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份飛行學員、現役飛行員對Ⅰ級合格證復查的裸眼近視力標準、配鏡標準、配鏡后矯治視力標準不是十分清楚飛行員體檢項目,經常混淆,尤其或許和招飛標準相混淆。裸眼近視力達不到C字表1.0就須要驗光嗎?驗光后的矯治視力應當滿足C字表1.0嗎?
依據《民用民航人員復查合格證管理規則(CCAR-67FS-R5)》和《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復查鑒別醫學標準(AC-67FS-001)》的有關規定:
Ⅰ、Ⅲa級復查合格證申請人任一眼矯治或未矯治近視力高于0.7、雙眼近視力高于1.0,任一眼矯治或未矯治后邊視力高于0.25、近視力高于0.5,應鑒別為不合格。
然而,對于現役飛行員、飛行學員而言,單眼裸眼近視力倘若高于C字表0.7則須要驗光,驗光后的矯治視力只要滿足C字表0.7即可。雖然一般而言,依據臨床驗光要求,通常會矯治到C字表1.0。
現役飛行員、飛行學員的年度復查標準和招飛復查標準還是有一定的不同的,按照《民用民航招收飛行師生復查鑒別規范(MH-T7013-2017)》的有關規定:
任何一眼裸眼近視力應達到0.7或以上,眼睛近視力應達到1.0或以上。如任何一眼裸眼近視力高于0.7,但同時滿足下述條件時,鑒別為合格:
a)裸眼近視力不高于0.1;
b)矯治近視力不高于1.0。
然而飛行員體檢項目,對于招飛復查而言,單眼裸眼近視力倘若高于C字表0.7則須要驗光,驗光后矯治視力標準為C字表1.0。