的個人基本信息,可以經本人同意后由志愿服務組織錄入、修改,也可以由志愿者自行在志愿服務信息系統中錄入、修改。志愿者提供的個人基本信息應該真實、準確、完整。
志愿服務組織發覺志愿者的個人基本信息有顯著錯誤、缺漏,或則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應該要求志愿者更改、補充。
志愿者的志愿服務情況包括志愿者出席志愿服務活動的名稱、日期、地點、服務內容、服務時間、活動組織單位和活動負責人。
服務時間是指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實際付出的時間,以小時為計量單位。志愿服務組織應該依照志愿服務活動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志愿者實際付出的服務時間。
志愿者的培訓情況包括志愿者出席志愿服務有關培訓的名稱、主要內容、學習時長、培訓舉行單位和日期。
志愿服務組織應該及時記錄志愿者出席本組織培訓的情況。志愿者出席其他單位舉行的有助于提高志愿服務能力的培訓情況,志愿者可以在培訓結束后自行在志愿服務信息系統中錄入,也可以由志愿服務組織錄入。
志愿者的嘉獎獎勵情況包括志愿者獲得志愿服務嘉獎獎勵的名稱、日期和授予單位。
志愿服務組織應該及時記錄志愿者在本組織獲得嘉獎獎勵的情況。志愿者獲得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則有關部門給與的志愿服務嘉獎獎勵的,志愿服務組織應該在志愿者提供相關材料后及時、如實記錄。
志愿者獲得其他組織給以的志愿服務嘉獎獎勵的,可以憑相關材料申請志愿服務組織協助記錄。核對無誤的,志愿服務組織應該協助記錄。
志愿者的評價情況包括對志愿者的服務質量評價、星級評價以及評價日期、作出評價的組織或則個人。
志愿服務組織可以依照志愿服務完成情況、志愿服務對象反饋情況對志愿者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
志愿服務組織可以基于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等對志愿者進行星級評價。星級評價的具體規范由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制訂。
志愿者可以在志愿服務信息系統中查詢本人的志愿服務記錄信息。志愿者須要志愿服務組織協助查詢的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注冊,志愿服務組織應該給以幫助。
志愿者發覺本人的志愿服務信息記錄有錯誤、缺漏的,可以要求志愿服務組織更改、補充。
怎么開具證明?
征詢意見稿明晰,志愿服務組織應該依照志愿者的須要,以志愿服務記錄信息為根據,為志愿者開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
志愿者可以自行在志愿服務信息系統中復印本人的志愿服務記錄證明。
志愿服務記錄證明應該采用統一格式,載明志愿者的志愿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和記錄單位,也可以包含記錄的其他信息。志愿服務證明的格式由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制訂。
依照志愿者的須要,志愿服務組織可以在志愿服務記錄證明上加蓋私章。
怎么監督?
征詢意見稿指出,志愿服務組織應該妥善管理志愿服務記錄信息,不得將志愿服務記錄信息用于商業目的。未經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開或則竊取其有關信息。
志愿服務記錄證明可以在志愿服務信息系統中查詢核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則使用偽造、變造的志愿服務記錄證明。
志愿服務組織應該在年度工作報告中如實反映舉辦志愿服務信息記錄和志愿服務記錄證明開具工作情況,并向社會公開。
不屬于志愿服務的活動不得進行志愿服務信息記錄、出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覺志愿服務組織不依法記錄志愿服務信息、出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或則發覺單位和個人偽造、變造、使用虛假志愿服務記錄證明的,可以向民政部門投訴、舉報。
民政部門構建志愿服務信息記錄和志愿服務記錄證明抽檢制度,重點檢測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的真實性、合法性,抽檢結果向社會公開。
民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測時,可以向志愿服務有關各方了解查證情況,有權要求志愿服務組織提供相關資料,志愿服務組織不得隱瞞、阻礙或則拒絕。
志愿服務組織外泄志愿者有關記錄信息、侵害志愿服務對象個人隱私的,由民政部門根據《志愿服務細則》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給以警告,勒令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勒令責令停止活動并進行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證書并給以公告。
志愿服務組織不依法記錄志愿服務信息或則開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的,由民政部門根據《志愿服務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以警告,勒令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勒令責令停止活動,并可以向社會和有關單位通報。
借助志愿服務信息記錄或則志愿服務記錄證明開具進行營利性活動的,民政部門可以給與警告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注冊,并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金。
記者: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